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封面
  • 2:焦点
  • 3:焦点
  • 4:要闻
  • 5:要闻
  • 6:海外
  • 7:金融货币
  • 8:证券·期货
  • 9:证券·期货
  • 10:财富管理
  • 11:财富管理
  • 12:观点·专栏
  • 13:专版
  • 15:专版
  • A1:公 司
  • A2:公司·纵深
  • A3:公司·纵深
  • A4:公司·动向
  • A5:数据
  • A6:数据
  • A7:研究·市场
  • A8:上证研究院·宏观新视野
  • A9:股市行情
  • A10:市场数据
  • A11:信息披露
  • A12:信息披露
  • A13:信息披露
  • A14:信息披露
  • A15:信息披露
  • A16:信息披露
  • A17:信息披露
  • A18:信息披露
  • A19:信息披露
  • A20:信息披露
  • A21:信息披露
  • A22:信息披露
  • A23:信息披露
  • A24:信息披露
  • A25:信息披露
  • A26:信息披露
  • A27:信息披露
  • A28:信息披露
  • A29:信息披露
  • A30:信息披露
  • A31:信息披露
  • A32:信息披露
  • A33:信息披露
  • A34:信息披露
  • A35:信息披露
  • A36:信息披露
  • A37:信息披露
  • A38:信息披露
  • A39:信息披露
  • A40:信息披露
  • A41:信息披露
  • A42:信息披露
  • A43:信息披露
  • A44:信息披露
  • A45:信息披露
  • A46:信息披露
  • A47:信息披露
  • A48:信息披露
  • A49:信息披露
  • A50:信息披露
  • A51:信息披露
  • A52:信息披露
  • A53:信息披露
  • A54:信息披露
  • A55:信息披露
  • A56:信息披露
  • A57:信息披露
  • A58:信息披露
  • A59:信息披露
  • A60:信息披露
  • A61:信息披露
  • A62:信息披露
  • A63:信息披露
  • A64:信息披露
  • A65:信息披露
  • A66:信息披露
  • A67:信息披露
  • A68:信息披露
  • A69:信息披露
  • A70:信息披露
  • A71:信息披露
  • A72:信息披露
  • A73:信息披露
  • A74:信息披露
  • A75:信息披露
  • A76:信息披露
  • A77:信息披露
  • A78:信息披露
  • A79:信息披露
  • A80:信息披露
  • A81:信息披露
  • A82:信息披露
  • A83:信息披露
  • A84:信息披露
  • A85:信息披露
  • A86:信息披露
  • A87:信息披露
  • A88:信息披露
  • A89:信息披露
  • A90:信息披露
  • A91:信息披露
  • A92:信息披露
  • A93:信息披露
  • A94:信息披露
  • A95:信息披露
  • A96:信息披露
  • A97:信息披露
  • A98:信息披露
  • A99:信息披露
  • A100:信息披露
  • A101:信息披露
  • A102:信息披露
  • A103:信息披露
  • A104:信息披露
  • A105:信息披露
  • A106:信息披露
  • A107:信息披露
  • A108:信息披露
  • A109:信息披露
  • A110:信息披露
  • A111:信息披露
  • A112:信息披露
  • A113:信息披露
  • A114:信息披露
  • A115:信息披露
  • A116:信息披露
  • A117:信息披露
  • A118:信息披露
  • A119:信息披露
  • A120:信息披露
  • A121:信息披露
  • A122:信息披露
  • A123:信息披露
  • A124:信息披露
  • A125:信息披露
  • A126:信息披露
  • A127:信息披露
  • A128:信息披露
  • A129:信息披露
  • A130:信息披露
  • A131:信息披露
  • A132:信息披露
  • A133:信息披露
  • A134:信息披露
  • A135:信息披露
  • A136:信息披露
  • A137:信息披露
  • A138:信息披露
  • A139:信息披露
  • A140:信息披露
  •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市公司股东、关联方以及上市公司
    承诺履行情况的公告
  • 广州珠江实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 西部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市公司股东、关联方以及上市公司
    承诺尚未履行完毕情况的公告
  • 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尚未履行完毕承诺情况公告
  • 国电南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承诺履行情况的公告
  • 江苏凤凰置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市公司
    股东、关联方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履行情况的公告
  • 河北金牛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东以及关联方承诺履行情况的公告
  • 关于长盛环球景气行业大盘精选股票型
    证券投资基金暂停申购和赎回业务的公告
  • 郑州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公司股东、关联方及本公司承诺履行情况的公告
  • 保利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相关主体承诺履行情况的公告
  • 浙江奥康鞋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市公司股东、关联方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履行情况的公告
  • 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2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发行款到账的公告
  • 上海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原控股股东履行承诺情况的公告
  •  
    2012年10月31日   按日期查找
    A64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 A64版:信息披露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市公司股东、关联方以及上市公司
    承诺履行情况的公告
    广州珠江实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西部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市公司股东、关联方以及上市公司
    承诺尚未履行完毕情况的公告
    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尚未履行完毕承诺情况公告
    国电南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承诺履行情况的公告
    江苏凤凰置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市公司
    股东、关联方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履行情况的公告
    河北金牛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东以及关联方承诺履行情况的公告
    关于长盛环球景气行业大盘精选股票型
    证券投资基金暂停申购和赎回业务的公告
    郑州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公司股东、关联方及本公司承诺履行情况的公告
    保利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相关主体承诺履行情况的公告
    浙江奥康鞋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市公司股东、关联方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履行情况的公告
    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2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发行款到账的公告
    上海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原控股股东履行承诺情况的公告
    更多新闻请登陆中国证券网 > > >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400-820-0277) 。
     
