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重要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郑汉武、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科辉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 李伟琪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二、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以前报告期财务报表是否发生了追溯调整
□ 是 √ 否 □ 不适用
2012.9.30 | 2011.12.31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 ||||
总资产(元) | 2,130,740,599.52 | 1,939,733,481.24 | 9.85%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元) | 1,678,571,091.08 | 1,637,563,413.08 | 2.5% | |||
股本(股) | 510,260,000.00 | 510,260,000.00 | 0%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 | 3.29 | 3.21 | 2.49% | |||
2012年7-9月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12年1-9月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
营业总收入(元) | 577,071,288.67 | -1.75% | 1,253,108,470.15 | -12.48%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30,743,996.77 | -23.76% | 74,703,771.10 | -26.97%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 | -- | -139,862,591.35 | -188.69% |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 | -- | -- | -0.27 | -200%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6 | -25% | 0.15 | -25% |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6 | -25% | 0.15 | -25% |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85% | -0.69% | 4.49% | -2.01%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85% | -0.7% | 4.45% | -1.94%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项目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元) | 说明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16,314.87 | |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的税收返还、减免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1,500,000.00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 ||
债务重组损益 | ||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577,338.95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 80,593.98 | |
所得税影响额 | 234,743.98 | |
合计 | 623,637.96 | -- |
公司对“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以及根据自身正常经营业务的性质和特点将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说明
项目 | 涉及金额(元) | 说明 |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 34,727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的数量 | 股份种类及数量 | |
种类 | 数量 | ||
郑钟南 | 68,859,253 | 人民币普通股 | 307,946,000 |
国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自有资金 | 7,109,492 | 人民币普通股 | 7,109,492 |
杭州博泰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 6,0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6,000,000 |
湖北益龙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6,0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6,000,000 |
上海淳阳顺投资发展中心(有限合伙) | 6,0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6,000,000 |
陈炳基 | 2,900,270 | 人民币普通股 | 2,900,270 |
东莞产权交易中心 | 1,177,333 | 人民币普通股 | 1,177,333 |
中国建设银行-摩根士丹利华鑫多因子精选策略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998,822 | 人民币普通股 | 998,822 |
北京瑞然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962,040 | 人民币普通股 | 962,040 |
东莞市产权交易中心 | 881,742 | 人民币普通股 | 881,742 |
股东情况的说明 | 无 |
三、重要事项
(一)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货币资金期末余额201,277,338.98元,较期初减少36.15%,主要系随着募集项目的逐步完工,募集资金的使用相应减少了货币存款。
2、应收票据期末余额62,479,777.91元,较期初减少31.51%,主要系收到银行承兑汇票到期兑收及贴现所致。
3、预付账款期末余额29,142,765.52元,较期初增加135.18%,主要系采购设备依据合同支付的货款。
4、固定资产期末余额444,810,820.77元,较期初增加49.95%,主要系募集项目在建工程的完工转入所致。
5、在建工程期末余额110,959,877.50元,较期初减少37.62%,主要系工程项目的完工转入固定资产。
6、短期借款期末余额255,551,416.40元,较期初增加411.10%,主要系公司原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到期的归还及销售订单的增加相应增加了流动资金需要所致。
7、应付账款期末余额70,890,153.39元,较期初增加69.74%,主要系为国庆节公司生产备货而增加的应付货款。
8、应交税费期末余额-20,818,899.86元,较期初减少759.15%,主要系天津“新能源、船用及变频节能特种电缆项目”采购设备及材料的增值税进项留抵税额所致。
9、其他应付款期末余额34,347,258.41元,较期初增加501.07%,主要系公司应付控股子公司“广州南洋电缆有限公司”少数股东权益的股权收购款。
10、财务费用较上年同期减少1,060,078.66元,减幅为39.16%。主要系公司外币货款结汇的汇兑收益及上半年借款费用相比同期减少所致。
11、营业外收入较上年同期减少1286239.34元,减幅为45.39%,主要系本期收到的财政补贴比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12、所得税费用较上年同期减少12,058,119.07元,减幅为30.34%,主要系本期应纳税所得额减少所致。
(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1、非标意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公司存在向控股股东或其关联方提供资金、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签署和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4、其他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项 | 承诺人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 | 承诺期限 | 履行情况 |
股改承诺 | 不适用 |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 郑钟南 | 公司控股股东承诺连续六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系统出售持有的公司股份低于公司股份总数的5%。 | 2012年02月23日 | 2012年02月23日--2012年08月23日 | 严格履行承诺 |
资产置换时所作承诺 | 不适用 | ||||
发行时所作承诺 | 郑钟南 | 公司控股股东郑钟南承诺:自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 2010年10月12日 | 2010年10月12日--2013年10月12日 | 严格履行承诺 |
