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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甘肃亚盛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三季度报告
    2012-10-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姓名杨树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姓名武翔宁
    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姓名刘茂盛

    公司负责人杨树军、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武翔宁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刘茂盛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期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总资产(元)5,736,272,835.734,473,693,586.0728.22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元)4,173,275,384.012,689,350,371.1555.1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2.141.5538.06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1-9月)

    比上年同期增减(%)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80,687,668.91487.52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0.0414424.05
     报告期

    (7-9月)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1-9月)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191,412,864.03303,568,755.94不适用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10260.1659不适用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05360.1160103.03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4.669.61不适用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2.486.72增加0.75个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1-9月)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194,703.75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2,310,000.00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70,157.86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89,654,473.48
    所得税影响额-574,872.48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24,614.69
    合计91,240,440.42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198,764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全称)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种类
    甘肃亚盛盐化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194,511,780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商领先企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60,006,518人民币普通股
    甘肃金塔县恒盛农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35,300,000人民币普通股
    全国社保基金一一零组合27,733,891人民币普通股
    甘肃省农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3,675,197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工商银行-景顺长城精选蓝筹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17,507,853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发内需增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15,703,336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银保分红15,317,728人民币普通股
    全国社保基金六零四组合13,127,450人民币普通股
    齐鲁证券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11,367,883人民币普通股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 主要财务报表项目的异常情况
    项 目期末余额年初余额变动额变动比例(%)
     (或本期金额)(或上年金额)  
    货币资金1,174,711,288.55312,271,000.45852,440,288.10272.98
    应收票据200,000.003,328,000.00-3,128,000.00-93.99
    应收账款483,872,158.81347,885,635.46135,986,523.3539.09
    预付款项337,374,214.53176,612,959.26160,761,255.2791.02
    在建工程143,069,682.2688,621,308.4954,448,373.7761.44
    预收款项68,730,938.7844,129,196.9324,601,741.8555.75
    应付职工薪酬20,629,883.8933,935,995.59-13,306,111.70-39.21
    应付利息12,427,522.2151,457,855.41-39,030,333.20-75.85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26,280,000.00-26,280,000.00100.00
    预计负债 89,574,816.67-89,574,816.67-100.00
    资本公积1,067,995,842.5497,563,485.62970,432,356.92994.67
    营业收入1,483,979,899.45936,700,939.08547,278,960.3758.43
    营业成本1,123,808,908.91688,730,788.25435,078,120.6663.17
    销售费用18,797,409.5311,041,685.667,755,723.8770.24
    资产减值损失618,910.94-476,419.661,095,330.60-229.91
    公充价值变动损益 246,918.04-246,918.04-100.00
    投资收益-132,304.14-712,602.42580,298.28-81.43
    营业外收入92,324,270.616,788,204.5285,536,066.091260.07
    营业外支出484,343.0290,648,906.77-90,164,563.75-99.47

    ( 2 ) 原因说明

    1、货币资金:较期初增加852,440,288.10元,主要系本期定向增发收到投资款所致;

    2、应收票据:较期初减少3,128,000.00元,主要系本期应收票据贴现所致;

    3、应收账款:较期初增加135,986,523.35元,主要系本期经营模式转变、销售规模扩大所致;

    4、预付账款:较期初增加160,761,255.27元,主要系本期预付项目工程款所致;

    5、在建工程:较期初增加54,448,373.77元,主要系本期建设项目增加所致;

    6、预收账款:较期初增加24,601,741.85元,主要系本期销售规模扩大、预收货款增加所致;

    7、应付职工薪酬:较期初减少13,306,111.70元,主要系本期支付的职工薪酬增加所致;

    8、应付利息:较期初减少39,030,333.20元,主要系本期债务重组及支付中期票据利息所致;

    9、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较期初减少26,280,000.00元,主要系本期债务重组所致;

    10、预计负债:较期初减少89,574,816.67元,主要系本期冲回上期计提的或有负债所致;

    11、资本公积:较期初增加970,432,356.92元,主要系本期发行新股溢价及债务重组所致;

    12、营业收入:较上年增加547,278,960.37元,主要系本期转变经营模式、销售规模扩大所致;

