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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洛阳玻璃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三季度报告
    2012-10-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洛阳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第三季度报告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本公司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董事长宋建明先生、财务总监宋飞女士及财务部部长陈静女士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期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总资产1,297,500,511.611,415,785,144.79-8.35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85,406,950.53127,013,633.44-32.7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0.17080.2540-32.76
     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年同期增减(%)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961,853.05不适用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0.0099不适用
     报告期年初至报告期期末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419,558.33-41,599,644.60不适用
    基本每股收益0.0068-0.0832不适用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每股收益-0.0010-0.0934不适用
    稀释每股收益0.0068-0.0832不适用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4.09-39.17上升7.62个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0.57-43.96上升6.91个百分点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3,711,156.80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1,359,615.42
    债务重组损益509,354.07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407,925.00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支净额-36,828.31
    所得税影响数-13,557.48
    少数股东影响数-32,504.78
    合计5,089,310.72

    2.2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流通股股东持股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21323户。其中A股股东21269户,H股股东54户。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的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全称)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种类(A、B、H股或其它)
    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247,866,998H股
    中国洛阳浮法玻璃集团有限责任公司159,018,242A股
    张立新2,754,944A股
    刘桃香1,302,650A股
    张瑞颍670,000A股
    李茹648,000A股
    芮志英610,000A股
    陈宏505,614A股
    姚萱472,516A股
    周春霞433,213A股

    §3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项目2012年9月30日2011年12月31日增减幅度(%)变动原因
    应收票据12,667,444.8638,307,354.54-66.93主要原因是本期产品销量减少、售价降低使得应收票据减少
    在建工程59,304,884.1921,667,229.11173.71主要原因是本期公司全资子公司-龙昊公司因一线冷修改造部分资产转入在建工程
    短期借款17,000,000.0029,850,000.00-43.05主要原因是本期归还了母公司的部分委托贷款
    应付职工薪酬31,723,918.6821,312,263.5848.85主要原因是本期计提的社保费尚未支付
    项目2012年1-9月2011年1-9月增减幅度(%) 
    营业收入458,622,970.21721,753,330.46-36.46主要原因是销量减少、售价下滑引起收入减少
    营业成本379,988,998.67643,796,304.48-40.98主要原因是销量减少引起成本支出减少
    资产减值损失6,651,113.8-4,748,191.89不适用主要原因是本期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及去年同期因收回已提坏账的往来款项而转销坏账准备所致
    投资收益1,735,612.20 不适用主要原因是本期公司控股子公司-龙飞公司收到三门峡商业银行投资分红
    营业外收入6,207,416.8881,362,767.24-92.37主要原因是上年同期含有收储土地时取得的资产处置收益
    营业外支出664,118.92,792,265.73-76.22主要原因是上年同期含有处理部分重油的损失
    项目2012年1-9月2011年1-9月增减幅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961,853.05-56,437,790.66不适用主要原因是本期产能减少,使得支付的材料款等减少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6,448,512.82113,163,943.58-67.79主要原因是本期收到的土地使用权处置款较上期减少所致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5,811,973.58-38,928,661.24不适用主要原因是今年归还银行借款比上年增加

    3.2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建材玻璃公司通过国有股权无偿划转而间接收购本公司31.8%股份时承诺:中建材玻璃公司及其所控制企业今后将不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单独经营、通过合资经营或拥有另一公司或企业的股份及其他权益)直接或间接参与任何与本公司主营业务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如获得的商业机会与本公司主营业务有竞争或可能有竞争的,将立即通知本公司,尽力将该商业机会给予本公司,以确保本公司全体股东利益不受损害。

    至报告期末,中建材玻璃公司遵守了承诺。

    中国建材集团及中建材玻璃公司于2010年12月在解决与本公司的同业竞争问题时曾承诺:计划在未来三年内,以洛阳玻璃为平台,通过一系列业务和资产重组等方式进行整合,全面解决洛阳玻璃与龙新玻璃、方兴科技及中联玻璃间存在的同业竞争情况。目前相关事宜尚在履行当中,一旦确定具体的实施方案,本公司将及时进行披露。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公司无进行现金分红。

    洛阳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法定代表人:宋建明

    2012年10月29日

    股票简称:洛阳玻璃 股票代码:600876 编号:临2012-027

    洛阳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洛阳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于2012年10月29日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0人,实到董事10人,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本公司董事长宋建明先生主持,会议采用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薪酬方案的议案;

    根据董事的职权及责任,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定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薪酬方案如下:

    (一)基本年薪

    董事长 32万元(税前)

    执行董事       16万元/每人(税前)

    非执行董事津贴     4万元/每人(税前)

    独立非执行董事津贴   4万元/每人(税前)