郑钟南 | 锁定期满后,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本人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本公司股票数量占其所持有本公司股票总数(包括有限售条件和无限售条件的股份)的比例不超过50% | 2008年02月01日 | 任职期间至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 | 严格履行承诺 | |
郑钟南 | 已出具《关于与广东南洋电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避免和消除同业竞争的承诺函》:承诺本人作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期间或者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期间,本人不在任何地域以任何形式,从事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规章所规定的可能与广东南洋电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构成同业竞争的活动。 | 2008年02月01日 | 不再是公司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自该控股或实际控制关系解除之日起五年内 | 严格履行承诺 | |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 不适用 | ||||
承诺是否及时履行 | √ 是 □ 否 □ 不适用 | ||||
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及下一步计划 | 不适用 | ||||
是否就导致的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问题作出承诺 | □ 是 □ 否 √ 不适用 | ||||
承诺的解决期限 | 不适用 | ||||
解决方式 | 不适用 | ||||
承诺的履行情况 | 严格履行承诺 |
(四)对2012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2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2012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幅度 | -30% | 至 | 0% |
2012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区间(万元) | 92,290,554.37 | 至 | 131,843,649.1 |
2011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131,843,649.10 | ||
业绩变动的原因说明 | 受宏观及区域经济增速下滑、基础建设放缓、市场需求不同程度萎缩的影响,加上市场竞争进一步加剧、毛利率下滑、人工成本价格上涨等不利因素影响。 |
(五)其他需说明的重大事项
1、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报告期末衍生品投资的持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4、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接待时间 | 接待地点 | 接待方式 | 接待对象类型 | 接待对象 | 谈论的主要内容及提供的资料 |
2012年09月12日 | 南洋股份 | 电话沟通 | 个人 | 江苏常州的投资者 | 公司生产经营及销售情况 |
5、发行公司债券情况
是否发行公司债券
□ 是 √ 否
证券代码:002212 证券简称:南洋股份 公告编号:2012-027
广东南洋电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广东南洋电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12年10月27日上午9:30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形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2年10月22日以传真、电子邮件等通讯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实际表决的董事9名。郑钟南董事长主持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2012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2012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摘要》于2012年10月30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
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关于申请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为了拓宽融资渠道,有效降低融资成本,满足公司生产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的需要,董事会同意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并在中国境内发行本金总额不超过6亿元人民币的短期融资券,具体内容如下:
(一)提请股东大会批准公司根据经营情况按照下列条件向主管机构申请注册短期融资券:
1.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总额不超过6亿元的短期融资券,可分期发行;
2.注册有效期为2年;公司可以在2年内分期发行,每期发行短期融资券的期限不超过1年;
3.短期融资券的利率按照市场情况决定;
4.发行对象为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机构投资者,不向社会公众发行;
5.承销商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6.募集资金主要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及替代银行贷款等。
(二)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的其他人在上述发行方案内,全权决定和办理与发行短期融资券有关的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具体决定发行时机、发行额度、发行期数、发行利率、募集资金具体用途等;
2、签署必要的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发行短期融资券的注册报告、募集说明书、承销协议、承诺函、与相关中介机构的聘用协议、登记托管和代理兑付协议及各种公告等);
3、办理必要的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办理短期融资券注册、发行的有关手续、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及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有关交易、登记手续等),以及采取其他必要的行动;
4、与短期融资券发行有关的信息披露事宜;
5、与发行短期融资券相关之其它事宜。
授权有效期限自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本议案经本次会议审议通过后,须提请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聘任南洋电缆(天津)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南洋电缆(天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2009年选举至今三年任期即将届满,需进行换届选举第二届董事会成员,任期3年。
随着公司业务发展、规模不断扩大,董事长的职责和任务更加繁重,原天津公司董事长郑钟南先生因同时担任公司董事长,难以集中精力兼顾天津公司董事工作,将不担任本届董事。现选举郑灿标、杨茵、林进培为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郑灿标任天津公司董事长,任期自2012年11月19日至2015年11月18日止。(简历附后)
四、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制定《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信息披露行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国人民银行《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本制度经董事会通过后生效并实施。
五、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再融资募集资金项目“新能源、船用及变频节能特种电缆”项目已于2012年9月底建设完毕。公司于2012年10月份聘请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对整个募投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出具了广会所专字[2012]第11006420062号《关于广东南洋电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投项目使用募集资金节余情况的鉴证报告》,审计结果如下:
