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研铂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第三季度报告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姓名 | 汪云曙 |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姓名 | 朱绍武 |
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姓名 | 胥翠芬 |
公司负责人汪云曙、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朱绍武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胥翠芬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期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 |
总资产(元) | 2,043,744,577.17 | 1,898,709,279.07 | 7.64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元) | 937,199,571.40 | 912,141,151.00 | 2.7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 | 5.93 | 5.77 | 2.75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1-9月)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45,635,828.46 | 83.31 |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 | -0.29 | 83.31 | |
报告期 (7-9月)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1-9月)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6,135,996.03 | 34,255,825.47 | 3,676.02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4 | 0.22 | 3,782.01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3 | 0.18 | -298.55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4 | 0.22 | 3,782.01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0.66 | 3.70 | 增加2,887.05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0.57 | 3.13 | 增加241.43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1-9月)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116,756.43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5,049,309.00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1,692,458.94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752,558.53 |
所得税影响额 | -1,900,457.86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2,799.49 |
合计 | 5,707,825.55 |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 37,694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全称) |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种类 |
云南锡业集团(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 59,150,000 | |
云南铜业(集团)有限公司 | 2,829,314 | |
绍兴润鑫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400,000 | |
红塔创新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 1,378,000 | |
常州常荣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972,367 | |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 | 644,047 | |
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技术开发交流中心 | 585,000 | |
航天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500,000 | |
中航鑫港担保有限公司 | 458,867 | |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423,928 |
§3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项目
项目 | 期末余额 | 年初余额 | 增减变动额 | 增减变动比率% |
货币资金 | 215,095,179.60 | 461,788,653.97 | -246,693,474.37 | -53.42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32,567.87 | 2,050,881.35 | -2,018,313.48 | -98.41 |
应收票据 | 181,750,586.74 | 325,730,786.37 | -143,980,199.63 | -44.20 |
应收帐款 | 376,215,821.47 | 137,639,736.63 | 238,576,084.84 | 173.33 |
预付帐款 | 170,911,551.74 | 70,297,039.30 | 100,614,512.44 | 143.13 |
工程物资 | 59,259,462.32 | 904,046.35 | 58,355,415.97 | 6,454.91 |
长期待摊费用 | 368,690.60 | 278,262.00 | 90,428.60 | 32.50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2,174,795.45 | 6,583,122.82 | -4,408,327.37 | -66.96 |
应付票据 | - | 7,360,251.77 | -7,360,251.77 | -100.00 |
应付帐款 | 103,763,835.72 | 16,748,552.22 | 87,015,283.50 | 519.54 |
预收帐款 | 151,056,855.13 | 97,766,956.99 | 53,289,898.14 | 54.51 |
应交税费 | 11,827,956.85 | -15,966,603.99 | 27,794,560.84 | 不适用 |
其他应付款 | 3,377,511.44 | 1,107,466.91 | 2,270,044.53 | 204.98 |
长期借款 | 30,000,000.00 | 113,000,000.00 | -83,000,000.00 | -73.45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46,723,535.93 | 32,157,910.93 | 14,565,625.00 | 45.29 |
A.本报告期,货币资金较年初下降53.42%,主要原因是公司经营占用增加、项目建设投入及归还部分银行贷款所致。
B. 本报告期, 交易性金融资产较年初下降98.41%,主要原因是公司黄金租赁套期保值业务公允价值变动所致。
C.本报告期, 应收票据项较年初减下降44.2%,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应收票据到期承兑及贴现所致。
D. 本报告期, 应收账款项较年初增长173.33%,主要原因是尚未到结算期的销售货款增加所致。
E.本报告期,预付款项较年初增长143.13 %,主要原因是公司在报告期白银业务规模扩大,预付原料采购款增加所致。
F. 本报告期,工程物资较年初增长6,454.91%,主要原因是公司二次资源项目建设的设备投资增加所致。
G.本报告期,长期待摊费用较年初增长32.5%,主要是新设公司房屋租赁及装修费增加所致。
H.本报告期,应付票据较年初下降了100%,主要原因是上期应付票据到期付款所致。
I.本报告期,应付账款较年初增长519.54%,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公司尚未到结算期采购款、项目建设款增加所致。
J.本报告期内, 预收账款较年初增长54.51%,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预收的货款增加所致。
K.本报告期,应交税费为1,182.80万元,较年初增加2,779.46万元,主要原因是本期留抵增值税减少。
L.本报告期内,其他应付款较年初增长204.98%,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代扣代缴的个人保险费尚未缴纳所致。
M.本报告期内,长期借款较年初下降73.45%,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归还银行借款所致。
N.本报告期内,其他非流动负债较年初增长45.29%,主要原因是本期收到政府拨来的项目款增加所致.
