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姓名 | 沈卢东 |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姓名 | 杨萍 |
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姓名 | 朱福地 |
公司负责人沈卢东、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萍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朱福地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期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 |
总资产(元) | 2,116,895,234.04 | 1,688,992,484.23 | 25.33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元) | 1,540,773,290.65 | 721,950,926.17 | 113.4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 | 4.44 | 2.78 | 59.71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1-9月)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148,339,308.22 | -329.42 |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 | -0.43 | -272.06 | |
报告期 (7-9月)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1-9月)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21,251,136.23 | 56,894,474.48 | -65.80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6 | 0.19 | -75.00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6 | 0.18 | -74.39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39 | 5.22 | 减少8.15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38 | 4.83 | 减少8.09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1-9月) | 说明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182,243.37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7,262,183.26 | 政府补助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2,091,252.75 | |
所得税影响额 | -748,303.07 | |
合计 | 4,240,384.07 |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 22,855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全称) |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种类 |
中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 3,571,486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2,064,439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商收益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 98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王源 | 758,201 | 人民币普通股 |
北京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 433,532 | 人民币普通股 |
李波 | 425,800 | 人民币普通股 |
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412,887 | 人民币普通股 |
建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 412,887 | 人民币普通股 |
姜宇澄 | 412,180 | 人民币普通股 |
陈东庐 | 379,099 | 人民币普通股 |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项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12年9月30日 | 2011年12月31日 | 增减比率 | 变动原因说明 |
应收票据 | 51,665,686.71 | 36,007,248.55 | 43.49 | 主要系本报告期内收到的票据增加所致 |
应收账款 | 869,347,216.71 | 611,757,721.78 | 42.11 | 主要系公司质保金增加和信用期内应收账款大幅增长所致 |
预付款项 | 11,710,082.46 | 36,846,907.17 | -68.22 | 主要系预付铜杆保证金到期结算转销所致 |
其他应收款 | 19,912,180.52 | 40,891,207.89 | -51.30 | 主要系提前归还担保借款后保证金转回所致 |
固定资产 | 278,282,131.85 | 213,608,158.09 | 30.28 | 主要系购买华北营销片区办公室和子公司二期工程完工转入固定资产所致 |
在建工程 | 353,994,138.10 | 234,517,425.74 | 50.95 | 主要系新能源及光电复合海洋工程用特种电缆项目的投资增加所致 |
工程物资 | 16,804.42 | 104,323.00 | -83.89 | 主要系子公司二期工程领用工程材料所致 |
长期待摊费用 | 390,952.08 | 1,017,693.77 | -61.58 | 主要系报告期内未发生长期摊销费用支出,减少主要是正常摊销进入费用所致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9,165,384.54 | 7,049,717.61 | 30.01 | 主要系应收账款增加,所计提的坏账准备增加导致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增加 |
短期借款 | 280,206,768.00 | 417,000,000.00 | -32.80 | 主要系归还担保借款所致 |
应付票据 | 55,086,200.00 | 91,000,000.00 | -39.47 | 主要系银行承兑汇票到期解付所致 |
应付账款 | 100,260,098.03 | 70,709,601.58 | 41.79 | 主要系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稳步扩大与更多的主要供应商建立了战略合作关系,额度及账期增加以及应付设备和工程款增加所致 |
预收款项 | 4,306,068.60 | 15,486,299.79 | -72.19 | 主要系部分预收款销售合同执行完毕转收入所致 |
应付职工薪酬 | 6,756,174.31 | 14,794,953.34 | -54.33 | 主要系支付上年年终奖金所致 |
应交税费 | 22,926,688.80 | 39,580,465.01 | -42.08 | 主要系2012年一季度缴纳2011年度缓缴的增值税和随着新能源及光电复合海洋工程用特种电缆项目购置的进口设备报关,增加了增值税进项抵扣所致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55,000,000.00 | -100.00 | 主要系银行贷款到期归还所致 | |
长期借款 | 30,000,000.00 | 195,000,000.00 | -84.62 | 主要系用募集资金归还新能源及光电复合海洋工程用特种电缆项目专项贷款所致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56,470,448.74 | 42,474,845.00 | 32.95 | 主要系收到乐山市财政局拨付的新兴产业专项补贴所致 |
股本 | 346,670,000.00 | 260,000,000.00 | 33.33 | 主要系报告期内向社会公众发行新股所致 |
资本公积 | 828,122,771.71 | 152,864,881.71 | 441.74 | 主要系报告期内向社会公众发行新股形成的资本溢价所致 |
2、利润表项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12年9月30日 | 2011年9月30日 | 增减比率 | 变动原因说明 |
营业税金及附加 | 3,460,977.58 | 8,582,850.45 | -59.68 | 主要系本期实缴增值税减少导致的附加税费的减少所致 |
资产减值损失 | 14,288,842.39 | 7,464,428.00 | 91.43 | 主要系应收账款增加导致坏账准备增加所致 |
投资收益 | 147,428.88 | 100.00 | 主要系收到乐山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现金股利所致 | |
营业外收入 | 7,443,493.13 | 3,915,808.31 | 90.09 | 主要系政府补助增加所致 |
净利润 | 56,894,474.48 | 92,928,193.55 | -38.78 | 主要系受经济增速下滑影响和用工成本增加导致毛利率下降所致 |
3、现金流量表项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12年9月30日 | 2011年9月30日 | 增减比率 | 变动原因说明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48,339,308.22 | 64,658,307.03 | -329.42 | 主要系本期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流入减少所致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64,597,486.04 | -100,215,451.37 | 64.24 | 主要系新能源及光电复合海洋工程用特种电缆项目支出增加和购买华北营销片区办公室所致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07,356,465.42 | 24,970,678.12 | 1,531.34 | 主要系报告期内向社会公众发行新股,增加筹资活动现金流入所致 |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承诺背景 | 承诺类型 | 承诺方 | 承诺内容 | 是否有履行期限 | 是否及时严格履行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股份限售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广元先生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广元先生承诺:自明星电缆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明星电缆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明星电缆回购该部分股份;上述期限届满后,在本人担任明星电缆董事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数不超过本人持有的明星电缆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6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明星电缆股份。 | 是 | 是 |
