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姓名 | 罗庆红 |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姓名 | 贺图林 |
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姓名 | 谭健 |
公司负责人罗庆红、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贺图林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谭健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期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 |
总资产(元) | 3,416,523,194.19 | 3,217,616,526.12 | 6.18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元) | 976,452,759.65 | 922,487,871.64 | 5.8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 | 1.6469 | 1.5559 | 5.85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1-9月)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181,775,827.77 | -4.69 |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 | 0.3066 | -4.69 | |
报告期 (7-9月)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1-9月)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25,478,371.27 | 53,705,048.93 | 32.10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430 | 0.0906 | 32.22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442 | 0.0872 | 51.90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430 | 0.0906 | 32.22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2.68 | 5.66 | 增加0.49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2.76 | 5.45 | 增加0.80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1-9月)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323,411.15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2,063,181.84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1,009,997.69 |
所得税影响额 | -926,723.03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157,200.76 |
合计 | 1,980,246.11 |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 47,143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全称) |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种类 |
四川爱众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151,946,330 | 人民币普通股151,946,330 |
四川省水电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 | 71,600,099 | 人民币普通股71,600,099 |
四川省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27,620,910 | 人民币普通股27,620,910 |
四川省岳池银泰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15,551,660 | 人民币普通股15,551,660 |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个人分红-005L-FH002沪 | 4,290,723 | 人民币普通股4,290,723 |
秦耀祺 | 2,722,997 | 人民币普通股2,722,997 |
黄菊芝 | 2,017,930 | 人民币普通股2,017,930 |
许秀芝 | 1,825,309 | 人民币普通股1,825,309 |
黄超 | 1,792,503 | 人民币普通股1,792,503 |
中国农业银行-华夏复兴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1,752,868 | 人民币普通股1,752,868 |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一、资产负债表科目与上年同期相比超过30%的说明 | |||
会计报表项目 | 期末 | 期初 | 增减幅度 |
应收票据 | 3,065,969.99 | 9,030,000.00 | -66.05% |
应收账款 | 45,331,735.85 | 29,827,475.48 | 51.98% |
其他应收款 | 52,913,896.20 | 35,417,034.59 | 49.40% |
存货 | 37,671,837.32 | 28,593,980.32 | 31.75% |
在建工程 | 389,500,809.83 | 628,128,695.33 | -37.99% |
固定资产清理 | - | 243,842.00 | -100.00% |
应付账款 | 55,463,538.40 | 86,265,397.77 | -35.71% |
预收款项 | 108,504,090.37 | 48,051,641.68 | 125.81% |
应付职工薪酬 | 11,662,253.98 | 21,034,327.00 | -44.56% |
应交税费 | 13,330,015.26 | 21,370,970.08 | -37.63% |
其他流动负债 | 233,950,585.44 | 16,570,503.36 | 1311.85% |
未分配利润 | 195,575,422.40 | 141,870,373.47 | 37.86% |
应收票据减少主要系收到客户的银行承兑汇票背书转让后留存减少所致。 | |||
应收账款增加主要系星辰公司与红石岩公司9月上网电费在次月结付所致。 | |||
其他应收款增加主要系爱众电力工程公司在本期支付外部工程保证金所致。 | |||
存货增加主要系爱众电力工程公司在本期末有未结算工程所致。 | |||
在建工程减少主要系星辰水电公司二级电站在本期由在建工程转入固定资产所致。 | |||
固定资产清理减少主要系星辰水电公司对固定资产清理作出处理。 | |||
应付账款减少主要系应付外部单位工程及材料款减少所致。 | |||
预收账款增加主要系预收安装工程款增加所致。 | |||
应付职工薪酬减少主要系发放上年末职工工资所致。 | |||
应交税费减少主要系实际个人所得税缴纳减少 | |||
其他流动负债增加主要系本年1月公司发行短期融资券及计提利息所致。 | |||
未分配利润增加主要系本年1-9月实现净利润增加所致。 | |||
二、利润表科目与上年同期相比超过30%的说明 | |||
会计报表项目 | 2012年1-9月 | 2011年1-9月 | 增减幅度 |
营业税金及附加 | 10,593,318.68 | 7,808,505.37 | 35.66% |
资产减值损失 | 2,136,675.63 | -1,462,836.79 | |
投资收益 | 4,748,912.52 | 1,616,237.43 | 193.83% |
营业外支出 | 2,642,161.99 | 1,943,368.34 | 35.96% |
营业税金及附加增加主要系营业收入的增加导致流转税增加及相应税金及附加增加。 | |||
资产减值损失增加主要系本期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导致计提坏帐准备增加所致。 | |||
投资收益增加主要系岳池爱众电力公司售出原持有濮阳化工的股份产生投资收益所致。 | |||
营业外支出增加主要系本年1-9月对外捐赠和支付赔偿款所致。 | |||
三、现金流量表科目与上年同期相比超过30%的说明 | |||
会计报表项目 | 2012年1-9月 | 2011年1-9月 | 增减幅度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164,283.54 | 391,751.75 | -58.06%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193,896,028.78 | 116,450,558.35 | 66.51%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3,800,000.00 | 20,000.00 | 18900.00%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4,343,851.75 | 624,878.08 | 595.15%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839,288.00 | 2,071,200.00 | -59.48%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89,691.67 | 675,604.81 | -71.92%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366,165.00 | 203,460.00 | 571.47%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9,923,629.01 | 4,249,864.06 | 368.81%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45,178,824.45 | -100.00% |
