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司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676 股票简称:交运股份 编号:临2012-034
上海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证监会《关于对上市公司的股东、关联方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履行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的通知》(上市部函[2012]465号)以及上海证监局《关于开展上市公司承诺履行情况检查的通知》要求,公司对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关联方、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等自上市以来历年承诺事项进行了自查。根据《上海交运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中交易各方做出的承诺,现对公司股东在承诺期限内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情况披露如下:
1、上海交运(集团)公司(以下简称"交运集团")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本次交易完成后,交运集团作为上海交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运股份")的控股股东,为消除将来可能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同业竞争,交运集团承诺:
“为避免本公司及现在或将来成立的全资子公司、附属公司和其他受本公司控制的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及其控制的公司”)与上市公司的潜在同业竞争,本公司及其控制的公司不会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地在现有业务以外新增与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相同或相似的业务,包括不在中国境内外通过投资、收购、联营、兼并、受托经营等方式从事与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相同或者相似的业务。
如本公司及其控制的公司未来从任何第三方获得的任何商业机会与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有竞争或可能有竞争,则本公司及其控制的公司将立即通知上市公司,在征得第三方允诺后,尽力将该商业机会给予上市公司。
本公司保证不利用上市公司控股股东的身份进行任何损害上市公司的活动。如果本公司及其控制的公司因违反本承诺而致使上市公司及/或其下属企业遭受损失,本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截止目前,交运集团未出现违背该承诺的情形。
2、交运集团关于减少及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为了减少并规范交运集团与交运股份将来可能产生的关联交易,确保交运股份全体股东利益不受损害,交运集团做出如下承诺:
①本次交易完成后,交运集团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上市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行使股东权利或者敦促董事依法行使董事权利,在股东大会以及董事会对有关涉及交运集团事项的关联交易进行表决时,履行回避表决的义务。
②本次交易完成后,交运集团与上市公司之间将尽量减少关联交易。在进行确有必要且无法规避的关联交易时,保证按市场化原则和公允价格进行公平操作,并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交易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交运集团和上市公司就相互间关联事务及交易所做出的任何约定及安排,均不妨碍对方为其自身利益、在市场同等竞争条件下与任何第三方进行业务往来或交易。
截止目前,交运集团未出现违背该承诺的情形。
3、交运集团关于股份锁定期的承诺
交运集团承诺:“自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登记在本公司名下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本公司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之后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截止目前,交运集团未出现违背该承诺的情形。
4、交运集团关于保持交运股份独立性的承诺
交运集团承诺:保证上市公司人员独立、资产独立完整、财务独立、机构独立、业务独立。
截止目前,交运集团未出现违背该承诺的情形。
5、上海久事公司(以下简称“久事公司”)关于股份锁定期的承诺
久事公司承诺:“自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登记在本公司名下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本公司持有的上市公司本次发行的股份,之后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截止目前,久事公司未出现违背该承诺的情形。
6、上海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地产集团”)关于股份锁定期的承诺
地产集团承诺:“自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登记在本公司名下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本公司持有的上市公司本次发行的股份,之后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截止目前,地产集团未出现违背该承诺的情形。
特此公告。
上海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O一二年十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