    (二)绩效年薪

    1、完成年度经营目标的,按基本年薪的1.5倍兑现。

    2、超经营目标提成奖用于奖励董事会成员

    (1)超经营目标10%以内奖超出部分的10%

    (2)超经营目标10%—20%以内奖超出部分的5%

    (3)超经营目标20%以上奖超出部分的3%

    (三)突出贡献奖

    由董事长提出,董事会决定。

    上述议案需提交本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投保董监高责任保险的议案,同时同意提请本公司临时股东大会给予董事会授权:授权董事会在每年度保险费不超过15万元人民币的额度内,确定董监高责任保险方案,为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投保及承保董监高责任保险,并授权一名执行董事签署与投保及承保有关的文件。

    上述议案需提交本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吴知新女士为本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和本公司工作需要,聘任吴知新女士为本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

    吴知新简介:

    吴知新女士,45岁,本科,高级经济师,现任本公司董事会秘书处副处长。吴女士1989年6月毕业于武汉工业大学(现为武汉理工大学)工业管理专业,1989年7月加入本公司,1989年7月至今先后在本公司企业管理部、市场部、董事会秘书处从事企业管理、质量管理、市场策划、信息披露、证券事务等相关工作。吴女士已于2012年5月20日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明》(编号为:420160),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证券事务代表任职资格。

    联系地址:中国河南省洛阳市西工区唐宫中路9号 洛阳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电话:86-379-63908637

    传真:86-379-63251984

    电子信箱:lywzhx@126.com

    4、审议通过了本公司2012年第三季度报告。

    特此公告

    洛阳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10月29日

    股票简称:洛阳玻璃 股票代码:600876 编号:临2012-028

    洛阳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洛阳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会议于2012年10月29日召开,会议应到监事4人,实到监事4人,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本公司监事会主席任振铎先生主持,会议采用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本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薪酬方案的议案。

    根据监事的职权及责任,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拟定本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薪酬方案如下:

    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每人每年薪酬2万元(税前),本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推举的职工监事每人每年1万元(税前)。

    上述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审核通过了本公司2012年第三季度报告。

    特此公告

    洛阳玻璃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2年10月29日

    股票简称:洛阳玻璃 股票代码:600876 编号:临2012-029

    洛阳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12年12月18日上午9:00正

    会议召开地点: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河南省洛阳市西工区唐宫中路九号本公司一楼会议室

    会议方式:现场投票方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由本公司董事会负责召集。

    二、会议审议事项

    普通决议案

    1、审议及批准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薪酬方案;

    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薪酬方案为:

    (一)基本年薪

    董事长 32万元(税前)

    执行董事        16万元/每人(税前)

    非执行董事津贴    4万元/每人(税前)

    独立非执行董事津贴   4万元/每人(税前)

    (二)绩效年薪

    1、完成年度经营目标的,按基本年薪的1.5倍兑现。

    2、超经营目标提成奖用于奖励董事会成员

    (1)超经营目标10%以内奖超出部分的10%

    (2)超经营目标10%—20%以内奖超出部分的5%

    (3)超经营目标20%以上奖超出部分的3%

    (三)突出贡献奖

    由董事长提出,董事会决定。

    2、审议及批准本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薪酬方案;

    本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薪酬方案为:

    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每人每年薪酬2万元(税前),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推举的职工监事每人每年薪酬1万元(税前)。

    3、审议及批准为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投保董监高责任保险,同时审议及批准给予董事会授权:授权董事会在每年度保险费不超过15万元人民币的额度内,确定董监高责任保险方案,为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投保及承保董监高责任保险,并授权一名执行董事签署与投保及承保有关的文件。

    三、会议出席对象

    1、凡持有本公司A股,并于2012年11月16日下午15:00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A股股东,凭身份证、股票帐户卡及(如适用)委托书及委托代表的身份证于2012年11月27日上午8:00到12:00,下午14:00到17:30前往中国河南省洛阳市西工区唐宫中路九号本公司董事会秘书处办理参加股东大会登记手续,外地股东也可在2012年11月27日或以前将上述文件的复印件传真至本公司的注册地址。

    2、凡持有本公司H股,并于2012年11月16日下午16:00收市时在香港证券登记有限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H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于会上投票,本公司将于2012年11月17日至12月18日(首尾两天包括在内)暂停办理H股股份过户手续,以决定有权出席股东大会之H股股东名单。持有本公司H股之股东,如欲出席临时股东大会,须将所有过户文件连同有关H股股票于2012年11月16日下午16:00前交回本公司之H股过户登记处香港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地址为:香港湾仔皇后大道东183号合和中心1901-5楼。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四、参会方法

    1、凡有权出席临时股东大会并于会上投票的股东有权委任一位或数位人士作为其股东代理人(不论该人士是否本公司股东),代其出席临时股东大会并于会上投票。如一名股东委任超过一名股东代理人,其股东代理人只能以投票方式行使其表决权。股东代理人毋须为股东。

