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司及相关主体承诺履行情况专项检查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005 证券简称:德豪润达 编号:2012—55
广东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相关主体承诺履行情况专项检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德豪润达”)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关于开展上市公司及相关主体承诺履行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广东证监【2012】185号)的要求,对公司及相关主体承诺履行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公司及相关主体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情况如下:
一、发行上市承诺
1、公司实际控制人王冬雷承诺:
(一) 本人确认及保证目前不存在与德豪润达直接或间接的同业竞争的情况。(二)本人承诺不直接或间接从事或发展或投资与德豪润达经营范围相同或相类似的业务或项目,也不为本人或代表任何第三方成立、发展、参与、协助任何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与德豪润达进行直接或间接的竞争,本人将不在中国境内及境外直接或间接生产或销售德豪润达已经生产或销售、已经投入科研经费研制或已经处于试生产阶段的产品。(三)本人承诺不利用本人对德豪润达的了解及获取的信息从事、直接或间接参与与德豪润达相竞争的活动,并承诺不直接或间接进行或参与任何损害或可能损害德豪润达利益的其他竞争行为。该等竞争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或间接从德豪润达招聘专业技术人员、销售人员、高级管理人员;不正当地利用德豪润达的无形资产;在广告、宣传上贬损德豪润达的产品形象与企业形象等。(四)本人声明记载在本人名下的专利所有权均归德豪润达所有,本人登记为权利人属于德豪润达的商业策略考虑,本人不会从中谋取任何利益或主张任何权利(包括不擅自转让、授权他人使用该等专利,不以自己名义对外作宣传等)。在德豪润达认为条件成熟的任何时候,本人将无偿、积极协助办理专利权利人变更登记手续。如出现因本人违反上述承诺与保证而导致德豪润达或其股东的权益受到损害的情况,本人将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承诺履行期限:自本人签字盖章之日(2003年2月21日)起生效,其效力至本人不再持有德豪润达的股份满两年之日终止。
履行情况:截至公告之日,承诺人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
2、发起人股东珠海德豪电器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芜湖德豪投资有限公司”)、王晟、珠海通产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石河子世荣股权投资有限公司”)承诺:
(一)本公司/本人确认及保证目前不存在与德豪润达直接或间接的同业竞争的情况。(二)本公司/本人承诺不直接或间接从事或发展或投资与德豪润达经营范围相同或相类似的业务或项目,也不为本公司/本人或代表任何第三方成立、发展、参与、协助任何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与德豪润达进行直接或间接的竞争,本公司/本人将不在中国境内及境外直接或间接生产或销售德豪润达已经生产或销售、已经投入科研经费研制或已经处于试生产阶段的产品。(三)本公司/本人承诺不利用本公司/本人对德豪润达的了解及获取的信息从事、直接或间接参与与德豪润达相竞争的活动,并承诺不直接或间接进行或参与任何损害或可能损害德豪润达利益的其他竞争行为。该等竞争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或间接从德豪润达招聘专业技术人员、销售人员、高级管理人员;不正当地利用德豪润达的无形资产;在广告、宣传上贬损德豪润达的产品形象与企业形象等。如出现因本公司/本人违反上述承诺与保证而导致德豪润达或其股东的权益受到损害的情况,本公司/本人将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本承诺函受中国法律管辖并依照中国法律解释。对涉及本承诺函项下的权利与义务而发生的任何争议,均应提交珠海市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以诉讼方式解决。
承诺履行期限:自本公司/本人签字盖章之日(2003年2月21日)起生效,其效力至本公司/本人不再持有德豪润达的股份满两年之日终止。
履行情况:截至公告之日,承诺人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
二、股权分置改革承诺
1、发起人股东珠海德豪电器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芜湖德豪投资有限公司”)承诺:
①其所持有的公司非流通股股份自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在12 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的股份数量,每达到德豪润达股份总数1%的,应当自该事实发生之日起2 个工作日内做出公告。③该股东承诺自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3 年内,其不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出售原非流通股股份。④如果相关股东会议通过了《广东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则向公司2005年度股东大会提出每10股转增不少于5股的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提案,并在该次股东大会上对该提案投赞成票。