    稿件搜索:
      本版导航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收藏 | 打印 | 推荐  
    河北金牛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东以及关联方承诺履行情况的公告
    2012-10-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600722 股票简称:ST金化 公告编号:临2012-053

      河北金牛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东以及关联方承诺履行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关于对上市公司的股东、关联方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履行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的通知》(冀证监发[2012]113号)要求,河北金牛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公司、公司股东以及关联方的承诺履行情况进行了自查。经过自查,公司承诺履行情况与历年定期报告中披露的承诺履行情况一致,各项承诺均得到严格的履行。截至目前,公司仍在履行中的承诺事项如下:

    承诺主体承诺事项基本情况承诺时间承诺

    期限

    履行情况
    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在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时所作的承诺:

    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承诺以人民币16亿元的现金、按6.18元/股(定价基准日即金牛化工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金牛化工股票交易均价的90%)认购金牛化工非公开发行的不超过25,890万股A股股票,该等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不得转让。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金牛化工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或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认购价格及股数亦将作相应调整。

    2012 年 3 月6日2012年9月10日至2015年9月11日冀中能源按照承诺认购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并办理完成了相关登记手续
    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控股股东)1、为保障金牛化工及其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就规范与金牛化工之间的关联交易事宜,在此不可撤销地承诺如下:①金牛化工有权独立、自主地选择交易对方。对于无法避免或有合理理由存在的关联交易,本单位及关联方将与金牛化工依法签订规范的关联交易协议,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批准程序;关联交易价格依照与无关联关系的独立第三方进行相同或相似交易时的价格确定,保证关联交易价格具有公允性;保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关联交易的信息披露义务。②本单位保证不要求或接受金牛化工在任何一项市场公平交易中给予本单位的条件优于第三者给予的条件。③本单位保证将依照金牛化工的公司章程参加股东大会,平等地行使相应权利,承担相应义务,不利用控股股东地位谋取不正当利益,不利用关联交易非法转移金牛化工的资金、利润,保证不损害金牛化工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④若违反上述声明和保证,本单位将对相关行为给金牛化工造成的损失向金牛化工进行赔偿。

    2、为保障金牛化工及其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本单位就金牛化工独立性事宜,在此不可撤销地承诺如下:①保证金牛化工人员独立。(1)保证金牛化工的生产经营与行政管理(包括劳动、人事及工资管理等)完全独立于本单位及本单位其他关联公司;(2)保证金牛化工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严格按照《公司法》、金牛化工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选举产生;保证金牛化工的高级管理人员在金牛化工专职工作,不在本单位及本单位其他关联公司之间双重任职;(3)保证本单位推荐出任金牛化工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都通过合法的程序产生,本单位不干预金牛化工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已经做出的人事任免决定;②保证金牛化工资产独立完整。(1)保证金牛化工具有独立完整的资产,金牛化工的资产全部能处于金牛化工的控制之下,并为金牛化工独立拥有和运营;(2)保证本单位及本单位之控股子公司或其他为本单位控制的企业不以任何方式违法违规占有金牛化工的资金、资产;③保证金牛化工的财务独立。(1)保证金牛化工建立独立的财务部门和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2)保证金牛化工具有规范、独立的财务会计制度和对分公司、子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3)保证金牛化工保持自己独立的银行帐户,不与本单位共用银行账户;(4)保证金牛化工的财务人员独立,不在本单位兼职和领取报酬;(5)保证金牛化工依法独立纳税;(6)保证金牛化工能够独立作出财务决策,本单位不干预金牛化工的资金使用调度;④保证金牛化工机构独立。(1)保证金牛化工的机构设置独立于本单位,并能独立自主地运作;(2)保证金牛化工办公机构和生产经营场所与本单位分开;建立健全的组织机构体系,保证金牛化工董事会、监事会以及各职能部门独立运作,不存在与本单位职能部门之间的从属关系;⑤保证金牛化工业务独立。(1)保证金牛化工拥有独立开展经营活动的资产、人员、资质和能力,金牛化工具有面向市场独立自主经营的能力;(2)保证除通过行使股东权利之外,不对金牛化工的业务活动进行干预;(3)保证本单位及本单位的控股子公司或为本单位控制的企业不在中国境内外从事与金牛化工相竞争的业务;(4)保证尽可能减少金牛化工与本单位及本单位关联公司之间的持续性关联交易。对于无法避免的关联交易将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依法进行。