收到的税费返还减少主要系红石岩所得税返还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增加主要系本年1-9月较去年同期代支其他代收款项的增加及支付工程保证金增加所致。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主要系岳池爱众电力出售原持有濮阳化工股份所致。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主要系岳池爱众电力出售原持有濮阳化工取得投资收益所致。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减少主要系本年1-9月处置报废的固定资产较上年同期减少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减少主要系本年1-9月岳池爱众电力公司实际收到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减少。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的现金增加主要系本年1-9月新疆富远水电项目的咨询费增加。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增加主要系本年1-9月实际收到的农网升级改造专项资金增加。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减少主要系上年同期红石岩水电公司支付并购前原有个人借款本金及利息所致。 |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012年6月28日,公司控股股东四川爱众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已更名为四川爱众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众集团")郑重承诺:爱众集团将根据《广安市广安区财政局关于同意爱众集团以拍卖方式处置子公司资产的批复》(广区财国资【2012】34号)的要求,尽快启动华蓥爱众水务有限公司30%股权和华蓥市山泉供排水有限公司的经营性资产作为整体公开拍卖事宜,并承诺将在2012年11月30日之前完成上述产权转让工作。详见2012年6月29日披露的《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四川爱众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承诺的公告》。
截止报告期末,爱众集团按承诺履行。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1、现金分红政策制定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要求,并结合公司实际,公司对原《章程》“第一百六十九条——第一百七十一条”有关利润分配的内容进行修订形成“新的第一百六十条——第一百七十三条”,并经2012年6月18日、2012年7月4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修改后利润分配的主要内容包括:“公司的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保持利润分配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每年将根据当期经营情况和项目投资的资金需求计划,在充分考虑股东利益的基础上,正确处理公司的短期利益及长远发展的关系,确定合理的利润分配方案。原则上公司每年实施一次利润分配,且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必要时可以根据公司的经营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分红。当年因出现公司章程规定情形而未实施现金分红时,公司应在未来年度提高现金分红比例,以保障连续三个年度内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30%的目标。”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2012年6月19日和2012年7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证券日报》发布的相关公告。
2、现金分红政策执行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未进行现金分红。
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罗庆红
2012年9月30日
证券代码:600979 证券简称:广安爱众 公告编号:临2012-050
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2年11月15日14:30时
●网络投票时间:2012年11月15日9:30—11:30时、13:00—15:00时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渠江北路86号公司办公大楼四楼会议室
●召开方式: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根据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的《关于提议召开公司201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将公司召开201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2年11月15日14:30 时
现场会议登记时间:2012年11月15日9:30-14:30时
网络投票时间:2012年11月15日9:30—11:30时、13:00—15:00时
2、股权登记日:2012年11月8日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
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渠江北路86号公司办公大楼四楼会议室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召开方式: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公司将同时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与网络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表决结果为准(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二、会议审议事项:
序号 | 提案内容 | 是否为特别决议事项 |
1 | 关于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8000万元的议案 | 否 |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12年10月31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三、会议出席对象:
1、2012年11月8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股东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可书面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和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保荐机构代表人、见证律师;
4、其他相关人员。
四、参会方法
个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受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法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现场会议登记时间:2012年11月15日9:30-14:30时
登记地点: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
联系电话:0826—2983066 0826-2983333
联系传真:0826—2983358
联系人: 杨伯菊 唐燕华
五、特别强调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者所有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目录
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此公告
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一二年十月二十九日
附件一: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投票日期:2012年11月15日
总提案数: 1个
在201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上,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交易投票系统向社会公众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社会公众股东可以通过交易系统参加网络投票。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如下:
一、投票流程
1、投票代码及投票简称
投票代码 | 投票简称 |
738979 | 爱众投票 |
2、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1)买卖方向为买入股票;
(2)在表决议案时,须填报临时股东大会的申报价格,以1.00 元代表议案一。在“申报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赞成,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对于本次会议需要表决的议案事项的顺序号及对应的申报价格、申报股数如下表:
议案序号 | 提案内容 | 申报 价格 | 申报股数 |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1 | 关于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8000万元的议案 | 1.00元 | 1股 | 2股 | 3股 |
二、投票举例
1、股权登记日2012年11月8日A股收市持有“广安爱众”A股投资者需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进行分项表决,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第1号提案《关于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8000万元的议案》投赞成票,应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 | 买卖方向 | 买卖价格 | 买卖股数 |
738979 | 买入 | 1.00元 | 1股 |
如某投资者对本次网络投票的议案拟投反对票或弃权票,只需将前款所述的申报数改为2股或3股,其它内容相同。
三、投票注意事项
1、投票申报不得撤单。
2、对同一事项不能多次进行投票,出现多次投票的(含现场投票、委托投票、网络投票),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附件二:201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委托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2012年11月15日召开的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照下列指示行使对会议议案的表决权。
议案 序号 | 提案内容 | 表决意见 | ||
赞成 | 反对 | 弃权 | ||
1 | 关于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8000万元的议案 |
委托人签章:_________
(如委托人是法人股东,必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委托人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或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持股数: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股东账户:______________