承诺履行期限:2005年9月20日起至不再持有德豪润达公司的股份之日止。
履行情况:截至公告之日,承诺人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
2、发起人股东珠海通产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石河子世荣股权投资有限公司”)、王晟承诺:①其所持有的公司非流通股股份自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12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的股份数量,每达到德豪润达股份总数1%的, 应当自该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做出公告。
承诺履行期限:2005年9月20日起至不再持有德豪润达公司的股份之日止。
履行情况:截至公告之日,承诺人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
3、发起人股东胡长顺承诺:其所持有的公司非流通股股份自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在12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
承诺履行期限:2005年9月20日起至不再持有德豪润达公司的股份之日止。
履行情况:截至公告之日,承诺人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
三、再融资承诺
1、控股股东珠海德豪电器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芜湖德豪投资有限公司”)承诺:
(1)本公司确认及保证目前不存在与德豪润达直接或间接同业竞争的情况。(2)本公司承诺本次认购完成后亦不直接或间接从事或发展或投资与德豪润达经营范围相同或相类似的业务或项目,也不为本公司或代表任何第三方成立、发展、参与、协助任何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与德豪润达进行直接或间接的竞争,本公司将不在中国境内及境外直接或间接研发、生产或销售德豪润达已经研发、生产或销售的项目或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已经投入科研经费研制或已经处于试生产阶段的项目或产品)。(3)本公司承诺不利用本公司对德豪润达的了解及获取的信息从事、直接或间接参与与德豪润达相竞争的活动,并承诺不直接或间接进行或参与任何损害或可能损害德豪润达利益的其他竞争行为。该等竞争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或间接从德豪润达招聘专业技术人员、销售人员、高级管理人员;不正当地利用德豪润达的无形资产;在广告、宣传上贬损德豪润达的产品形象与企业形象等。(4)除非德豪润达的经营发展所必须,本公司不与德豪润达进行任何关联交易,对于无法规避、确实需要的关联交易,本公司将严格遵照德豪润达关联交易决策管理制度予以进行,以杜绝通过关联交易进行不正当的利益输送。
承诺履行期限:2009年10月30日起至不再持有德豪润达股份之日止。
履行情况:截至公告之日,承诺人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
2、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王晟承诺:
(1)本人除持有德豪润达1,720.32万股股份及珠海德豪电器有限公司10%股权外,不存在其他实业投资及直接或间接持有其他公司股权的情况。(2)本人确认及保证目前不存在与德豪润达直接或间接的同业竞争的情况。(3)本人不直接或间接从事、发展或投资与德豪润达经营范围相同或相类似的业务或项目,也不为本人或代表任何第三方成立、发展、参与、协助任何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与德豪润达进行直接或间接的竞争,本人不在中国境内及境外直接或间接研发、生产或销售德豪润达已经研发、生产或销售的项目或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已经投入科研经费研制或已经处于试生产阶段的项目或产品)。(4)本人承诺不利用本人对德豪润达的了解及获取的信息从事、直接或间接参与与德豪润达相竞争的活动,并承诺不直接或间接进行或参与任何损害或可能损害德豪润达利益的其他竞争行为。该等竞争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或间接从德豪润达招聘专业技术人员、销售人员、高级管理人员;不正当地利用德豪润达的无形资产;在广告、宣传上贬损德豪润达的产品形象与企业形象等。(5)除非德豪润达的经营发展所必须,本人不与德豪润达进行任何关联交易,对于无法规避、确实需要的关联交易,本人将严格遵照德豪润达关联交易决策管理制度予以进行,以杜绝通过关联交易进行不正当的利益输送。
承诺履行期限:2009年10月30日起至不再持有德豪润达股份之日止。
履行情况:截至公告之日,承诺人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
特此公告!
广东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二年十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