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重要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未亲自出席董事姓名 | 未亲自出席董事职务 | 未亲自出席会议原因 | 被委托人姓名 |
张召平 | 董事长 | 因公出差 | 发表书面意见 |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公司负责人张召平、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远堂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 尹相玉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二、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以前报告期财务报表是否发生了追溯调整
□ 是 √ 否 □ 不适用
2012.9.30 | 2011.12.31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 ||||
总资产(元) | 2,218,868,593.48 | 1,898,907,265.31 | 16.85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元) | 1,068,686,469.23 | 1,061,431,903.76 | 0.68 | |||
股本(股) | 400,400,000.00 | 400,400,000.00 | 0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 | 2.67 | 2.65 | 0.75 | |||
2012年7-9月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12年1-9月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
营业总收入(元) | 401,428,343.60 | 10.02 | 1,165,298,305.65 | 1.08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29,022,193.73 | -20.73 | 87,334,565.47 | -11.84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 | -- | 5,095,417.85 | -2.37 |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 | -- | -- | 0.01 | 0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7 | -22.22 | 0.22 | -12 |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7 | -22.22 | 0.22 | -12 |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2.76 | 减少0.9个 百分点 | 8.17 | 减少1.34个百分点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2.71 | 减少0.93个百分点 | 7.62 | 减少1.78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项目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元) | 说明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403,023.55 |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3,426,585.74 |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3,135,413.63 |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 -40,994.97 | — |
所得税影响额 | -1,092,672.15 | — |
合计 | 5,831,355.80 | — |
公司对“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以及根据自身正常经营业务的性质和特点将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说明
无。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 46,768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的数量 | 股份种类及数量 | |
种类 | 数量 | ||
刘广州 | 77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770,000 |
交通银行-融通行业景气证券投资基金 | 619,903 | 人民币普通股 | 619,903 |
蔡彩云 | 594,606 | 人民币普通股 | 594,606 |
尹自力 | 557,992 | 人民币普通股 | 557,992 |
冯继东 | 530,100 | 人民币普通股 | 530,100 |
中国农业银行-南方中证5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 | 492,855 | 人民币普通股 | 492,855 |
中国建设银行-信诚中证5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 441,132 | 人民币普通股 | 441,132 |
张惠媛 | 43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430,000 |
杨俊侃 | 416,800 | 人民币普通股 | 416,800 |
姚建生 | 416,100 | 人民币普通股 | 416,100 |
股东情况的说明 | 公司不知上述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
三、重要事项
(一)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项目 | 变动比例(%) | 原因 |
应收票据 | -56.27 | 主要是期初应收票据本期背书转让及到期承兑所致。 |
应收账款 | 38.89 | 主要原因是本期新增销售货款未及时收回所致。 |
预付款项 | 75.33 | 本期预付设备款,生产及验收时间较长,以及预付货款尚未办理完结算所致。 |
其他应收款 | 75.88 | 主要是本期员工备用金增加所致。 |
存货 | 33.95 | 主要是公司螺杆钻具等产品尚处起步阶段,相应增加一定存货;同时,公司钻头产品存货受国际环境等外部因素影响也有一定的增加。 |
在建工程 | 88.06 | 主要新增在建工程尚未完工结算所致。 |
工程物资 | -100.00 | 主要是期初工程物资领用所致。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32.14 | 主要是本期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计提增加所致。 |
短期借款 | 36.97 | 主要是本期因生产经营需要新增短期借款所致。 |
应付票据 | 129.93% | 主要是本期开具的应付票据所致。 |
应付账款 | 45.47 | 主要是本期新增材料款、租金尚未支付所致。 |
预收款项 | 66.16 | 主要是期末预收款项尚未达到结算条件所致。 |
应交税费 | -64.93 | 本期应缴增值税、城建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及天然气加价收入减少所致。 |
专项应付款 | -70.51 | 主要是公司863项目专项经费本期转销所致。 |
预计负债 | -100.00 | 主要是公司与四平博尔特公司诉讼案件完结,公司根据法院裁定结果冲回预计负债。 |
资产减值损失 | -143.63 | 主要是上期公司变更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本期按变更后比例正常计提所致。 |
营业外收入 | 170.57 | 主要是本期政府补助较上期增加所致。 |
营业外支出 | -29144.61 | 主要是本期冲回预计负债所致。 |
所得税费用 | -34.41 | 主要是本期利润减少导致当期所得税费用较上期降低,同时,根据2011年度汇算清缴结果,本期冲回上年多计所得税费用所致。 |
少数股东损益 | -122.33 | 主要是本期子公司净利润较上期降低所致。 |
(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1、非标意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公司存在向控股股东或其关联方提供资金、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签署和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4、其他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项 | 承诺人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 | 承诺期限 | 履行情况 |