2、利润表项目
项 目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增减变动额 | 增减变动 比率 |
营业税金及附加 | 3,975,985.87 | 1,948,477.48 | 2,027,508.39 | 104.06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 -1,817,504.30 | -193,082.37 | -1,624,421.93 | 不适用 |
投资收益 | -5,148,368.58 | -1,172,389.67 | -3,975,978.91 | 不适用 |
营业外收入 | 6,277,805.51 | 2,692,362.28 | 3,585,443.23 | 133.17 |
营业外支出 | 359,181.55 | 891,552.07 | -532,370.52 | -59.71 |
所得税费用 | 15,631,120.95 | 10,398,006.55 | 5,233,114.40 | 50.33 |
少数股东损益 | 5,541,397.49 | 4,198,862.39 | 1,342,535.10 | 31.97 |
A.本报告期,营业税金及附加同比增长104.06%,主要原因是本期应缴纳增值税增加,相应的税金及附加增加。
B.本报告期,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为-181.75万元,同比减少162.44万元,主要是套期保值业务被套期项目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的差额。
C.本报告期,投资收益为-514.84万元,同比减少397.60万元,主要原因是参股公司元江镍业亏损所致。
D.本期报告,营业外收入同比增长133.17%,主要原因是本期确认的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增加所致。
E.本报告期,营业外支出同比下降59.71%,主要原因是去年同期补缴增值税而本期无此事项。
F.本报告期,所得税费用同比增长50.33,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利润增加及母公司因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复审批文未下达,所得税暂按25%计提预缴所致。
G.本报告期,少数股东损益同比增长31.97%, 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非全资子公司利润增加所致。
3、现金流量表项目
项目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1-9月) | 上年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1-9月) | 增减额 | 增减 比例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5,635,828.46 | -273,440,214.88 | 227,804,386.42 | 不适用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97,805,805.62 | -33,604,396.78 | -64,201,408.84 | 不适用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03,227,488.02 | 481,018,796.83 | -584,246,284.85 | -121.46 |
A.本报告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563.58万元,同比增加2,2780.44万元,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公司预收货款、应收票据到期承兑及贴现增加所致;
B.本报告期,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9,780.58万元,同比减少6,420.14万元,主要原因是本期项目建设投入增加所致;
C.本报告期,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0,322.75万元,同比减少58,424.62万元,主要原因本期新增贷款减少及本期无募集资金到位所致。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2012年7月11日,公司2012年度配股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公司将在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书面核准批文之后择机实施本次配股发行方案。该事项已于2012年7月12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进行了披露。
(2)报告期内,公司控股子公司昆明贵研催化剂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贵研催化公司")获得云南省发改委、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工信委下发的《关于转发国家稀土稀有金属新材料研发和产业化专项有关文件的通知》(云发改高技[2012]1463号)和转发的国家发改委、国家财政部、国家工信部《关于稀土稀有金属新材料研发和产业化专项实施方案的复函》(发改办高技[2012]1743号),同意稀土稀有金属新材料研发和产业化专项“高性能稀土基汽车尾气净化催化器研发及国V催化器产业化”项目由贵研催化公司牵头,联合清华大学等8家单位共同承担,并列入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计划。项目计划总投资41,739.31万元,其中国家补助资金8000万元,企业自筹资金33,739.31万元。自筹资金部分拟通过资本市场融资的方式解决。项目建设地点昆明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项目建设期3年。项目主要采用先进稀土基材料合成技术、新型贵金属减量化技术、高精准涂覆技术、高效烧结技术等核心技术,实现汽油车国V催化器的产业化,产品生产规模达到400万升/年,配套稀土催化材料生产规模达到800吨/年,产品性能满足国V要求,实现4-8个车型的国V汽车尾气催化剂器件整机示范,产业建设水平达到国际先进。具体情况详见2012年10月11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告。
(3)公司(注:指贵研铂业母公司)于2009年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三年),按照《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公司在2009年至2011年减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报告期内,公司已申办高新技术企业复审认定并被列入云南省科技厅关于2012年第一批拟通过复审高新技术企业的名单进行公示。截止本报告期末,公司尚未取得新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本报告期,公司仍按25%的税率预缴企业所得税。
3.3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011年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1280.7万股,并于2011年8月8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登记托管手续。本次发行中,绍兴润鑫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常荣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绍兴越商八期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四名发行对象认购的股票限售期为12个月,截止2012年8月8日该部分股票限售期已满并已上市流通。公司控股股东云南锡业集团(控股)有限责任公司认购的股票限售期为36个月,预计上市流通时间为2014年8月8日。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不适用
3.5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1)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云南证监局《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云证监【2012】122号)的要求,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2-2014年)》和《公司分红管理制度》,并相应修改了《公司章程》。在修订后的《公司章程》中明确了利润分配的原则、利润分配的方式及分配比例、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及利润分配的监督约束机制等具体内容。
(2)报告期,公司未进行现金分红。
贵研铂业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汪云曙
2012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