受托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
委托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期限:至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
(注:上述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证券代码:600979 证券简称:广安爱众 公告编号:临2012-049
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用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8000万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0】1156号)批准,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向五家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86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6.72元,募集资金总额为39379.2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1412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37967.20万元。上述资金已于2010 年9 月13日存入公司指定的中国农业银行广安区支行营业部671201040003362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内,并经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中瑞岳华验字[2010]第233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募集资金向四川星辰水电投资有限公司增资33000万元,用以建设泗耳河一级、三级电站项目。
由于泗耳河一级、三级电站项目建设期较长,项目投入资金根据工程实施进度分期、分年度逐步投入,造成部分募集资金闲置;同时为了加强内部资金调度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对闲置的资金进行合理调配、理财,减少资金沉淀,降低对银行贷款资金的依赖,从而降低财务费用。因此,公司拟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第十一条"上市公司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单次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不得超过募集资金净额的50%,单次补充流动资金时间不得超过6个月"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情况下,用8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6个月。
该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超过本次募集资金金额10%以上,需呈报股东大会审批。
2011年6月30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3000万元的议案》。公司已于2011年12 月27 日将该笔3000万元资金按期全部归还至星辰公司募集资金专户。详见公司2011年12月30日公告《关于闲置募集资金3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到期归还的公告》。
2011年9月23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及2011年10月14日,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7000万元的议案》。公司已于2012年4 月12 日将该笔7000万元资金按期全部归还至星辰公司募集资金专户。详见公司2012年4月14日公告《关于闲置募集资金7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到期归还的公告》。
2012年4月16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2012年5月4日,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8000万元的议案》,公司已于2012年10月25日将该笔8000万元资金按期全部归还至星辰公司募集资金专户。详见公司2012年10月27日公告《关于闲置募集资金7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到期归还的公告》。
因此截至目前公司拟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为8000万元。
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专项募集资金存储、使用、管理内部控制制度》(修订稿)的规定规范募集资金使用。公司承诺:本次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到期后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加快时,公司将以自有资金及时、足额地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解决公司资金需求,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优化财务指标,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8000万元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行为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有利于解决公司资金需求,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优化财务指标,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
同意公司使用8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6个月,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8000万元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公司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同时,公司承诺在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到期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加快时,以自有资金及时归还募集资金。因此,同意公司使用8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六、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国都证券有限公司出具《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8000万元的保荐意见》,意见如下:
1、公司将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情况下用部分闲置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2、公司承诺该部分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得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
3、本次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没有超过公司募集资金净额的50%;
4、本次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将不超过6个月;
5、已归还已到期的前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
6、本次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7、本次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独立董事同意;
8、本次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监事会审议通过;
9、公司承诺在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到期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加快时,以自有资金及时归还募集资金。
10、本次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数额已超过募集资金金额的10%,公司将通过召开股东大会审议该事项。
鉴于上述情况,公司本次以部分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不违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7]2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保荐机构同意公司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3、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4、保荐机构国都证券出具的《关于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8000万元的保荐意见》。
特此公告。
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一二年十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979 证券简称:广安爱众 公告编号:临2012-048
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12年10月22日发出书面通知,10月29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公司实有监事5名,参与通讯表决的监事5名,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各位监事通过认真审核,表决通过了《关于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8000万元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公司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同时,公司承诺在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到期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加快时,以自有资金及时归还募集资金。因此,同意公司使用8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0一二年十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979 证券简称:广安爱众 公告编号:临2012-047