截至2012年9月30日止,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397,336,770.00元,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投资金额347,196,846.92元(其中已实际支付的投资金额为304,116,866.81元,尚需支付的资产购建尾款及质保金43,079,980.11元),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50,139,923.08元,加上募集资金存款利息收入6,733,335.33元,公司募集资金节余共计56,873,258.41元。
董事会决定使用节余募集资金及利息合计56,873,258.41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关于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于2012年10月30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保荐人出具的核查同意意见,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的同意意见和《募投项目使用募集资金节余情况的鉴证报告》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
本议案经本次会议审议通过后,须提请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六、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关于召开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1、会议地点: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永和区永丰路19号四楼会议室
2、股权登记日:2012年11月12日
3、会议召开时间:2012年11月15日上午9:30
《召开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于2012年10月30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
广东南洋电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十月三十日
附:郑灿标、杨茵、林进培简历
1、郑灿标先生简历
郑灿标,男,1980年出生,本科学历。2004年7月在广东南洋电缆集团有限公司工作,从事销售管理工作。2005年7月至2008年7月担任广东南洋电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职务,从事销售管理工作。2008年8月至今负责北方市场的开拓工作,2009年11月19日至今任南洋电缆(天津)有限公司总经理及董事职务。
郑灿标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郑钟南先生的儿子,未持有公司的股份。郑灿标先生至今为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罚。
2、杨茵女士简历
杨茵,女,1981年出生,本公司董事,研究生学历。2004年7月进入本公司,负责市场调查与海外市场拓展工作。2005年7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2009年6月至2012年1月兼任广州南洋超高压电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1年2月兼任南洋电缆(天津)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杨茵女士为公司控股股东郑钟南先生儿子郑灿标的配偶,未持有公司股份,至今为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罚。
3、林进培先生简历
林进培,男,1980年出生,本科学历。2004年6月至2009年10月就职于广州正德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从事审计及咨询工作;2009年10月至2011年4月就职于广东南洋超高压电缆有限公司,担任财务主管职务;2011年4月至今就职于南洋电缆(天津)有限公司,担任财务经理职务。2011年8月29日至今任南洋电缆(天津)有限公司董事。
林进培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郑钟南先生无关联关系,未兼任其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未持有公司股份,至今为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罚。
证券代码:002212 证券简称:南洋股份 公告编号:2012-029
广东南洋电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南洋电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12年10月27日上午9:30在本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形式召开,会议决定于2012年11月15日召开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的方式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时间:2012年11月15日上午9:30
(二)会议地点: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永和区永丰路19号四楼会议室
(三)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四)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二、会议审议事项
审议《关于申请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审议《关于公司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以上议案内容详见本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三、出席会议人员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2年11月12日,截止2012年11月12日15:00 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或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公司邀请的其他嘉宾。
四、参加会议登记办法
(一)登记时间:2012年11月13日至14日,上午9:30-12:30、下午13:30-17:30
(二)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三)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本人出席会议的,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凭代理人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自然人股东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自然人股东的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证明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书面证明(加盖公章)、法人股东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持股凭证;
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凭代理人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见附件)法人股东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二)联系人:曾理先生
(三)联系电话:0754-86332188 传真:0754-86332188
(四)邮政编码:515041
广东南洋电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十月三十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女士/先生代表本人(单位)出席广东南洋电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授权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发之日起至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1、审议《关于申请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2、审议《关于公司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委托人签名(盖章): 身份证号码:
持股数量: 股 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受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1、股东请在选项中打√;
2、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
3、授权委托书用剪报或复印件均有效。
证券代码:002212 证券简称:南洋股份 公告编号:2012-030
