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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怡球金属资源再生(中国)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三季度报告
    2012-10-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怡球金属资源再生(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第三季度报告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姓名黄崇胜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姓名黄勤利
    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姓名王舜鈱

    公司负责人黄崇胜、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黄勤利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王舜鈱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期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总资产(元)3,794,181,046.402,774,660,263.5736.74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元)2,183,950,002.12840,614,960.08159.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5.332.7494.52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1-9月)

    比上年同期增减(%)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96,348,330.98-78.21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0.23-84.13
     报告期

    (7-9月)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1-9月)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22,344,761.93115,027,503.54-69.68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050.28-79.17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050.28-79.17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050.28-79.17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2.6212.81减少12.7个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2.4012.01减少12.7个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1-9月)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51,256.58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7,435,058.00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1,422,504.05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49,082.48
    所得税影响额-1,188,935.20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0
    合计7,666,452.75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25,389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全称)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种类
    芦佳飞1,262,759人民币普通股1,262,759
    王兴国1,103,050人民币普通股1,103,050
    颜晓玲575,600人民币普通股575,600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邮核心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508,900人民币普通股508,900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富国优化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500,000人民币普通股500,000
    张德富485,000人民币普通股485,000
    唐韬400,000人民币普通股400,000
    罗婷婷357,905人民币普通股357,905
    袁春艳346,217人民币普通股346,217
    欧胜宇312,904人民币普通股312,904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项目年末数年初数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原因
    货币资金1,451,523,542.25540,484,350.15168.56%募集资金
    应收票据56,441,867.44101,682,578.94-44.49%票据结算量减少
    预付款项40,998,094.7328,453,289.9444.09%购买原料预付款增加
    其他应收款10,788,573.2436,405,731.02-70.37%上期余额已冲账
    长期待摊费用200,000.07782,338.02-74.44%正常摊销期内摊销
    交易性金融负债-130,487.8932,017.11-507.56%外汇期货合同产生
    应付职工薪酬11,086,524.0420,471,651.75-45.84%年初数里包含年终奖
    应交税费-52,858,204.46-20,067,605.70163.40%存货增加
    其他应付款7,954,382.42212,566,146.55-96.26%上期余额已付款
    长期借款1,809,344.084,582,438.45-60.52%每月还款导致减少
    股本(或实收资本)410,000,000.00305,000,000.0034.43%A股上市发行增加
    资本公积1,236,908,382.3763,077,042.651860.95%溢价发行
    少数股东权益-4,438,458.68-100.00%收购AME剩余股权

    项目年初至报告期期末上年同期比上年同期增减(%)原因
    财务费用41,951,385.22-19,581,987.41314.23%美元汇率变动
    资产减值损失5,201,822.7016,213,827.19-67.92%今年发生减值减少
    公允变动收益76,063.11655,694.88-88.40%LME期货交易的减少
    投资收益1,346,440.954,455,506.14-69.78%LME期货交易的减少
    营业外收入8,311,944.754,065,921.44104.43%政府财政补贴增加
    营业外支出879,060.85453,287.7593.93%固定资产报废
    所得税费用24,827,655.7842,389,191.35-41.43%利润减少
    少数股东损益-470,311.46-100.00%收购AME剩余股权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承诺类型承诺方承诺内容是否有履行期限是否及时严格履行
    股份限售Starrl Investment Holding Co., Limited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的黄崇胜、林胜枝、陈镜清、杜万源、叶国梁均以间接方式持有公司的股份。黄崇胜、林胜枝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间接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发行前已控制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上述锁定期满后,在黄崇胜、林胜枝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的任职期间内,每年间接转让的公司股份不超过其控制的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以任何方式间接转让其控制的公司股份。
    怡球(香港)有限公司、太仓智胜商务咨询有限公司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上述锁定期满后,在黄崇胜、林胜枝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的任职期间内,两家公司每年转让的股份合计不超过黄崇胜、林胜枝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以任何方式转让其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离职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股份数量不超过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五十。
    解决同业竞争公司实际控制人黄崇胜、林胜枝夫妇目前,承诺人及承诺人子女与股份公司间不存在同业竞争;承诺人今后作为股份公司实际控制人或控股股东或能够实际控制股份公司期间,不会在中国境内或境外,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其单独经营、通过合资经营或拥有另一公司或企业的股份及其它权益)直接或间接参与任何与股份公司构成竞争的任何业务或活动;承诺人保证其子女在承诺人作为股份公司实际控制人或控股股东或能够实际控制股份公司期间,不会在中国境内或境外,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其单独经营、通过合资经营或拥有另一公司或企业的股份及其它权益)直接或间接参与任何与股份公司构成竞争的任何业务或活动。
    分红境外子公司1、子公司马来西亚怡球:每年以现金形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二十;2、子公司和睦公司和金城公司:每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净利润全额以现金形式分配予母公司,并依据萨摩亚共和国、香港、中国相关法律法规办理。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2012 年6 月6日召开的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1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公司总股本4.1亿股为基数,以截止2011 年12 月31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发现金红利1.50 元(含税),共计派发股利61,500,000元(含税),股权登记日为2012 年7月30日,本次利润分配已在2012年8月3日实施完毕。