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12年10月22日以书面、传真和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并于2012年10月29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公司实有董事11名,参加表决董事11名,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12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详见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8000万元的议案》
会议同意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情况下,用8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6个月,到期后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该议案需呈报股东大会审批。
详见同日公告的《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议召开公司201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将于2012年11月15日下午14:30召开公司201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采用现场加网络投票的方式进行。
详见同日公告的《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一二年十月二十九日
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8000万元的保荐意见
作为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安爱众”)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文件的规定,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国都证券”)对广安爱众拟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8000万元的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广安爱众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0】1156号)批准,广安爱众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向五家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86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6.72元,募集资金总额为39379.2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1412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37967.20万元。上述资金已于2010 年9 月13日存入广安爱众指定的中国农业银行广安区支行营业部671201040003362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内,并经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中瑞岳华验字[2010]第233号《验资报告》验证。
经广安爱众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募集资金计划分别向四川星辰水电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辰水电”)、云南省德宏州爱众燃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德宏爱众”)增资33000万元、5000万元,用以建设泗耳河一级、三级电站项目及云南德宏州潞西市、瑞丽市城市管道天然气供气工程(一期)项目。广安爱众在2010年10月26日前向星辰水电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累计划入33000万元,并将剩余募集资金划入德宏爱众募集资金专用账户。2010年11月8日星辰水电、国都证券、深圳发展银行成都天府支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10年11月8日德宏爱众、国都证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宏分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广安爱众拟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8000万元的主要原因
(一)部分募集资金闲置。公司2010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增资星辰水电的33000万元主要用于泗耳河一级、三级电站建设,截至目前,泗耳河一级、三级电站主体工程虽然已经全面建设,但资金需要根据协议约定和实施进度分期、分年度逐步投入。由于项目建设期较长,将造成部分募集资金闲置,降低了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
(二)提高闲置资金使用效益。为了加强公司内部的资金调度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建立了资金中心,对公司的闲置资金进行合理调配,减少沉淀,降低对银行贷款资金的依赖,同时降低财务费用,从而提高公司效益。
三、保荐机构对广安爱众拟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8000万元事项的保荐意见
本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对广安爱众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和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了充分的沟通,核查了公司的募集资金专户、董事会决议、监事会决议和独立董事书面意见。
经过本保荐机构的审慎核查,我们认为:
1、公司将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情况下用部分闲置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2、公司承诺该部分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得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
3、本次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没有超过公司募集资金净额的50%;
4、本次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将不超过6个月;
5、已归还已到期的前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
6、本次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7、本次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独立董事同意;
8、本次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监事会审议通过;
9、公司承诺在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到期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加快时,以自有资金及时归还募集资金。
10、本次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数额已超过募集资金金额的10%,公司将通过召开股东大会审议该事项。
鉴于上述情况,公司本次以部分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在召开股东大会之前已经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不违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7]2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本保荐机构同意公司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保荐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李亚峰 胡志明
保荐机构: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12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00979 证券简称:广安爱众 公告编号:临2012-051
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上市公司的股东、关联方
及上市公司承诺履行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对上市公司的股东、关联方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履行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的通知》(上市部函【2012】465号)以及四川证监局《关于对上市公司的股东、关联方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履行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的通知》(川证监上市【2012】66号)的要求,公司对股东、关联方及公司历年来的公开承诺事项及其履行情况进行了专项自查,现将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公告如下:
序号 | 项目 | 内容 |
1 | 承诺主体 | 四川爱众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2 | 主体类型 | 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 |
3 | 承诺类型 | 避免同业竞争承诺 |
4 | 承诺内容 | 控股股东四川爱众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承诺:尽快将华蓥爱众水务有限公司30%股权和华蓥市山泉供排水有限公司的经营性资产作为整体公开拍卖,并承诺将在2012年11月30日之前完成股权转让工作。 |
5 | 承诺做出时间 | 2012年6月28日 |
6 | 承诺完成期限 | 2012年11月30日 |
7 | 履行情况 | 正在履行 |
8 | 超期未履行的原因 | 不适用 |
特此公告。
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十月三十日
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