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其股东、关联方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情况公告
关于公司及其股东、关联方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情况公告
2012-10-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简称:星宇股份 证券代码:601799 编号:临2012-025
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其股东、关联方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情况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关于对上市公司的股东、关联方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履行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的通知》(苏证监公司字〔2012〕477号)的要求,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对截止目前公司股东、关联方以及本公司承诺履行的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现就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情况公告如下:
| 承诺背景 | 承诺类型 | 承诺方 | 承诺内容 | 履行情况 |
| 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相关的承诺 | 股份限售 | 周晓萍 | 1、自公司A股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截至上市之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上述锁定期满后,在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且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 正在履行中 |
| 股份限售 | 周八斤 | 自公司A股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截至上市之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 正在履行中 | |
| 股份限售 | 常州星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自公司A股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截至上市之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 正在履行中 | |
| 股份限售 | 国投创新(北京)投资基金有限公司 | 自本公司股东周八斤处受让的882万股本公司股份,自本公司A股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该部分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认购本公司增发的886万股股份,自本公司完成增资扩股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之日即2010年3月11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该部分股份。 | 正在履行中 |
| 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相关的承诺 | 股份限售 |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转持三户 | 根据《境内证券市场转持部分国有股充实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实施办法》(财企〔2009〕94号),由国投创新(北京)投资基金有限公司划转为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持有的本公司国有股,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继承国投创新(北京)投资基金有限公司的锁定承诺。 | 正在履行中 |
解决同业竞争 | 周晓萍 | (2)以任何形式支持星宇股份及星宇股份的控股企业以外的他人从事与星宇股份及星宇股份的控股企业目前或今后进行的主营业务构成竞争或者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 (3)以其它方式介入(不论直接或间接)任何与星宇股份及星宇股份的控股企业目前或今后进行的主营业务构成竞争或者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 | 截止目前严格履行,该承诺持续生效。 | |
| 其他 | 周晓萍 | 公司已为员工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如因公司上述五险一金缴纳受到相关主管机关处罚或被要求支付滞纳金、罚款,本人承诺对公司进行补偿,使其不因此遭受损失。 | 此情形未发生,该承诺持续生效。 | |
| 其他 | 周晓萍 | 本人目前没有占用星宇股份的资金 ,并承诺将来亦不会占用星宇股份的资金。 | 截止目前严格履行,该承诺持续生效。 | |
| 与股权激励相关的承诺 | 其他 | 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 | 本公司不为激励对象依本股权激励计划获取有关限制性股票提供贷款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包括为其贷款提供担保。 | 正在履行中 |
特此公告。
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十月三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