    怡球金属资源再生(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黄崇胜

    2012年10月30日

    股票代码:601388 股票简称:怡球资源 编号:2012-015号

    怡球金属资源再生(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怡球金属资源再生(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本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12年10月26日在公司二楼会议室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到董事9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人。

    公司监事及高管人员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黄崇胜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按照相关法律程序对董事会进行换届选举。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拟由九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三名。董事候选人名单如下:黄崇胜、林胜枝、詹黄秋兰、李贻辉、范国斯、陈镜清、张海龙、安庆衡、范霖扬(履历见附件一)。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为:张海龙、安庆衡、范霖扬。

    独立董事提名人、候选人声明见附件二、附件三。

       本议案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审议结果:表决票9票,赞成票9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

    二、审议通过《公司201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表决票9票,赞成票9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内部审计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表决票9票,赞成票9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表决票9票,赞成票9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制定<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表决票9票,赞成票9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制定<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表决票9票,赞成票9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远期结售汇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表决票9票,赞成票9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审议结果:表决票9票,赞成票9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

    特此公告。

    怡球金属资源再生(中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二年十月三十日

    附件一:董事候选人简历

    黄崇胜先生:1957年出生,中国台湾籍,高中学历。1984年创办马来西亚怡球金属熔化有限公司,拥有多年再生铝行业从业经验,2001年创办怡球金属资源再生(中国)股份有限公司,现任本公司董事长。

    林胜枝女士:1963年出生,中国台湾籍,高中学历。作为黄崇胜先生的配偶,与黄崇胜先生共同创办马来西亚怡球金属熔化有限公司,拥有多年再生铝行业从业经验。现任本公司副董事长。

    詹黄秋兰女士:1952年出生,中国台湾籍,高中学历。曾任怡巨立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本公司董事。

    李贻辉先生:1955年出生,马来西亚籍,大学专科学历。1998年进入马来西亚怡球金属熔化有限公司工作,历任销售业务经理,副总经理和执行董事。现任本公司及马来西亚怡球金属熔化有限公司的董事。

    范国斯先生:1968年出生,马来西亚籍,大学本科学历。1993年进入马来西亚怡球金属熔化有限公司工作,2007年至今担任马来西亚怡球金属熔化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本公司董事及马来西亚怡球金属熔化有限公司总经理。

    陈镜清先生:1953年出生,中国台湾籍,大学本科学历。曾任台塑集团台塑网科技公司执行副总、台塑网科技(昆山)公司总经理。2007年至今,担任公司总经理职务。现任本公司董事及总经理。

    张海龙先生:1947年出生,中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大专学历,高级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曾任上海第五钢铁厂副厂长、总会计师,上海市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副主任,上海产权交易所总裁。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安庆衡先生:1944年出生,中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曾任北京汽车工业控股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职务,现任中国汽车工业咨询委员会副主任、北京汽车行业协会会长、本公司独立董事。

    范霖扬先生:1947年出生,中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高级经济师。曾任江苏省国税局副局长,现任江苏省注册税务师协会会长职务、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常务理事、本公司独立董事。

    附件二: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就提名张海龙、安庆衡、范霖扬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意见,被提名人与本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意见如下:

    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二、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三、具备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所要求的独立性:

    1、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本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2、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的股东,也不是公司前十名股东;

    3、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4、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上述三项所列情形;

    5、被提名人不是为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四、包括本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提名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提名人:怡球金属资源(中国)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

    2012年10月26日

    附件三: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 张海龙 同意作为怡球金属资源再生(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股份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本人与股份公司之间在本人担任股份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股份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

    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股份公司股份的1%或1%以上;

    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股份公司前十名股东;

    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股份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

    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股份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本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五项所列举情形;

