关于尚未履行完毕承诺情况的公告
股票简称:三友化工 股票代码:600409 编号:临2012-037号
唐山三友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尚未履行完毕承诺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监会河北监管局《关于对上市公司的股东、关联方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履行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的通知》(冀证监发[2012]113号)要求,本公司及时对发行上市后历年来股东、关联方以及本公司的承诺履行情况进行了整理、汇总。现将本公司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情况公告如下:
序号 | 未完成的承诺事项 | 截至目前的履行情况 |
1 | 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 按照承诺严格履行中 |
2 | 关于资产重组盈利预测补偿的承诺 | 按照承诺严格履行中 |
3 | 关于资产重组时股份锁定期承诺 | 按照承诺严格履行中 |
一、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1、唐山三友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友集团”)承诺:
作为三友化工的实际控制人期间,三友集团及所属控股子公司(包括本公司在本承诺书出具后设立的子公司)除与三友化工合资设立公司或共同建设项目且持股比例低于三友化工外,将不会在中国境内从事与三友化工业务有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
2、作为三友化工控股股东期间,唐山三友碱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碱业集团”)承诺:
(1)碱业集团及所属控股子公司(包括本公司在本承诺书出具后设立的子公司)除与三友化工合资设立公司或共同建设项目且持股比例低于三友化工外,将不会在中国境内从事与三友化工业务有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
(2)采取以下措施彻底避免碱业集团热电分厂与三友化工所属热电公司发生同业竞争:
A.未来将保持热电公司和碱业集团热电分厂现有职能划分,即热电公司作为三友化工的自备电厂,为三友化工提供生产所需电力和蒸汽;碱业集团热电分厂向三友集团系统内除三友化工外的其他公司提供能源,并向南堡开发区其他企业提供电力和蒸汽,同时碱业集团热电分厂作为热电公司的补充,当热电公司生产能力不足时向三友化工提供部分能源。三友化工及其控股子公司优先向热电公司采购电和蒸汽,只有热电公司生产能力暂时无法满足三友化工的日常生产需求时,不足部分由三友化工向碱业集团热电分厂采购。
B.保证碱业集团热电分厂向三友化工销售的电力和蒸汽价格与三友化工向热电公司采购的价格保持一致。
C.保证碱业集团热电分厂未来不再新增客户,碱业集团不再对碱业集团热电分厂进行投入,不再扩大其生产规模,不与热电公司发生竞争。
3、关联方河北长芦大清河盐化集团有限公司承诺,不从事与唐山三友盐化有限公司(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构成同业竞争的生产经营活动,并且将在今后采取有效措施避免与唐山三友盐化有限公司产生同业竞争。
二、关于资产重组盈利预测补偿的承诺
2011年资产重组时,三友集团、碱业集团均承诺:
在本次重组完成后三年内(包括重组完成当年),从三友集团、碱业集团自三友化工取得的现金分红款中提取盈利预测补偿专项资金。设立专用账户存储上述盈利预测补偿专项资金,只有在《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约定的补偿条件未出现或补偿已实施完毕后,该专用账户中的余款才可用于其它用途。
三友集团、碱业集团同时承诺将在本次重组完成后三年(包括重组完成当年)的年度董事会和年度股东大会上提出三友化工分红方案,保证该三个年度三友化工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个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并承诺在三友化工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时投出赞成票。
三、资产重组时股份锁定期承诺
三友集团、碱业集团承诺在2011年资产重组交易完成后,认购的三友化工发行股份自发行结束登记至三友集团、碱业集团账户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转让。
上述三项未履行完毕的承诺均在履行期限内,且有关各方正在严格按照承诺履行。
到目前为止,股东、关联方及本公司不存在超期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特此公告。
唐山三友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