广东南洋电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广东南洋电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12年10月27日下午14:00在本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形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2年10月22日以传真、电子邮件等通讯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应出席监事3 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广东南洋电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出席会议的全体监事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一、以3 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2012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12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二、以3 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选举南洋电缆(天津)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南洋电缆(天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公司”)第一届监事会2009年选举至今三年任期即将届满,需进行换届选举第二届监事会监事,任期3年。现选举陈少伟先生为第二届监事会监事,任期自2012年11月19日至2015年11月18日止。(简历附后)
三、以3 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再融资募集资金项目“新能源、船用及变频节能特种电缆”项目已于2012年9月底建设完毕。公司于2012年10月份聘请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对整个募投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出具了广会所专字[2012]第11006420062号《关于广东南洋电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投项目使用募集资金节余情况的鉴证报告》,审计结果如下:
截至2012年9月30日止,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397,336,770.00元,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投资金额347,196,846.92元(其中已实际支付的投资金额为304,116,866.81元,尚需支付的资产购建尾款及质保金43,079,980.11元),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50,139,923.08元,加上募集资金存款利息收入6,733,335.33元,公司募集资金节余共计56,873,258.41元。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节余募集资金56,873,258.41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56,873,258.41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本议案须提请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广东南洋电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二年十月三十日
附:陈少伟先生简历
陈少伟,男,1972年出生,本科学历,1994年8月至2002年6月就职于东莞群思电子有限公司,担任行政主管;2002年7月至2004年7月就职于亚斯电子科技(深圳)有限公司,担任人事行政主管;2008年9月至2012年4月在广东南洋超高压电缆有限公司营销部工作,担任营销部主管职务;2012年4月至今在南洋电缆(天津)有限公司工作,任仓库经理。
陈少伟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无关联关系,未兼任其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未持有公司股份,至今为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罚。
证券代码:002212 证券简称:南洋股份 公告编号:2012-031
广东南洋电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南洋电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新能源、船用及变频节能特种电缆”项目已于2012年9月全部建设完毕并投产,公司于2012年10月2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新能源、船用及变频节能特种电缆”项目节余募集资金5,013.99万元及募集资金存款利息收入673.33万元合计5,687.32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明确同意的意见、公司保荐机构发表明确同意的意见以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即可实施,现就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865号文《关于核准广东南洋电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南洋股份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863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4.5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1,742.54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2,008.863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9,733.677万元。以上增发新股发行的募集资金业经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10年9月9日进行了审验,并出具“广会所验字[2010]第09005220020号”《验资报告》。
二、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广东南洋电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该制度于2007年4月29日经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08年9月29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进行了修订。
根据公司的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规定,为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募集资金使用依照下列程序申请和审批:(1)具体使用部门填写审批表;(2)财务总监签署意见;(3)总经理或其授权人审批;(4)财务部门执行。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由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定期进行检查,并将检查情况及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
公司及负责实施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子公司南洋电缆(天津)有限公司于2010年为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开设了两个募集资金专用户,分别为:交通银行汕头国新支行账号为445006110018010141058的专用账户、中国民生银行天津河北支行账号为2109014210000397的专用账户。南洋电缆(天津)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交通银行汕头国新支行、中国民生银行天津河北支行就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该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提供的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2年9月30日止,公司实际可使用募集资金总计404,070,105.33元,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304,116,866.81元,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99,953,238.52 元,其中包含尚需支付的资产购建尾款及质保金43,079,980.11元,募集资金存款利息收入6,733,335.33元,项目建设节余资金50,139,923.08元,募集资金余额存放情况如下: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金额 |
交通银行汕头国新支行 | 募集资金专户445006110018010141058及定期存款 | 96,024,051.98 |
中国民生银行天津河北支行 | 募集资金专户2109014210000397 | 3,929,186.54 |
合 计 | 99,953,238.52 |
公司上述存款未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外的任何项目提供质押担保。该项目尚需支付43,079,980.11元均为尚未支付的资产购建尾款及质保金,上述资金将严格按照合同约定付款进度进行支付。
