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姓名 | 顾斌 |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姓名 | 姚峻 |
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姓名 | 杨少波 |
公司负责人顾斌、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姚峻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杨少波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期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 |
总资产(元) | 5,590,369,984.69 | 5,148,014,352.24 | 8.59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元) | 1,023,046,822.12 | 982,094,386.36 | 4.1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 | 2.18 | 2.09 | 4.31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1-9月)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838,086,890.61 | 160.49 |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 | 1.79 | 160.49 | |
报告期 (7-9月)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1-9月)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1-9月)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287,334.66 | 36,772,108.92 | -42.08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01 | 0.078 | -42.22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12 | 0.062 | -54.07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01 | 0.078 | -42.22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0.03 | 3.67 | 减少2.906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0.58 | 2.92 | 减少3.625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1-9月)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2,281,347.04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11,867,521.06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126,500.00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 507,314.78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2,047,184.61 |
所得税影响额 | -3,963,586.31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5,349,829.04 |
合计 | 7,516,452.14 |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 44,746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全称) |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种类 |
无锡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150,648,581 | 人民币普通股150,648,581 |
常州海坤通信设备有限公司 | 23,296,266 | 人民币普通股23,296,266 |
中国烟草投资管理公司 | 3,354,049 | 人民币普通股3,354,049 |
中国银行-工银瑞信核心价值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2,799,837 | 人民币普通股2,799,837 |
陆源 | 2,3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2,300,000 |
洪连娟 | 2,0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2,000,000 |
中国工商银行-诺安股票证券投资基金 | 1,999,982 | 人民币普通股1,999,982 |
毛笔平 | 1,460,000 | 人民币普通股1,460,000 |
林翔 | 1,356,821 | 人民币普通股1,356,821 |
张宇平 | 1,318,027 | 人民币普通股1,318,027 |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资产负债表 | 期末数 | 年初数 | 差异 | 原因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1,020,424,241.64 | 790,204,113.71 | 29.13% | 主要是子公司海太公司增加银行借款及经营性现金流量净额增加 |
预付款项 | 79,662,834.79 | 117,438,724.04 | -32.17% | 主要是子公司江苏太极帘帆布项目主体基本完工,预付工程款转入在建工程 |
其他应收款 | 81,868,360.97 | 32,861,486.06 | 149.13% | 主要是子公司海太公司出售设备,增加应收款项 |
在建工程 | 270,066,483.65 | 148,505,481.62 | 81.86% | 本期子公司海太公司和江苏太极固定资产工程项目建设按计划实施,期末未竣工,使得在建工程余额上升 |
应付票据 | 39,000,000.00 | 65,427,268.78 | -40.39% | 本期应付票据到期兑现,期末余额相应减少 |
应付帐款 | 668,546,892.95 | 364,097,110.81 | 83.62% | 主要是增加原材料采购款和工程项目投入增加工程欠款 |
预收款项 | 101,143,344.10 | 8,413,987.13 | 1102.09% | 主要是增加子公司海太公司预收处置固定资产款项 |
