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物产中大元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第三季度报告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姓名 | 陈继达 |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姓名 | 王竞天 |
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姓名 | 胡立松 |
公司负责人陈继达、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竞天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胡立松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期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 |
总资产(元) | 24,263,138,097.59 | 22,329,135,124.94 | 8.66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元) | 3,605,577,594.95 | 3,349,958,437.37 | 7.6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 | 4.5610 | 4.2377 | 7.63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1-9月)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267,523,762.40 | 不适用 |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 | -0.3384 | 不适用 | |
报告期 (7-9月)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1-9月)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63,877,470.47 | 326,539,367.36 | -19.96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808 | 0.4131 | -19.93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130 | 0.3060 | -81.27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808 | 0.4131 | -19.93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79 | 9.35 | 减少0.67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0.27 | 6.93 | 减少1.39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1-9月)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2,528,139.75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76,106,096.03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21,626,606.73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6,357,372.84 |
所得税影响额 | -17,039,028.33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4,904,874.43 |
合计 | 84,674,312.59 |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 56,823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全称) |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种类 |
浙江省物产集团公司 | 268,901,652 | 人民币普通股 |
浙江省财务开发公司 | 21,364,032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中纺集团公司 | 19,116,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朱小妹 | 11,137,683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工商银行-诺安股票证券投资基金 | 7,521,857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个人分红-005L-FH002沪 | 5,732,171 | 人民币普通股 |
丁碧霞 | 4,780,873 | 人民币普通股 |
李志鹤 | 4,302,359 | 人民币普通股 |
顾国庆 | 3,791,084 | 人民币普通股 |
蒋萍 | 3,440,509 | 人民币普通股 |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资产负债表项目 单位:万元
资产负债表 项目 | 期末数 | 期初数 | 变动 幅度 | 变动原因说明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6,139.57 | 933.59 | 557.63% | 主要系期末子公司中大期货的交易性企业债券投资增加。 |
应收票据 | 8,112.93 | 25,893.79 | -68.67% | 主要系期初的应收票据已到期,本期以应收票据结算的业务量减少。 |
预付账款 | 195,071.43 | 132,167.11 | 47.59% | 主要系子公司物产元通预付的土地拍卖保证金及预付供应商的货款增加。 |
应收利息 | 272.96 | 594.71 | -54.10% | 主要系子公司中大期货的定期存款本期有部分已到期所致。 |
在建工程 | 9,059.76 | 5,224.82 | 73.40% | 主要系子公司物产元通新建4S店的前期投入增加。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22,636.69 | 14,699.21 | 54.00% | 主要系本期房产项目公司计提的土地增值税增加所致。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16 | 420.5 | -96.20% | 主要系元通租赁公司的未担保余值减少。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69.45 | 36.72 | 89.13% | 主要系期末期货合约的公允价变动所致。 |
应付职工薪酬 | 3,828.57 | 15,450.50 | -75.22% | 主要系上期末计提的奖金在本期已发放所致。 |
应付利息 | 4,272.08 | 2,379.05 | 79.57% | 主要系本期融资规模扩大,计提的应付银行利息增加。 |
应付股利 | 413.89 | 155.56 | 166.06% | 主要系本期子公司应付少数股东的红利在期末尚未支付。 |
其他应付款 | 146,093.34 | 93,736.29 | 55.86% | 主要系期末向物产实业拆入的资金增加。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191,623.80 | 70,400.00 | 172.19% | 主要系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增加。 |
长期借款 | 111,500.00 | 203,173.80 | -45.12% | 主要系期初有部分长期借款本期末已重分类至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3,933.75 | 5,916.14 | -33.51% | 主要系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期末公允价下降所致。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2,158.53 | 1,239.04 | 74.21% | 主要系期末确认的递延收益增加。 |
利润表项目 单位:万元
利润表项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幅度 | 变动原因说明 |
营业税金及附加 | 39,558.08 | 16,139.14 | 145.11% | 主要系本期房产项目公司计提的土地增值税及房产项目本期收入确认增加所致。 |
财务费用 | 28,364.76 | 19,759.03 | 43.55% | 主要系本期融资规模扩大,支付的银行利息增加所致。 |
资产减值损失 | 3,074.51 | 1,949.23 | 57.73% | 主要系本期子公司元通租赁计提的贷款损失准备增加。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 -5.74 | 3,424.78 | 100.17% | 主要系本期交易性金融资产浮动收益减少。 |
投资收益 | 3,135.71 | 5,776.80 | -45.72% | 主要系本期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的收益及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减少。 |
营业外收入 | 9,840.47 | 2,368.86 | 315.41% | 主要系本期部分子公司拆迁完成后所确认的政府补助增加所致。 |
营业外支出 | 3,092.51 | 1,608.01 | 92.32% | 主要系本期水利建设专项资金及处置非流动资产损失增加。 |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完成向浙江省物产集团公司(下称:物产集团)发行股份购买浙江物产元通机电(集团)有限公司100%股权方案,在本次非公开发行中,物产集团承诺及履行情况如下:
(1)物产集团承诺本次认购的公司64,423,340股股票自登记至物产集团账户之日起36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转让。
(2)物产集团承诺,在实际经营运作过程中,将继续保持规范运作,确保与中大股份在人员、财务、机构、资产和业务等方面完全分开。
(3)物产集团承诺,将尽可能减少并规范与中大股份之间的关联交易;对于关联交易事项,将严格履行法定程序,依法及时进行信息披露,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中大股份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对于物产元通与物产集团及其下属相关公司的资金互保事项,将在本次资产注入后按上市公司及物产集团的有关要求及程序进行规范。
(4)2007年12月28日,物产集团出具了《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函》,就本次交易前与中大股份存在同业竞争的房地产业务、纺织品贸易业务、期货业务,以及本次交易后新增同业竞争的汽车销售业务、钢材贸易业务、油品销售业务、进出口业务等方面进行了承诺,并就与中大股份避免同业竞争出具了持续性承诺。(该《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函》作为《发行股份收购资产协议》的附件,已经公司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5)2008年6月12日,物产集团出具了《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补充承诺函》,对落实避免同业竞争解决措施的机制、因同业竞争导致中大股份遭受可能经济损失的利益补偿(赔偿)等相关事项进行了补充承诺。
截止本报告期,上述承诺处于正常履行过程中,物产集团无违反相关承诺事项发生。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于2012年5月11日召开,会议审议批准了201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1)分红派息方案:每10股派现金红利0.5元(含税)。以2011年末总股本658,763,112股为基数,共计派发现金股利32,938,155.6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留存以后年度分配。(2)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每10股转增2股。以2011年末总股本658,763,112股为基数,共计转增股本131,752,622元。
公司已于2012年5月12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201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金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实施公告,股权登记日为2012年7月3日,除权除息日为2012年7月4日,现金红利发放日为2012年7月9日。公司201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实施完毕。
浙江物产中大元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陈继达
2012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