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东、关联方以及公司承诺履行情况的公告
2012-10-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1677 证券简称:明泰铝业 公告编号:临2012-028
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东、关联方以及公司承诺履行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关于对辖区上市公司股东、关联方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履行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的通知》(豫证监发[2012]329号)文件精神,对公司的股东、关联方以及公司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情况进行专项披露如下:
序号 | 承诺主体名称 | 承诺主体类型 | 承诺事项 | 承诺内容 | 承诺公布日期 | 承诺完成期限 | 截至目前的履行情况 |
1 | 马廷义、马廷耀、雷敬国、化新民、马跃平、王占标、李可伟 | 公司主要股东 | 上市承诺 |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承诺人发行前所持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承诺人发行前所持公司股份。 | 2011年8月30日 | 2014年9月19日 | 严格履行 |
2 | 马廷义、马廷耀、雷敬国、化新民、马跃平、王占标、李可伟 | 公司主要股东 | 上市承诺 | 签署了《关于避免与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同业竞争的承诺函》,承诺:“本人保证本人及下属企业目前没有、将来也不从事与明泰铝业主营业务相同或相似的生产经营活动,也不通过投资其他公司从事或参与与明泰铝业主营业务相同或类似的业务。” | 2011年8月30日 | 永久性承诺 | 严格履行 |
3 | 马廷义、马廷耀、雷敬国、化新民、马跃平、王占标、李可伟 | 公司主要股东 | 上市承诺 | 如河南明泰和郑州明泰因不规范使用票据的行为对公司造成任何损失,我们愿全额承担该项损失,若该行为侵害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我们亦将对非关联股东进行相应补偿。我们将充分行使股东权利,以督促河南明泰和郑州明泰不再发生此等不规范使用票据的行为。 | 2011年8月30日 | 永久性承诺 | 严格履行 |
4 | 马廷义、马廷耀、雷敬国、化新民、马跃平、王占标、李可伟 | 公司主要股东 | 上市承诺 | 如河南明泰和郑州明泰因未足额缴纳各项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而需要补缴或被处罚,或者导致河南明泰或郑州明泰承担其他任何损失或责任,我们作为河南明泰的主要股东,将连带的、无条件的承担上述全部义务或责任,并以现金形式补偿河南明泰和郑州明泰的全部损失。 | 2011年8月30日 | 永久性承诺 | 严格履行 |
5 | 马廷义、马廷耀、雷敬国、化新民、马跃平、王占标、李可伟 | 公司主要股东 | 上市承诺 | 若公司因对外担保发生损失,该部分损失将由我们七名主要股东全部承担。 | 2011年8月30日 | 永久性承诺 | 严格履行 |
6 | 马廷义 | 控股股东 | 上市承诺 | 本人保证本人及下属企业不以任何形式非经营性占用明泰铝业的资金,具体包括:不接受明泰铝业为本人及下属企业垫支工资、福利等成本费用和其他支出;不接受明泰铝业以直接或间接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资金拆解、提供委托贷款、委托投资、开具没有真实交易背景的商业承兑汇票、代偿债务)提供资金。如本人违反上述承诺,明泰铝业、明泰铝业的其他股东有权根据本承诺函依法申请强制本人履行上述承诺,并赔偿明泰铝业的全部损失;同时本人因违反上述承诺所取得的利益归明泰铝业所有。 | 2011年8月30日 | 永久性承诺 | 严格履行 |
7 | 雷占国、李瑞娟、化淑巧、乔存、乔振卿、马雪香、王新现、王亚先、李应卫 | 主要股东关联方 | 上市承诺 |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承诺人发行前所持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承诺人发行前所持公司股份。 | 2011年8月30日 | 2014年9月19日 | 严格履行 |
8 | 张卫冬、上海恒锐创业投资有限公司、郑州百瑞创新资本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江苏艾利克斯投资有限公司、钱明康、李幸义、李聪玲、李太文、梁钟、孙会彭、刘杰、方治峰、邵继鹏、王军伟、朱志扬、王学武、李建宗、王富国、孙现有、刘全保、杨朝鹏、陈伟、赵超凡、阎行军、雷鹏、孙军训、张延兵、李保义、王利姣、邵二报、石五通、马育宾、肖红军、刘党培、王万宏、李浩杰、胡永帅、柴明科 | 公司股东 | 上市承诺 | 自公司2009年12月29日工商变更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承诺人发行前所持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承诺人发行前所持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承诺人发行前所持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承诺人发行前所持公司股份。 | 2011年8月30日 | 2012年12月29日 | 严格履行 |
9 | 马廷义、马廷耀、雷敬国、王占标、化新民、马跃平、杜有东、刘杰、王利姣、郝明霞、雷鹏 | 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 上市承诺 | 自愿锁股承诺期满后,在公司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 2011年8月30日 | 任职期间 | 严格履行 |
特此公告。
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