其他承诺 | 规范关联交易及避免同业竞争承诺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广元先生 | 为规范与发行人之间的关联交易,避免与发行人的同业竞争,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李广元先生出具了《规范关联交易及避免同业竞争承诺》,承诺如下:“本人目前没有在中国境内或境外单独或与其他自然人、法人、合伙企业或其他组织,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从事或参与任何对明星电缆构成竞争的业务及活动或拥有与明星电缆存在竞争关系的任何经济实体、机构、经济组织的权益,或在该经济实体、机构、经济组织中担任高级管理人员或核心技术人员。本人保证将采取合法及有效的措施,促使本人拥有控制权的其他公司、企业与其他经济组织及本人的关联企业,不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从事与明星电缆相同或相似的、对明星电缆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并且保证不进行其他任何损害明星电缆及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活动。本人将严格遵守《公司法》、发行人《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股东大会议事细则》、《董事会议事细则》等规定,避免和减少关联交易,自觉维护发行人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将不利用本人在发行人中的股东地位在关联交易中谋取不正当利益。如发行人必须与本人控制的企业进行关联交易,则本人承诺,均严格履行相关法律程序,遵照市场公平交易的原则进行,将促使交易的价格、相关协议条款和交易条件公平合理,不会要求发行人给予与第三人的条件相比更优惠的条件。” | 否 | 是 |
其他承诺 | 不存在资金占用的承诺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广元先生 |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方式。 二、作为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期间,本人将严格遵守发行人《公司章程》及其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不通过资金占用、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或其他任何形式占用发行人的资金,损害发行人或发行人中小股东利益,并保证本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关联方不通过任何形式占用发行人资金,直接或间接损害发行人或发行人中小股东利益。 | 否 | 是 |
其他承诺 | 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的承诺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广元先生 | 安徽明星最近三年部分员工没有缴纳社会保险费。对于主动放弃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员工,在住房公积金主管部门要求时,无偿代发行人补缴员工以前年度的住房公积金,并愿意承担由此给发行人带来的经济损失;如果没有缴纳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的安徽明星员工要求安徽明星为其补缴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或者社会保险和/或住房公积金主管部门要求安徽明星补缴社会保险费和/或住房公积金,其将按照主管部门核定的金额无偿代安徽明星补缴,并愿意承担由此给安徽明星带来的经济损失。 | 否 | 是 |
其他承诺 | 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 四川明星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 1.自本承诺函签署之日起,公司不再与任何关联方发生关联采购、销售等业务。此前已与相关关联方签署采购、销售协议、合同,但尚未履行完毕的,公司将立即与交易对方协商终止该等协议、合同。2.公司避免与关联方之间发生其他关联交易,如果必须与个别关联方发生其他关联交易的,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和要求以及公司的《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履行审议及披露程序,并确保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合理性和定价的公允性。3.如因公司违反本承诺给公司股东造成任何损失的,公司愿意承担损失赔偿责任,并将追究相关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责任人的责任。 | 否 | 是 |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1、公司现金分红政策内容:
《公司章程》第一百五十七条规定: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为:
(1)股利分配原则:公司实行连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的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2)利润的分配形式:公司采取现金或股票方式,根据公司的财务及经营情况,公司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存在股东违规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如果公司营业收入增长迅速,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的股本规模与营业收入增长不相匹配时,可以在前述现金分红之外,提出股票股利分配方式。
(3)如果公司当年盈利,但董事会没有作出现金分红预案的,应当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原因、未用于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应当对此发表独立意见。
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由董事会拟订。监事会应当对董事会拟订的利润分配政策出具书面审核报告,与董事会拟订的利润分配政策一并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4)公司因生产经营环境或自身生产经营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确需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有关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应事先征求独立董事和监事会的意见,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在审议利润分配政策时,公司应充分考虑社会公众投资者的意见,并通过网络投票形式为社会公众投资者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
2、报告期内现金分红实施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现金分红情况。
四川明星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沈卢东
2012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03333 证券简称:明星电缆 公告编号:临2012-017
四川明星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四川明星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于2012年10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通知已于2012年10月19日通过专人送达和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广元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9名,现场表决的董事7人,参加通讯表决的董事2人。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监事、高管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本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以记名书面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四川明星电缆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编制了《四川明星电缆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三季度报告》。董事会认为《报告》如实反映了公司2012年三季度整体经营运行情况。
《四川明星电缆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详见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二)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四川明星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二年十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3333 证券简称:明星电缆 公告编号:临2012-018
四川明星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四川明星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于2012年10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通知已于2012年10月19日通过专人送达和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周逢树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3名,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本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以记名书面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四川明星电缆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编制了《四川明星电缆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该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经营运行情况。
上述《四川明星电缆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详见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四川明星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二年十月三十日
四川明星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