    2012 年 3 月6日长期有效冀中能源遵守了各项承诺

    冀中能源集团(公司控股股东的控股股东)1、为保障金牛化工及其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就规范与金牛化工之间的关联交易事宜,在此不可撤销地承诺如下:①金牛化工有权独立、自主地选择交易对方。对于无法避免或有合理理由存在的关联交易,本单位及关联方将与金牛化工依法签订规范的关联交易协议,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批准程序;关联交易价格依照与无关联关系的独立第三方进行相同或相似交易时的价格确定,保证关联交易价格具有公允性;保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关联交易的信息披露义务。②本单位保证不要求或接受金牛化工在任何一项市场公平交易中给予本单位的条件优于第三者给予的条件。③若违反上述声明和保证,本单位将对相关行为给金牛化工造成的损失向金牛化工进行赔偿。

    2、为保障金牛化工及其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本单位就金牛化工独立性事宜,在此不可撤销地承诺如下:①保证金牛化工人员独立。(1)保证金牛化工的生产经营与行政管理(包括劳动、人事及工资管理等)完全独立于本单位及本单位其他关联公司;(2)保证金牛化工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严格按照《公司法》、金牛化工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选举产生;保证金牛化工的高级管理人员在金牛化工专职工作,不在本单位及本单位其他关联公司之间双重任职;(3)保证本单位推荐出任金牛化工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都通过合法的程序产生,本单位不干预金牛化工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已经做出的人事任免决定;②保证金牛化工资产独立完整。(1)保证金牛化工具有独立完整的资产,金牛化工的资产全部能处于金牛化工的控制之下,并为金牛化工独立拥有和运营;(2)保证本单位及本单位之控股子公司或其他为本单位控制的企业不以任何方式违法违规占有金牛化工的资金、资产;③保证金牛化工的财务独立。(1)保证金牛化工建立独立的财务部门和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2)保证金牛化工具有规范、独立的财务会计制度和对分公司、子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3)保证金牛化工保持自己独立的银行帐户,不与本单位共用银行账户;(4)保证金牛化工的财务人员独立,不在本单位兼职和领取报酬;(5)保证金牛化工依法独立纳税;(6)保证金牛化工能够独立作出财务决策,本单位不干预金牛化工的资金使用调度;④保证金牛化工机构独立。(1)保证金牛化工的机构设置独立于本单位,并能独立自主地运作;(2)保证金牛化工办公机构和生产经营场所与本单位分开;建立健全的组织机构体系,保证金牛化工董事会、监事会以及各职能部门独立运作,不存在与本单位职能部门之间的从属关系;⑤保证金牛化工业务独立。(1)保证金牛化工拥有独立开展经营活动的资产、人员、资质和能力,金牛化工具有面向市场独立自主经营的能力;(2)保证除通过行使股东权利之外,不对金牛化工的业务活动进行干预;(3)保证本单位及本单位的控股子公司或为本单位控制的企业不在中国境内外从事与金牛化工相竞争的业务;(4)保证尽可能减少金牛化工与本单位及本单位关联公司之间的持续性关联交易。对于无法避免的关联交易将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依法进行。

    2012 年 3 月6日长期有效冀中能源集团遵守了承诺
    冀中能源集团(公司控股股东的控股股东)为了保证金牛化工年产40万吨PVC树脂工程项目顺利开展,提供足额的资金保证,冀中集团不可撤销地承诺和保证: 1、自承诺函签署之日起一年内,冀中集团保证通过下属财务公司委托借款等合法方式,向公司提供累计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资金支持;2、在公司需要使用相关资金时,应提前10个工作日将资金需求量和期限书面通知冀中集团,冀中集团保证在收到通知后及时向金牛化工提供资金支持,免收资金使用费,自年产40万吨PVC树脂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完毕后公司需要继续使用该等资金的,冀中集团根据市场化原则参照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收取资金使用费;3、为保证公司业务持续、健康发展,冀中集团承诺不主动要求公司归还上述资金,冀中集团同意公司可根据业务和项目运作情况灵活选择还款时间、金额等方式。2012 年3 月6日长期有效公司尚未向冀中集团提交书面资金申请

    特此公告。

    河北金牛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二年十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