    13、营业成本:较上年增加435,078,120.66元,主要系本期转变经营模式、销售规模扩大所致;

    14、销售费用:较上年增加7,755,723.87元,主要系本期销售规模扩大所致;

    15、公允价值变动收益:较上年减少246,918.04元,主要系合并范围变动所致;

    16、投资收益:较上年增加580,298.28元,主要系合并范围变动所致;

    17、营业外收入:较上年增加85,536,066.09元,主要系本期冲回上期计提的或有负债及子公司收到农业产业化补贴收入所致。

    18、营业外支出:较上年减少90,164,563.75元,主要系上期计提的或有负债所致。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与天同证券诉讼事宜: 2012年7月30日,公司收到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寄送的《民事判决书》[(2012)鲁商终字第66号],有关情况如下:

    1、撤销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2008)济民二商初字第28号民事判决;

    2、驳回被上诉人天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的诉讼请求。一审案件受理费341,800元,二审案件受理费341,800元,共计683,600元均由被上诉人天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详细情况已于2012年8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并于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刊登。

    公司根据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的胜诉判决结果,本期冲回上年计提的或有负债8,957.48万元,增加本期损益。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甘肃亚盛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树军

    2012年10月29日

    股票简称:亚盛集团 股票代码:600108 编号:临2012-055

    甘肃亚盛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甘肃亚盛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十次会议于2012年10月29日上午10时30分在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秦安路105号亚盛大厦东12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杨树军董事长召集并主持。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已按规定提交全体董事、监事以及经理,会议以现场表决和传真表决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会议应参加董事9人,实参加董事9人。监事会成员、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采取记名投票表决,会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会议以0票回避、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2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搞要》

    二、会议以0票回避、9 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甘肃亚盛国际贸易集团有限公司拟向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兰州市城关支行申请流动资金借款人民币7,800万元,期限一年。本公司提供信用担保,担保合同尚未签署。

    三、会议以0票回避、9 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本公司全资子公司甘肃亚盛绿鑫啤酒原料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拟向中国农业发展银行酒泉市肃州区支行申请流动资金借款人民币3,000万元,期限一年。本公司提供信用担保,担保合同尚未签署。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甘肃亚盛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二年十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108 证券简称 :亚盛集团 编号:临2012-056

    甘肃亚盛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甘肃亚盛国际贸易集团有限公司

    ● 本次担保数量及累计为其担保数量:

    本次担保数量:7,800 万元人民币

    累计为其担保数量:12,600万元人民币

    ● 对外担保累计数量:22,100万元人民币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零

    一、担保情况概述

    甘肃亚盛国际贸易集团有限公司拟向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兰州市城关支行申请流动资金借款人民币7,800万元,期限一年。本公司提供信用担保,担保合同尚未签署。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本次担保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签署抵押合同后生效。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甘肃亚盛国际贸易集团有限公司系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控股98%,法定代表人:高俊平,注册资本:5,000 万元,经营范围:自营和代理除国家组织统一联合经营的16种出口商品和国家实行核定公司经营的14种进口商品以外的其它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对销贸易和转口贸易。农副产品的种植,收购,销售,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啤酒原料的购销,自营或代理啤酒原料的进出口业务,农业新技术开发,化肥的经营。

    截至2011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16,580.18万元,负债总额11,459.76万元,资产负债率69%,净资产4,691.20万元;营业收入13,030.82万元,净利润39.51万元。

    三、董事会意见

    甘肃亚盛国际贸易集团有限公司是一家自营及代理进出口贸易及农副产品种植、收购的购销企业,为进一步拓展公司业务渠道、改善经营状况,提升盈利水平,本公司董事会同意为其在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兰州市城关支行7,800万元的流动资金借款提供信用担保,期限一年。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2012年10月29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22,100万元,逾期担保数量为零。

    1、本公司于2011年8月10日披露的《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为甘肃亚盛国际贸易集团有限公司提供的流动资金贷款9,800万元的信用担保,期限一年。此笔借款已于2012年9月10日偿还3,000万元,解除本公司为甘肃亚盛国际贸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供信用担保3,000万元的责任。

    2、本公司于2011年9月22日披露的《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为全资子公司山丹芋兴粉业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的流动资金贷款1,300万元的信用担保,期限一年。此笔贷款已于2012年9月28日偿还1,300万元,解除本公司为该公司提供的信用担保1,300万元的责任。