    2、股东委托人可以书面形式委托股东代理人(即使用随附的股东代理人委托书)。股东代理人委托书须由委托人签署,或由委托的授权人签署。如果该委托书由委托人的授权人签署,则委托人授权其签署的授权书或其它授权文件需要经过公证。股东代理人委托书,连同经过公证的授权书副本或其它授权文件最迟须在临时股东大会或任何续会指定举行时间二十四小时前,交回本公司于香港的股份过户登记处香港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地址为香港皇后大道东183号合和中心1901-5室,或交回本公司,地址为中国河南省洛阳市西工区唐宫中路九号,方为有效。

    3、拟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须于2012年11月27日或以前将拟出席大会的回条填妥及签署后送达本公司。回条可以专人递送、来函或传真等方式送达。

    4、本公司股东填妥及交回股东代理人委托书后,仍可亲身出席临时股东大会或其任何续会,并于会上投票。

    5、股东或其代理人须于出席临时股东大会时出示彼等的身份证明文件。如委任股东代理人出席,则股东代理人须同时出示其股东代理人委托书。

    五、其他事项

    1、临时股东大会会期预计不超过一天,往返及住宿费用由出席临时股东大会的股东及其股东代理人自行负责。

    2、本公司注册地址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河南省洛阳市西工区唐宫中路九号

    邮编:471009

    电话:0379-63908588

    传真:0379-63251984

    洛阳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10月29日

    回 条

    致:洛阳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我们(注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为 贵公司股本中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之A股______股,(股东帐号__________)/H股(注二)_________股之注册持有人,兹通告贵公司本人/我们拟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出席 贵公司于2012年12月18日上午九时整在中国河南省洛阳市西工区唐宫中路9号贵公司一楼会议室举行之本公司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签署:_________________

    日期:二零一二年_______月_______日

    附注:

    (一)请用正楷书写登记在股东名册上的股东全名及地址。

    (二)请将阁下名下登记之股份数目填上。并请删去不适用者。

    (三)此回条在填妥及签署后须于2012年11月27日或以前送达本公司方为有效,本公司法定地址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河南省洛阳市工区唐宫中路9号。此回条可亲身交回本公司,亦可以邮送、电报或图文传真方式交回,传真号码为86-379-63251984。邮政编码为471009。

    洛阳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适用之股东代理人委托书

    本人/我们(注一)___________地址为_____________持有贵公司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之A股共___________________股(股东帐号______________)/H股共___________股(注二),现委任(注三)大会主席或______地址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为本人(我们)之代理人出席于2012年12月18日上午九时整在中国河南省洛阳市西工区唐宫中路九号本公司一楼会议室举行之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下列指示以本人(我们)之名义代表本人(我们)就以下决议案投票。如无指示则由本人(我们)之代理人自行酌情投票(见附表)。

    签署(注五):________

    日期:二零一二年_______月_______日

    附注:

    (一) 请用正楷填上登记在股东名册上的股东全名及地址。

    (二) 请将阁下名下登记之股份数目填上。并请删去不适用者。 如未填上股数,则以阁下在股东名册内所登记之全部股数为准。

    (三) 如欲委托大会主席以外之人士为代理人,请将"大会主席"之字样删去并在空栏内填上阁下所拟委托股东代理人之姓名及地址,股东可委托一位或多位股东代理人出席及投票,受委托代理人毋须为本公司股东。

    (四) 注意:如欲投票赞成任何议案,请在"赞成"栏内加上"√"号;如欲投票反对决议案,则请在"反对"栏内加上"√"号。如无任何指示,受委托代表可自行酌情投票。

    (五) 本委任书必须由阁下或阁下用书面正式委任之授权人亲笔签署,如股东为法人,则代表委任表格必须加盖公司印章或由其董事或正式委任的代理人签署。

    (六) 本委任书连同签署人之授权书或其他授权文件(如有)或经由公证人(机关)签署证明之该授权书或授权文件的副本,最迟须于年会指定举行开始前24小时前到达本公司的注册地址方为有效。

    (七) 本委托书之每项更认均须有签署人加签认可。

    (八) 股东代理人代表股东出席此次股东大会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明文件,须经签署或加盖法人印章的委托书,委托书应注明签发日期。

    附表:

    议 案赞成(注四)反对(注四)
    普通决议案  
    1、审议及批准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薪酬方案  
    2、审议及批准本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薪酬方案  
    3、审议及批准为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投保董监高责任保险,同时审议及批准给予董事会授权:授权董事会在每年度保险费不超过15万元人民币的额度内,确定董监高责任保险方案,为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投保及承保董监高责任保险,并授权一名执行董事签署与投保及承保有关的文件。  

    日期:二零一二年 月 日

    签署(注五):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