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南岭民用爆破器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关联方及公司承诺履行情况的公告
关于公司股东、关联方及公司承诺履行情况的公告
2012-10-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号:002096 证券简称:南岭民爆 公告编号:2012-061
湖南南岭民用爆破器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关联方及公司承诺履行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监会湖南监管局《关于对辖区上市公司及其股东、关联方承诺履行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的通知》文件要求,现对公司的股东、关联方以及公司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情况公告如下:
一、避免同业竞争承诺
序号 | 项 目 | 内 容 |
1 | 承诺主体 | 公司控股股东湖南省南岭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2 | 承诺事项 | 上市承诺 |
3 | 承诺内容 | 不从事与本公司经营范围同类型的经营活动,也不与本公司发生任何同业竞争。 |
4 | 承诺公布日期 | 2006年12月22日 |
5 | 承诺履行期限 | 长期有效 |
6 | 截至目前的履行状况 | 正在履行中 |
7 | 未按期履行的原因 | 不适用 |
8 | 解决方案 | 不适用 |
二、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对方承诺
序号 | 项 目 | 内 容 |
1 | 承诺主体 | 湖南高新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湖南瑶岗仙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湖南兴湘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津杉华融(天津)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湖南柿竹园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湖南湘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桂阳县民用爆破器材专营公司、湖南轻盐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湖南神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湖南水口山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 |
2 | 承诺事项 | 重大资产重组承诺 |
3 | 承诺内容 | 为实现湖南省国有民爆资源的有效整合,进一步提升在民爆行业内的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公司拟向湖南神斧民爆集团有限公司 10 名股东发行股份购买神斧民爆 10 名股东合计持有的神斧民爆 95.10%股权。该10名股东承诺:本次认购的湖南南岭民用爆破器材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自新增股份登记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如果中国证监会或深交所要求延长锁定期的,则以中国证监会或深交所的要求为准。 |
4 | 承诺公布日期 | 2012年5月21日 |
5 | 承诺履行期限 | 2012年5月18日---2015年5月18日 |
6 | 截至目前的履行状况 | 正在履行中 |
7 | 未按期履行的原因 | 不适用 |
8 | 解决方案 | 不适用 |
三、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对方承诺
序号 | 项 目 | 内 容 |
1 | 承诺主体 | 湖南高新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湖南瑶岗仙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湖南兴湘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津杉华融(天津)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湖南柿竹园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湖南湘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桂阳县民用爆破器材专营公司、湖南轻盐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湖南神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湖南水口山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 |
2 | 承诺事项 | 重大资产重组承诺 |
3 | 承诺内容 | 为实现湖南省国有民爆资源的有效整合,进一步提升在民爆行业内的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公司拟向湖南神斧民爆集团有限公司 10 名股东发行股份购买神斧民爆 10 名股东合计持有的神斧民爆 95.10%股权。该10名股东承诺:本公司就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所提供的信息具备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保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就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
4 | 承诺公布日期 | 2012年5月21日 |
5 | 承诺履行期限 | 长期有效 |
6 | 截至目前的履行状况 | 正在履行中 |
7 | 未按期履行的原因 | 不适用 |
8 | 解决方案 | 不适用 |
四、避免同业竞争、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承诺
序号 | 项 目 | 内 容 |
1 | 承诺主体 | 公司实际控制人湖南新天地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2 | 承诺事项 | 重大资产重组承诺 |
3 | 承诺内容 | 为避免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损害本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公司实际控制人湖南新天地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向本公司出具了《关于避免与湖南南岭民用爆破器材股份有限公司发生同业竞争的承诺函》和《关于减少和规范与湖南南岭民用爆破器材股份有限公司之间关联交易的承诺函》。 |
4 | 承诺公布日期 | 2012年5月21日 |
5 | 承诺履行期限 | 长期有效 |
6 | 截至目前的履行状况 | 正在履行中 |
7 | 未按期履行的原因 | 不适用 |
8 | 解决方案 | 不适用 |
五、保持公司“五独立”的承诺
序号 | 项 目 | 内 容 |
1 | 承诺主体 | 公司实际控制人湖南新天地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2 | 承诺事项 | 重大资产重组承诺 |
3 | 承诺内容 | 为实现湖南省国有民爆资源的有效整合,进一步提升在民爆行业内的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公司拟向湖南神斧民爆集团有限公司 10 名股东发行股份购买神斧民爆 10 名股东合计持有的神斧民爆 95.10%股权。湖南新天地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作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向公司出具了《关于保持南岭民爆“五独立”的承诺函》。 |
4 | 承诺公布日期 | 2012年5月21日 |
5 | 承诺履行期限 | 长期有效 |
6 | 截至目前的履行状况 | 正在履行中 |
7 | 未按期履行的原因 | 不适用 |
8 | 解决方案 | 不适用 |
截止公告日,公司股东、关联方以及公司未有超过承诺履行
期限未履行承诺的情况。
特此公告。
湖南南岭民用爆破器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十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