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807 股票简称:天业股份 编号:临2012-029
山东天业恒基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2、本次会议无补充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山东天业恒基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2年10月29日召开。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结合的表决方式。现场会议于2012年10月29日9:30在济南市高新开发区新宇南路1号济南国际会展中心A区三楼会议室召开,网络投票表决时间为2012年10月29日9:30-11:30,13:00-15:00。参加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或股东授权代表共计41人,代表股份169,024,373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52.63%。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授权代表共6人,参与现场投票的股东或股东授权代表5人(关联股东山东天业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62,537,9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47%;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或股东授权代表35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1,176,87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7%。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曾昭秦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山东博翰源律师事务所王波涛、郭永强律师对本次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提案审议情况
经合并统计现场和网络投票表决结果,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收购天业黄金1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
股东山东天业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同意63,708,67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99.9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反对6,1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01%。本议案获表决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会议由山东博翰源律师事务所王波涛、郭永强律师进行现场见证并对本次股东大会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的资格及表决程序等相关事宜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山东天业恒基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山东博翰源律师事务所关于山东天业恒基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博翰源律意见字(2012)第080号)。
特此公告。
山东天业恒基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