股改承诺 | 中国石化集团江汉石油管理局 | 1、根据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对江汉石油管理局机械制造行业的发展定位,江汉石油管理局将在江钻股份股改实施完成后一年内,由江汉石油管理局向上市公司提出议案,利用江钻股份上市公司平台,通过增发或其他合适方式,将其拥有的机械制造行业的优质资产注入江钻股份,把江钻股份建成中石化石油钻采机械制造基地。 | 2007年03月09日 | 1、股改实施完成后一年内提出议案。 | 1、江汉石油管理局在公司股改实施完成后一年内,根据股改承诺内容,提出了资产注入方案,即提出将其优质资产三机厂注入公司的议案,该议案未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事项见公司于 2008年3月19日、6月14日、7月1日在《证券时报》刊登的公告。 |
2、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在 36个月内不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或转让。 | 2、36个月内不出售股份 | 2、该承诺已经履行完毕。 |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 □ 是 □ 否 √ 不适用 | ||||
资产置换时所作承诺 | □ 是 □ 否 √ 不适用 | ||||
发行时所作承诺 | □ 是 □ 否 √ 不适用 | ||||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 □ 是 □ 否 √ 不适用 | ||||
承诺是否及时履行 | 江汉石油管理局在公司股改实施完成后一年内,根据股改承诺内容,提出了资产注入方案,即提出将其优质资产三机厂注入公司的议案,该议案未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 ||||
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及下一步计划 | 无。 | ||||
是否就导致的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问题作出承诺 | □ 是 □ 否 √ 不适用 |
(四)对2012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五)其他需说明的重大事项
1、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报告期末衍生品投资的持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4、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接待时间 | 接待地点 | 接待方式 | 接待对象类型 | 接待对象 | 谈论的主要内容及提供的资料 |
2012年08月20日 | 公司会议室 | 实地调研 | 机构 |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胡耀文、赵越峰 | 了解公司经营情况 |
2012年08月21日 | 公司会议室 | 实地调研 | 机构 |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章 诚、刘丽芝 | 了解公司经营情况 |
中邮创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白岩、李强 |
5、发行公司债券情况
是否发行公司债券
□ 是 √ 否
特此公告。
江汉石油钻头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2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000852 证券简称:江钻股份 公告编号:2012-026
江汉石油钻头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汉石油钻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12年10月16日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12年10月27日召开。应参加董事9名,实参加董事8名,董事长张召平先生因公出差,发表书面意见,2名监事列席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副董事长谢永金先生主持,会议通过举手表决。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公司2012年第三季度报告》;
该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关于聘请201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董事会经过审议,拟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1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该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且亦为担任公司财务审计的服务机构。
该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项议案需提交给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关于公司委托中国石化集团江汉石油管理局油田建设工程公司在新疆轮台县开发区新建厂房的关联交易议案。
公司拟在新疆轮台县开发区新建厂房以设立金刚石钻头及井下动力钻具修复基地,公司委托中国石化集团江汉石油管理局油田建设工程公司完成上述厂房建设,根据施工图预算,该关联交易预计不超过人民币763万元。关于本次关联交易具体情况详见同日公告的《江汉石油钻头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2012-027)。
公司4名关联董事张召平董事长、谢永金副董事长、范承林董事、张茂顺董事回避了表决,其余5名非关联董事参与表决。
该议案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为规范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工作,进一步明确公司各部门和控股子公司的信息收集和管理职责,保证公司及时、准确、全面、完整地披露信息,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制度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该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关于召开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会议经过审议,决定于2012年11月15日(星期四)召开公司2012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该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十四次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江汉石油钻头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2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000852 证券简称:江钻股份 公告编号:2012-027
江汉石油钻头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公司拟在新疆轮台县开发区新建厂房,厂房建设主要包括工房工程(约3,159.47平方米)和空压空机房工程(约90.75平方米),公司委托中国石化集团江汉石油管理局油田建设工程公司(以下简称“油田建设工程公司”)完成上述厂房建设项目。
2、油田建设工程公司是中国石化集团江汉石油管理局(以下简称“江汉局”)全资子公司,江汉局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公司委托油田建设工程公司完成上述厂房建设构成关联交易。
3、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议案的表决情况
2012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十四次董事会,应参加董事9名,实参加董事8名,张召平董事长因公出差,发表书面意见。公司4名关联董事张召平董事长、谢永金副董事长、范承林董事、张茂顺董事回避了表决,其余5名非关联董事参与表决,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委托中国石化集团江汉石油管理局油田建设工程公司在新疆轮台县开发区新建厂房的关联交易的议案》。