    五、备查文件:经与会董事签字生效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甘肃亚盛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二年十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108 证券简称 :亚盛集团 编号:临2012-057

    甘肃亚盛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甘肃亚盛绿鑫啤酒原料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本次担保数量及累计为其担保数量:

    本次担保数量:3,000 万元人民币

    累计为其担保数量:3,000万元人民币

    ● 对外担保累计数量:25,100万元人民币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零

    一、担保情况概述

    甘肃亚盛绿鑫啤酒原料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拟向中国农业发展银行酒泉市肃州区支行申请流动资金借款人民币3,000万元,期限一年。本公司提供信用担保,担保合同尚未签署。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本次担保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签署抵押合同后生效。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甘肃亚盛绿鑫啤酒原料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股100%,法定代表人:杨英才,注册资本:3,000 万元,经营范围:啤酒花及啤酒大麦种植、收购、加工、销售;啤酒花颗粒及浸膏加工、销售;纸箱生产(不含纸浆)、销售;高科技农业新技术、农业新产品开发、加工。截至2011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31,217.77万元,负债总额27,615.54万元,资产负债率88.46%,净资产3,602.22万元;营业收入8,485.91万元,净利润1,329.68万元。

    三、董事会意见

    甘肃亚盛绿鑫啤酒原料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是啤酒花及啤酒大麦种植、收购、加工、销售;啤酒花颗粒及浸膏加工、销售以及高科技农业新技术、农业新产品开发、加工的企业;鉴于公司延伸产业链,拓展产品市场等因素,为支持公司发展,本公司董事会同意为其在中国农业发展银行酒泉市肃州区支行3,000万元流动资金借款提供信用担保,期限一年。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2012年10月29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25,100万元,逾期担保数量为零。

    五、备查文件:经与会董事签字生效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甘肃亚盛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二年十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108 证券简称:亚盛集团 公告编号:临2012-058

    甘肃亚盛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市

    公司及其股东、关联方承诺履行情况的

    专项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监会甘肃监管局《甘肃证监局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及其股东关联方承诺履行情况有关要求的通知》(甘证监函字【2012】180号)文件要求,甘肃亚盛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本公司及其股东、关联方历年来尚未完成的承诺事项进行了认真严格的自查,现将目前尚未完成的相关承诺事项披露如下:

    本公司及其股东、关联方历年来尚未履行完毕的相关承诺详细情况见附件,不存在超过承诺期限未履行的承诺,未发生违反承诺的情况。

    特此公告。

    甘肃亚盛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二年十月三十日

    附件:

    甘肃辖区上市公司及其股东、关联方承诺履行情况统计表(尚未履行完成)

    公司名称:甘肃亚盛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承诺人承诺人

    性质

    承诺做出

    时间

    承诺事项具体内容承诺

    期限

    截止目前承

    诺履行情况

    未按期履行的原因解决方案
    甘肃省农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国有

    独资

    2009年12月10日认购的亚盛集团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36个月持续履行承诺  
    甘肃省农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国有

    独资

    2011年8月12日1、不在中国境内新增或以任何方式参与任何与亚盛集团及其子公司业务相同或者类似的业务及其它构成或可能构成竞争之任何业务活动,以避免本企业及本企业其它控股、附属公司与亚盛集团及其子公司的生产经营构成业务竞争; 2、不利用对亚盛集团的控股地位从事任何损害亚盛集团或亚盛集团其它股东利益的活动; 3、甘肃农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承诺将其所属黄羊河农场、八一农场、敦煌农场、小宛农场等四家农场的啤酒大麦、棉花种植基地由本公司托管。持续履行承诺  
    甘肃省农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国有