应交税费 | -2,340,230.87 | 10,207,068.90 | -122.93% | 主要是缴纳了上年汇算清缴应交企业所得税款和期末增值税有留底税额所致 |
应付利息 | 8,096,364.78 | 4,298,513.58 | 88.35% | 本期借款增加,期末应付未付利息增加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804,728,000.00 | 385,924,500.00 | 108.52% | 本期增加的主要是由长期应付款转入的一年内到期的产业集团借款30000万元和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长期应付款 | - | 300,000,000.00 | -100.00% | 本期减少的主要是一年内到期的产业集团借款30000万元转入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盈余公积 | 20,618,805.38 | 15,784,342.56 | 30.63% | 本期增加系按本期母公司实现净利润的10%计提法定盈余公积 |
利润表 | 本期数 | 上期数 | 差异 | 原因 |
营业收入 | 3,126,052,804.31 | 2,428,507,808.71 | 28.72% | 本期子公司海太半导体模组项目正常开工,产品销量增加所致 |
营业成本 | 2,755,267,632.69 | 2,112,972,091.33 | 30.40% | 本期营业收入增加,营业成本相应增加 |
管理费用 | 109,054,787.30 | 89,699,338.59 | 21.58% | 本期子公司海太公司由于职工人数增加导致职工薪酬增加,由于固定资产增加导致的折旧和维修费用上升所致 |
财务费用 | 103,106,999.14 | 58,646,622.52 | 75.81% | 本期利息支出增加(借款余额比去年同期增加)和子公司海太半导体汇兑损失增加(由于记账本位币为美元,本期美元与人民币汇率上升所致) |
资产减值损失 | 3,266,173.20 | -3,454,408.22 | -194.55% | 本期应收款项余额增加,计提的减值准备相应增加 |
营业外收入 | 16,279,018.19 | 1,174,654.62 | 1285.86% | 本期取得补贴收入比去年同期增加所致 |
所得税费用 | 51,456,171.79 | 40,737,806.63 | 26.31% | 主要是增加了按税法及相关规定计算的当期企业所得税 |
其他综合收益 | 7,840,192.81 | -45,483,494.60 | -117.24% | 主要是本期美元与人民币汇率上升,去年同期汇率下降 |
现金流量表 | 本期数 | 上期数 | 差异 | 原因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838,086,890.61 | 321,736,754.25 | 160.49% | 由于本期子公司海太半导体模组项目正常开工,产品销量增加,营业收入增加,经营性现金流比去年同期相应增加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60,739,902.29 | -735,543,104.96 | -37.36% | 本期子公司海太公司购建固定资产等所支付的现金比去年同期减少;公司本部投资所支付的现金比去年同期减少。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38,405,249.19 | 520,161,149.79 | -165.06% | 本期子公司海太公司用于新增保证金支出比去年同期增加和归还借款比去年同期增加所致 |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2012年10月22日,公司公布《配股发行公告》,配股说明书摘要详见2012年10月22日的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截止2012年10月30日,配股发行正处于缴款期。
2.2012年10月21日,公司与无锡市南长区危旧房投资改造有限公司就公司本部地块签订《土地使用权收购与搬迁补偿框架协议》,详见2012年10月23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的《关于公司本部地块土地使用权收购与搬迁补偿相关事项的公告》。目前相关工作正在进行中。
3.2012年9月21日,公司控股子公司海太半导体(无锡)有限公司通过了江苏省2012年第一批拟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公示和报备,详见2012年10月17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的《关于控股子公司通过江苏省2012年第一批拟认定高新技术企业公示及报备的公告》。截止2012年10月30日,海太半导体尚未收到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4.2012年9月17日,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12年半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议案》,目前已实施完毕,详见2012年9月28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的《2012年半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实施公告》。
5.2012年10月28日,公司与EEMS Italia S.p.A. 就太极(买方) 拟收购EEMS(卖方)旗下100%持有(间接持有)之中国子公司新义半导体(苏州)有限公司及新义微电子(苏州)有限公司的全部资产及经营性负债签订了《框架协议》,详见2012年10月30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的《关于签署收购资产框架协议的公告》。目前相关工作正在进行中。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2011年11月3日,公司控股股东无锡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出具《关于避免与无锡市太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同业竞争的承诺函》,报告期内产业集团履行了承诺.
2. 2011年11月3日,公司控股股东无锡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出具《关于减少和规范与无锡市太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承诺函》,报告期内产业集团履行了承诺.
3. 2011年10月18日,公司控股股东无锡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出具《以现金全额认购无锡市太极实业股份有限配售股份的承诺》,目前产业集团履行了承诺,已全额认购配售股份.
