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姓名 | 宋卫东 |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姓名 | 张世潮 |
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姓名 | 杨荣正 |
公司负责人宋卫东、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世潮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杨荣正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期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 |
总资产(元) | 1,916,262,625.51 | 2,212,705,657.74 | -13.40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元) | 1,553,044,595.79 | 1,739,201,155.35 | -10.7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 | 3.20 | 3.59 | -10.86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1-9月)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203,657,853.23 | 不适用 |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 | -0.42 | 不适用 | |
报告期 (7-9月)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1-9月)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22,783,727.98 | -39,996,342.06 | 不适用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4 | -0.08 | 不适用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4 | -0.08 | 不适用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4 | -0.08 | 不适用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41 | -2.43 | 不适用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41 | -2.43 | 不适用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1-9月)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1,030.00 |
合计 | -1,030.00 |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 38,437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全称) |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种类 |
包头草原糖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152,717,960 | 人民币普通股 |
包头市实创经济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 85,404,925 | 人民币普通股 |
包头市北普实业有限公司 | 25,332,728 | 人民币普通股 |
李花荣 | 2,25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何秀婉 | 1,36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杨少华 | 1,263,900 | 人民币普通股 |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 | 1,179,231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 | 1,136,458 | 人民币普通股 |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 | 1,013,549 | 人民币普通股 |
杜成强 | 985,100 | 人民币普通股 |
§3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一、资产负债表项目的异常情况及原因的说明
1、货币资金比上年度期末减少62.90%,主要是母公司归还贷款及支付货款所致;
2、预付款项比上年度期末增加109.78%,主要是本期母公司预付货款增加所致;
3、应收股利比上年度期末增加100%,系应收华夏银行分配的现金股利;
4、存货比上年度期末增加86.58%,主要是本期母公司原材料采购增加所致;
5、应付职工薪酬比上年度期末减少49.15%,主要是本期缴纳社保基金所致;
6、应交税费比上年度期末减少347.25%,主要系本期增值税留抵税额增加所致;
7、递延所得税负债比上年度期末减少34.17%,系本报告期末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降低所致;
二、利润表项目的异常情况及原因的说明
1、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期减少36.92%,主要是本期业务量减少所致;
2、营业成本比上年同期减少53.87%,主要是本期业务量减少所致;
3、销售费用比上年同期减少50.79%,主要是本期业务量减少所致;
4、资产减值损失比上年同期减少266.24%,主要是本期转回坏帐准备所致;
5、投资收益比上年同期减少78.98%,主要是上期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转让取得投资收益金额较大,而本期未发生该项收益所致;
6、营业外收入比上年同期减少100%,主要是本期未发生非流动资产处置收益所致;
7、营业外支出比上年同期减少92.71%,主要是本期未发生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所致;
8、所得税费用比上年同期增加100%,主要是本期递延所得税资产变动导致递延所得税费用增加。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子公司包头华资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的破产情况正在进行当中。
2、2012年8月22日,包头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在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发布产权转让公告,决定转让其持有的我公司控股股东包头草原糖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100%的股权,2012年9月18日,上述产权转让挂牌期满,目前已确定潍坊创科实业有限公司以挂牌价格111,610万元受让该股权。2012年10月23日,双方签订了《产权交易合同》。鉴于本次股权转让涉及国有股份转让、上市公司间接收购并触发要约收购,按照相关规定,需逐级上报至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批,后续工作尚存在重大的不确定性。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无
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宋卫东
2012年10月29日
股票简称:华资实业 股票代码:600191 公告编号:临2012-029
关于延期报送要约收购申请文件的公告
2012年10月23日,潍坊创科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潍坊创科”)通过产权交易方式与包头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包头市国资委”)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受让包头市国资委持有的包头草原糖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草原糖业”)100%股权。由于草原糖业持有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资实业”)31.49%的股份,潍坊创科通过此次产权交易间接收购华资实业31.49%股权,成为华资实业的间接控股股东,触发要约收购义务。
本次要约收购的实施尚需经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国有股权转让的核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国有股权转让的核准,尚需中国证监会出具的表示无异议的文件许可。
由于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和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国有股权转让的上述核准尚在上报审批过程中,因此潍坊创科特向中国证监会申请延期报送要约收购材料,待取得上述核准文件后立即上报中国证监会。
特此公告。
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 年10月30日
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