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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中泰桥梁钢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关联方以及公司承诺履行情况的公告
    2012-10-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002659 股票简称:中泰桥梁 公告编号:2012-043

      江苏中泰桥梁钢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关联方以及公司承诺履行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中泰桥梁钢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公司”)根据中国证劵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江苏监管局关于对上市公司的股东、关联方以及上市公司履行承诺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的通知》(苏证监公司字[2012] 477号)文件精神,对公司股东、关联方以及公司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情况进行专项披露如下:

      一、公司上市前股东关于公司上市后所持股份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承诺

      (一)自愿锁定三年承诺

      公司实际控制人陈禹及公司股东江苏环宇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海登技术服务(大连)有限公司、北京京鲁兴业投资有限公司、南澳县江海船务代理有限公司、江苏恒元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江苏华成华利创业投资有限公司、钱业银承诺自本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也不由本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承诺期限:2012年3月9日至2015年3月8日。

      截止公告之日,承诺人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

      (二)自愿锁定一年承诺

      公司股东靖江市亚泰投资有限公司、江阴泽舟投资有限公司、苏州吴中国发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也不由本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承诺期限:2012年3月9日至2013年3月8日。

      截止公告之日,承诺人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

      二、公司董监高关于所持公司所持股份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承诺

      作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还承诺:在发行人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其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发行人股票数量占其间接持有发行人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

      承诺期限:长期。

      截止公告之日,承诺人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

      三、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江苏环宇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和实际控制人陈禹承诺目前与将来不从事任何与股份公司主营业务相同或相似的业务或活动。

      承诺期限:长期。

      截止公告之日,承诺人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

      四、关于不占用公司资金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江苏环宇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和实际控制人陈禹承诺目前和将来严格遵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及规定,确保不发生占用股份公司资金或资产的情形。

      承诺期限:长期。

      截止公告之日,承诺人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

      五、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承诺

      公司最近十二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同时承诺未来十二个月内也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本次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不相抵触,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承诺期限:2012年6月25日至2013年6月24日。

      截止公告之日,承诺人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

      六、公司关于使用全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承诺

      公司最近十二个月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同时承诺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本次公司使用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计划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不相抵触,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承诺期限:2012年6月25日至2013年6月24日。

      截止公告之日,承诺人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

      七、公司关于公开发行2012年公司债券时的承诺

      根据本公司于2012年5月18日召开的二届七次董事会会议及于2012年6月6日召开的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本次债券发行的有关决议以及公司董事会作出的相关承诺函,当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本次债券本息或者在本次债券到期时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时,至少采取如下措施:

      1、不向股东分配利润;

      2、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

      3、调减或停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和奖金;

      4、主要责任人不得调离等措施。

      承诺期限:2012年10月15日至2017年10月14日。

      截止公告之日,承诺人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

      特此公告。

      江苏中泰桥梁钢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2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