4. 2012年7月2日,公司控股股东无锡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出具承诺函,承诺通过2009年非公开发行获得的1亿股1年内不进行减持等。报告期内产业集团履行了承诺.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2012年9月17日,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12年半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议案》,拟以2012年6月 30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289元(含税),每10股送2.6股,预计分配股利135,441,341.08元,此次分配后剩余可分配利润2,049,922.03元留待以后年度分配。股东应缴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代扣代缴。截止2012年6月30日,公司资本公积余额为353,629,216.39元,拟以2012年6月30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7.4股,共转出资本公积346,924,861.2元。转增后公司资本公积余额为6,704,355.19元。
目前2012年半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已实施完毕。
无锡市太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顾斌
2012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00667 证券简称:太极实业 编号:临2012-042
无锡市太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未履行完毕承诺事项专项披露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无锡市太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极”或“公司”)根据中国
证监会江苏监管局文件(苏证监上市字[2012]477?号)要求,为进一步明确上市
公司股东、关联方以及上市公司所做的各项承诺及后续履行情况,督促相关方履
行承诺,营造良好的诚信环境,对公司股东、关联方以及公司尚未履行完毕的承
诺进行自查,现将相关自查结果报告如下:
一、公司配股时所作的承诺
(一)控股股东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为避免同业竞争,公司控股股东无锡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产业集团”)已出具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承诺如下:
“1、截至本承诺函出具日,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实际控制的其他企业所从事的业务与太极实业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的情形;
2、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太极实业股权的期间内,本公司将不会采取参股、控股、联营、合营、合作或者其他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从事与太极实业现在和将来业务范围相同、相似或构成实质竞争的业务,也不会协助、促使或代表任何第三方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从事与太极实业现在和将来业务范围相同、相似或构成实质竞争的业务;并将促使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比照前述规定履行不竞争的义务;
3、如因国家政策调整等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本公司或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如有)将来从事的业务与太极实业之间的同业竞争可能构成或不可避免时,则本公司将在太极实业提出异议后及时转让或终止上述业务,或促使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及时转让或终止上述业务;如太极实业有意受让上述业务,则太极实业享有上述业务在同等条件下的优先受让权;
4、如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太极实业及太极实业其他股东有权根据本承诺函依法申请强制本公司履行上述承诺,并赔偿太极实业及太极实业其他股东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同时,本公司因违反上述承诺所取得的利益归太极实业所有;
5、本承诺自本公司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并对承诺人持续具有约束力,直至发生以下情形为止:本公司不再是太极实业第一大股东或并列第一大股东(包括直接、间接持股,及通过关联方及一致行动关系合计持股比例均达不到第一大股东或并列第一大股东)且持股比例低于10%。”
承诺履行情况:截至2012年10月30日,控股股东遵守上述相关承诺,未有违反承诺的行为。
(二)控股股东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为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无锡产业集团向公司出具承诺函,承诺如下:
“(1)将采取措施尽量避免与太极实业发生关联交易。对于无法避免的关联交易,对于无法避免的任何业务往来或交易均按照公平、公允和等价有偿的原则进行,交易价格应按市场公认的合理价格确定,并按照规定履行相关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2)按相关规定履行必要的关联董事、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等义务,遵守批准关联交易的法定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3)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太极实业及太极实业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4)双方就相互间关联事务及交易所做出的任何约定及安排,均不妨碍对方为其自身利益、在市场同等竞争条件下与任何第三方进行业务往来或交易;
(5)本公司并代表除太极实业及其下属子公司外的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在此承诺并保证,若违反上述承诺,本公司将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后果,并对相关各方造成的损失予以赔偿和承担。”
承诺履行情况:截至2012年10月30日,控股股东遵守上述相关承诺,未有违反承诺的行为。
二、控股股东关于2009年非公开发行限售股减持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无锡产业集团2012年7月2日出具承诺函,主要内容如下:基于对太极实业内在价值的认定及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为积极保护社会公众股东利益,承诺通过2009年非公开发行获得的10,000万股锁定期满后1年内不进行减持,若在锁定期满后1年内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配股、增发等使股份数量发生变动的事项,上述承诺不进行减持的股份数量相应调整;若违反上述承诺,产业集团将减持股份的全部所得上缴太极实业。
承诺履行情况:截至2012年10月30日,控股股东遵守上述相关承诺,未有违反承诺的行为。
此外,截止2012年10月30日,产业集团已经履行关于配股的承诺,以现金全额认购太极实业本次配股中的全部可获配股份。
特此公告。
无锡市太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2年10月30日
无锡市太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