    独资

    2011年8月12日由于甘肃农垦集团未入组农场的土地权属尚未办理等原因,不具备注入上市公司的条件。甘肃农垦集团承诺:调整黄羊河农场的种植结构,以种植葡萄为主,将其建设成为莫高股份葡萄种植基地。调整八一农场的种植结构,主要种植特种药材,和甘肃农垦张掖农场一起作为甘肃农垦集团的特种药材种植基地。除此之外,敦煌农场、小宛农场、平凉农业总场、宝瓶河牧场待土地证办理完毕后,将此四家农场以适当方式注入亚盛集团,以最终实现甘肃农垦集团农业类资产的整体上市。 为了进一步明确了上述承诺的时间进度,2011年8月12日,甘肃农垦集团进一步做出承诺如下:2012年调整黄羊河农场的种植结构,主要种植葡萄,将其建设成为莫高股份葡萄种植基地。2013年调整八一农场的种植结构,主要种植特种药材,和甘肃农垦张掖农场一起作为甘肃农垦集团的特种药材种植基地。2014年12月31日之前,将敦煌农场、小宛农场、平凉农业总场、宝瓶河牧场四家农场以适当方式注入亚盛集团。如果因土地权证等原因在上述时间内不能完成资产注入,甘肃农垦集团在2015年初将上述四家农场中未能注入亚盛集团的农场转让于没有关联关系的第三方(包括交由当地人民政府管理)或者将所属土地全部租赁于亚盛集团经营。持续履行承诺 按计划时间完成黄羊河农场、八一农场产业调整,按计划时间正在履行将敦煌农场、小宛农场、平凉农场等四家农场的资产注入事项。
    甘肃省农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国有独资2011年8月12日1、除已经租赁于亚盛集团的种植糯玉米土地和宝瓶河牧场之外,承诺人和/或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目前不存在自营、与他人共同经营或为他人经营与亚盛集团及其控股子公司相同、相似业务的情形; 2、承诺人每年的种植计划在年初交由亚盛集团董事会审议。亚盛集团计划种植的品种,承诺人承诺下属农场不再种植相同品种; 3、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亚盛集团股权的相关期间内,承诺人将不会采取参股、控股、联营、合营、合作或者其他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从事与亚盛集团及控股子公司现在和将来业务范围相同、相似或构成实质竞争的业务,也不会协助、促使或代表任何第三方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从事与亚盛集团及其控股子公司现在和将来业务范围相同、相似或构成实质竞争的业务;并将促使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比照前述规定履行不竞争的义务; 4、如因国家政策调整等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承诺人和/或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将来从事的业务与亚盛集团及其控股子公司之间的同业竞争可能构成或不可避免时,则承诺人将及时书面通知亚盛集团此情形,并及时转让或终止上述业务或促使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及时转让或终止上述业务;亚盛集团及其控股子公司享有上述业务在同等条件下的优先受让权; 5、如承诺人违反上述承诺,亚盛集团及其控股子公司,亚盛集团及其控股子公司其他股东有权根据本承诺函依法申请强制承诺人履行上述承诺,并赔偿亚盛集团及其控股子公司,亚盛集团及其控股子公司其他股东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持续履行承诺  
    控股股东甘肃农垦集团和第二大股东甘肃亚盛盐化工业集团国有

    独资

    2011年8月12日1、尽量避免或减少本公司及其所控制的其他子公司、分公司、合营或联营公司与亚盛集团及其子公司之间发生关联交易; 2、不利用股东地位及影响谋求亚盛集团及其子公司在业务合作等方面给予优于市场第三方的权利;3、不利用股东地位及影响谋求与亚盛集团及其子公司达成交易的优先权利;4、将以市场公允价格与亚盛集团及其子公司进行交易,不利用该类交易从事任何损害亚盛集团及其子公司利益的行为;5、就本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与亚盛集团及其子公司之间将来可能发生的关联交易,将督促上市公司履行合法决策程序,按照《上市规则》和上市公司章程的相关要求及时详细进行信息披露;对于正常商业项目合作均严格按照市场经济原则,采用市场定价等方式。持续履行承诺  
    第二大股东甘肃亚盛盐化工业集团国有

    独资

    2010年12月31日资产置换置入的鱼儿红牧场资产中目前尚有两处房产未办理权属证明,甘肃亚盛盐化工业集团承诺:上述房屋产权可能产生的任何法律纠纷,以及办理房屋产权证过程中产生的所有费用,由甘肃亚盛盐化工业集团承担。正在办理  
    甘肃省农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国有

    独资

    2011年12月18日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不减持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持续履行承诺  

      甘肃亚盛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