该关联交易在提交公司董事会会议审议前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独立董事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1)公司董事会召集、召开审议本次关联交易议案的会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在本次董事会会议上,关联方董事回避了表决,其余董事审议并通过了该项关联交易。
(2)本次关联交易行为符合国家的相关规定,交易价格是协议定价,根据公司提供的资料,没有发现该关联交易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4、本次关联交易不需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本次关联交易没有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中国石化集团江汉石油管理局油田建设工程公司
2、关联方住所:潜江市江汉油田向阳建新路1号
3、企业性质:全民所有制
4、注册地:湖北省潜江市
5、主要办公地点:潜江市江汉油田向阳建新路1号
6、法定代表人:王锡平
7、注册资本:29,826万元
8、税务登记证号码:429005177564194
9、主营业务:各类化工、石油、石油化工设备管道安装工程专业承包;管道工程专业承包;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无损检测工程专业承包;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按所持有效资质证书核定的级别及等级从事经营);锅炉安装;一、二、三类压力容器制造与安装(限有资质的分支机构经营)。
10、实际控制人: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
11、油田建设工程公司始建于1966年,主营业务最近三年发展状况正常,2011年度营业收入153,736万元、净利润5,815.9万元、净资产50,564.2万元。
12、油田建设工程公司是江汉局的所属企业,江汉局是公司的控股股东,公司与油田建设工程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同为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
三、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工程合同以公司审核确认的施工图预算为基础,经双方协议定价。
四、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
公司拟与油田建设工程公司签订的合同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根据施工图预算,合同金额预计不超过人民币763万元。项目竣工验收合格,经公司对项目予以审计后办理竣工结算。
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在新疆轮台县开发区新建厂房主要是为在新疆建立金刚石钻头、井下动力钻具修复基地,以进一步拓展石油机械产品。
本次关联交易金额较小,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无明显影响。
董事会认为,本次关联交易定价为正常的商业交易价格,具备公允性;本次交易没有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交易的决策严格按照公司的相关制度进行。
六、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0元。
七、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该关联交易在提交公司第五届十四次董事会会议审议前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独立董事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1、公司董事会召集、召开审议本次关联交易议案的会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在本次董事会会议上,关联方董事回避了表决,其余董事审议并通过了该项关联交易。
2、本次关联交易行为符合国家的相关规定,交易价格是协议定价,根据公司提供的资料,没有发现该关联交易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八、其他
1、公司第五届十四次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委托中国石化集团江汉石油管理局油田建设工程公司在新疆轮台县开发区新建厂房的关联交易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3、油田建设工程公司营业执照。
特此公告。
江汉石油钻头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2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000852 证券简称:江钻股份 公告编号:2012-028
江汉石油钻头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2012年11月15日 星期四9:30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6.出席对象:
(1)2012年11月8日(星期四)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7.会议地点:湖北省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华工园一路5号江汉石油钻头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聘请201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到公司证券部办理登记手续;
(2)社会公众股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
(4)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传真或信函方式进行登记。
2、登记时间:
2012年11月14日 8:30-17:00 |
2012年11月15日 8:30-9:30 |
3、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
四、其他事项
1、会议费用:与会股东或代理人住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联系方式:湖北省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华工园一路5号江汉石油钻头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 健 | 邮政编码:430223 |
电 话:027-87925236 | 传 真:027-87925067 |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十四次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江汉石油钻头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2年10月29日
附件:
江汉石油钻头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江汉石油钻头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于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以下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如没有做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议案 序号 | 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 表决意见 |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1 | 关于聘请201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
委托人签名(章): |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 ||
委托人持有股数: | |||
委托人股东账号: | |||
受托人签名(章): |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 ||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
江汉石油钻头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第三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000852 证券简称:江钻股份- 公告编号:201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