三、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累计使用情况及节余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截至2012年9月30日止,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304,116,866.81元,募集资金账户余额合计99,953,238.52元。截至2012年9月30日止,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 投资项目 | 募集承诺投资金额 | 实际投资金额 | 节余资金 | ||
实际已支付金额 | 尚需支付投资金额 | 合计 | ||||
1 | 新能源、船用及变频节能特种电缆项目 | 39,733.68 | 30,411.69 | 4,308.00 | 34,719.69 | 5,013.99 |
合 计 | 39,733.68 | 30,411.69 | 4,308.00 | 34,719.69 | 5,013.99 |
截至2012年9月30日止,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397,336,770.00元,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投资金额347,196,846.92元(其中已实际支付的投资金额为304,116,866.81元,尚需支付的资产购建尾款及质保金43,079,980.11元),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50,139,923.08元,加上募集资金存款利息收入6,733,335.33元,公司募集资金节余共计56,873,258.41元。
(二)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1、部分设备购买渠道由国外引进改为国产
在项目设备实际投资订购时,综合考察国内设备的实际情况,部分国产设备已经能够满足产品质量及生产等要求,在进行综合性价比分析后,部分设备立足于国内购买。
2、加强管理,费用控制合理有效
公司管理层通过精细化管理,进一步加强项目管理和费用控制,在资源充分利用的前提下,对该项目的各个环节进行了优化,节约了项目投资。
四、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说明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为充分发挥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合理地使用募集资金,并提高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经审慎研究、规划,并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拟使用节余募集资金及利息合计56,873,258.41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新能源、船用及变频节能特种电缆”项目已全部建设完成,现将该项目节余的募集资金56,873,258.41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可解决公司流动资金的需求,有利于公司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成本,提升公司的运营能力和市场竞争力,符合股东和广大投资者利益,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广东南洋电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将“新能源、船用及变频节能特种电缆”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56,873,258.41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对《关于公司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进行了表决,发表意见如下: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节余募集资金56,873,258.41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56,873,258.41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七、保荐人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保荐代表人赫涛、叶勇发表意见如下:
经核查后认为,南洋股份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已建设完成,生产设备已投入使用,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没有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实际运营的需要。根据《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第二十八条的规定,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已经南洋股份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综上所述,本保荐人同意南洋股份将节余募集资金(含募集资金账户利息收入)56,873,258.41元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于2012年10月30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保荐人出具的核查同意意见,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的同意意见和《募投项目使用募集资金节余情况的鉴证报告》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
特此公告
广东南洋电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 O一二年十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212 证券简称:南洋股份 公告编号:2012-032
广东南洋电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承诺履行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广东证监局广东证监【2012】185号《关于开展上市公司及相关主体承诺履行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要求,上市公司需对公司股东、关联方及上市公司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情况进行专项披露。现将广东南洋电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相关承诺履行情况公告如下:
承诺事项 | 承诺履行情况 | ||||||
序号 | 承诺主体 | 承诺内容 | 承诺履行期限 | 履行进度 | 履行完成时间 | 预计能否如期履行 | |
主体类别 | 名称 | ||||||
1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 郑钟南 | 自公司非公开发行A 股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 2010年10月12日- 2013年10月12日 | 履行中 | 2013年10月12日 | 是 |
2 | 高管人员 | 郑钟南、李先飞、章先杰 | 锁定期满后,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本人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本公司股票数量占其所持有本公司股票总数(包括有限售条件和无限售条件的股份)的比例不超过50% | 任职期间至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 | 履行中 | 李先飞于2011年7月28日离职,按规定于2013年1月27日履行完毕 | 是 |
3 | 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 | 郑钟南、郑巧娇 | 已出具《关于与广东南洋电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避免和消除同业竞争的承诺函》:承诺本人作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期间或者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期间,本人不在任何地域以任何形式,从事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规章所规定的可能与广东南洋电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构成同业竞争的活动。 | 不再是公司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自该控股或实际控制关系解除之日起五年内 | 履行中 | 不适用 | 是 |
特此公告
广东南洋电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一二年十月三十日
广东南洋电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212 证券简称:南洋股份 公告编号:2012-028
广东南洋电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