    本人没有为股份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

    本人没有从股份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本人符合股份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另外,包括股份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本人在担任股份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的要求,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股份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股份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张海龙

    2012年10月26日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 安庆衡 同意作为怡球金属资源再生(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股份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本人与股份公司之间在本人担任股份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股份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

    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股份公司股份的1%或1%以上;

    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股份公司前十名股东;

    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股份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

    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股份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本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五项所列举情形;

    本人没有为股份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

    本人没有从股份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本人符合股份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另外,包括股份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本人在担任股份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的要求,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股份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股份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安庆衡

    2012年10月26日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 范霖扬 同意作为怡球金属资源再生(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股份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本人与股份公司之间在本人担任股份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股份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

    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股份公司股份的1%或1%以上;

    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股份公司前十名股东;

    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股份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

    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股份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本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五项所列举情形;

    本人没有为股份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

    本人没有从股份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本人符合股份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另外,包括股份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本人在担任股份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的要求,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股份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股份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范霖扬

    2012年10月26日

    股票代码:601388 股票简称:怡球资源 编号:2012-016号

    怡球金属资源再生(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怡球金属资源再生(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12年10月26日在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出席本次会议监事应到3名,实到3名。

    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郭建昇先生主持,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公司第一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按照相关法律程序对监事会进行换届选举。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拟由三名监事组成,公司监事会提名郭建昇、许玉华、顾俊磊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履历见附件一),其中顾俊磊为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本议案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经表决,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公司201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表决,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1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201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报告期内公司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特此公告。

    怡球金属资源再生(中国)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二年十月三十日

    附件一:监事候选人简历

    郭建昇先生:1976年出生,中国台湾籍,大学本科学历。2001年至2002年期间,曾任泰华电子有限公司(马来西亚)资讯主办职务。2003年进入马来西亚怡球金属熔化有限公司,任资讯课长职务。现任本公司资讯经理、监事会主席。

    许玉华先生:1977年出生,中国籍,无境外居留权,中专学历。2001年进入本公司,历任总务处课员,副课长等职务。现任本公司总务处副处长、监事。

    顾俊磊女士:1980年出生,中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2002年进入本公司后,历任总经理办公室课员,课长等职务。现任本公司总经理室副处长、职工监事。

    股票代码:601388 股票简称:怡球资源 编号:2012-017号

    怡球金属资源再生(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召开公司201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怡球金属资源再生(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定于2012年11月15日召开公司201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会议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基本情况

    1、 会议时间:2012年11月15日上午9时

    2、 会议地点:郑和国际酒店会议室(太仓市港口开发区北环路18号)

    3、 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的方式。

    4、 股权登记日:2012年11月8日

    5、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 会议期限:半天

    二、 会议议程

    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2、《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三、参会对象

    1、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截至2012年11月8日(周四)下午3:00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有权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和行使表决权;并可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见附件),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3、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证券帐户卡及公司201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回执(格式见附件)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委托人证券帐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公司201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回执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须持有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法人代表身份证明书和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证券账户卡、出席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公司201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回执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以凭以上有关证件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12年11月13日(含该日)下午4:0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

    2012年11月13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4:00。

    3、登记地点:

    怡球金属资源再生(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办公室

    太仓市浮桥镇沪浮璜公路88号 邮编:215434

    4、会议联系人:叶国梁、王舜铭

    5、联系电话:0512-53703988 传真:0512-53703950

    五、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2、出席本次的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至会议地点,并携带相关证件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3、公司地址:江苏省太仓市浮桥镇沪浮璜公路88号。

    4、邮政编码:215434

    5、联系电话:0512-53703988 传真:0512-53703950

    6、联系人:顾俊磊

    特此公告。

    怡球金属资源再生(中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二年十月三十日

    201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回 执

    本人/本公司持有怡球金属资源再生(中国)股份有限公司共 万股股份,拟参加怡球金属资源再生(中国)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股东姓名: 持有股数:

    出席人姓名: 股东签名(盖章):

    二○一二年 月 日

    授 权 委 托 书(自然人股东)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个人出席怡球金属资源再生(中国)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我个人行使作为股东对股东大会审议事项拥有的表决权。

    我个人同意,若本授权委托书没有明确指示,被委托人可行使酌情裁量权,对审议事项根据其意愿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姓名:

    委托人身份号码: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二○一二年 月 日

    授 权 委 托 书(法人股东)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

    出席怡球金属资源再生(中国)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我单位行使作为股东对股东大会审议事项拥有的表决权。

    委托单位名称:

    委托单位法定代表人: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二○一二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