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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关联方及公司承诺情况的公告
    2012-10-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513 证券简称:蓝丰生化 编号:2012-037

      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关联方及公司承诺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江苏监管局《关于对上市公司的股东、关联方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履行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的通知》(苏证监公司字[2012]477号)的要求,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对公司股东、关联方以及本公司做出的各项承诺及履行情况进行了严格自查。截止本公告出具日,公司未发现相关承诺方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况,也未出现超过承诺期限未履行的,现将尚未履行完毕的相关承诺情况公告如下:

      一、相关承诺方说明

      江苏苏化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控股股东,以下简称“苏化集团”

      新沂市华益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本公司第二大股东,以下简称“华益投资”

      苏州格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本公司第三大股东,以下简称“格林投资”

      苏州国嘉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本公司第四大股东,以下简称“国嘉投资”

      苏州苏化进出口有限公司:本公司控股股东之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苏化进出口”

      杨振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

      二、股份锁定承诺

      (一)股东股份锁定

      承诺内容:自本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在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也不由本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承诺期限届满后,上述股份可以上市流通和转让。

      承诺人:苏化集团、华益投资、格林投资和国嘉投资

      承诺期限:2013年12月3日

      承诺履行情况:严格执行。

      (二)董监高股份锁定

      承诺内容:自本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在本次发行前已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除前述锁定期外,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6个月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承诺人:杨振华、梁华中、耿斌、徐西之、顾子强、钱霖涵、郑善龙、许洪生、许遵明、陈德银、陈康、沈永胜、顾思雨

      承诺期限:2013年12月3日(锁定期);任职期间及离职后6月内

      承诺履行情况:严格执行。

      三、职工持股会承诺

      承诺内容:如公司因职工持股会股权转让事宜导致任何纠纷,愿意承担由此而引发的全部责任。

      承诺人:苏化集团、华益投资

      承诺期限:长期

      承诺履行情况:严格执行。

      四、住房公积金承诺

      承诺内容:如果本公司被要求补缴住房公积金或被要求缴纳滞纳金、罚款,苏化集团将对本公司进行及时、足额的补偿,使公司不会因此遭受损失。

      承诺人:苏化集团

      承诺期限:长期

      承诺履行情况:严格执行。

      五、借款承诺

      承诺内容:因借款行为而导致任何纠纷,苏化集团愿意承担由此而引发的全部责任。

      承诺人:苏化集团

      承诺期限:长期

      承诺履行情况:严格执行。

      六、避免同业竞争承诺

      承诺内容:(1)本人(本公司)及所控制的其他公司保证现时不存在与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相同或类似的生产经营业务。(2)本人(本公司)及所控制的其他公司将不在任何地方以任何形式自营或委托第三方生产经营与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相同或类似的生产经营业务、任何与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现时生产经营及拟生产经营业务构成直接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相同、类似项目或功能上具有替代作用的项目,从而确保避免对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的生产经营构成任何直接或间接的业务竞争。(3)本人(本公司)将充分尊重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法人地位,将严格按照《公司法》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保障公司独立经营、自主决策。(4)如果本人(本公司)违反上述声明、保证与承诺,并造成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经济损失的,本人(本公司)同意赔偿公司相应损失。(5)本声明、承诺与保证持续有效,直至本人(本公司)不再对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有重大影响为止。

      承诺人:杨振华、苏化集团、华益投资、格林投资

      承诺期限:长期

      承诺履行情况:严格执行。

      七、避免、减少关联交易承诺

      承诺内容:本人(本公司)及本人(本公司)所控制的企业将尽量避免、减少与贵公司发生关联交易。如关联交易无法避免,本人(本公司)及本人(本公司)所控制的企业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贵公司章程的规定,按照通常的商业准则确定交易价格及其他交易条件,并按照关联交易公允决策的程序履行批准手续。

      承诺人:杨振华、苏化集团、华益投资、格林投资

      承诺期限:长期

      承诺履行情况:严格执行。

      八、关联方避免同业竞争承诺

      承诺内容:无偿将拥有的中国境内外与农药产品相关联的所有客户介绍给本公司,不再以任何方式在中国境内外直接或间接参与任何导致或可能导致与本公司主营业务直接或间接产生竞争的业务或活动,亦不销售任何与本公司产品相同或相似的产品。如果违反该等承诺和协议,并造成本公司经济损失,将双倍赔偿本公司的一切损失。

      承诺人:苏化进出口

      承诺期限:长期

      承诺履行情况:严格执行。

      九、现金分红承诺

      承诺内容: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利润,公司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

      如公司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计划等事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除外),当年盈利且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且审计报告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每年以现金形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合并报表可供分配利润的20%。

      公司经营情况良好,并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的,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之余,提出股票股利分配预案,并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执行。

      承诺人:本公司

      承诺期限:长期

      承诺履行情况:严格执行。

      特此公告。

      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十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