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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示: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的全部内容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企业债券管理条例》及其他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发行人愿就本募集说明书摘要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责任,确认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封面载明日期止,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重大遗漏及误导性陈述。
声明及提示
一、发行人声明
董事会已批准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全体董事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发行人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声明
发行人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中财务报告真实、完整。
三、主承销商勤勉尽职声明
主承销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企业债券管理条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遵循勤勉尽责、诚实信用的原则,独立地对发行人进行了尽职调查,确认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投资提示
凡欲认购本期债券的投资者,请认真阅读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有关的信息披露文件,并进行独立投资判断。主管部门对本期债券发行所作出的任何决定,均不表明其对债券风险作出实质性判断。
凡认购、受让并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均视同自愿接受本募集说明书对本期债券各项权利义务的约定。
债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投资者自行负责。
五、其他重大事项或风险提示
除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外,发行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或实体提供未在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中列明的信息和对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作任何说明。
投资者若对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证券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六、本期债券的基本要素
(一)债券名称:2012年吴江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简称“12吴江交投债”)。
(二)发行总额:人民币12亿元。
(三)债券期限和利率:本期债券为八年期固定利率债券,票面年利率为6.80%(该利率根据Shibor 基准利率加上基本利差2.40%确定,Shibor 基准利率为发行首日前五个工作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在上海银行间同业拆放利率网(www.shibor.org)上公布的一年期Shibor(1Y)利率的算术平均数4.40%,基准利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在债券存续期内固定不变。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四)发行方式及对象:本期债券采取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向机构投资者协议发行和通过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向境内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相结合的方式。上海证券交易所协议发行部分预设发行总额为1.2亿元。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向境内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部分预设发行总额为10.8亿元。通过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向境内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部分和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向机构投资者协议发行部分之间采取双向回拨制,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可根据市场情况对承销团设置的发行网点向境内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部分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向机构投资者协议发行部分的数量进行回拨调整。
(五)还本付息方式:本期债券每年付息一次,分次还本。本期债券的本金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最后6年分期兑付,即在债券存续期的第3、4、5、6、7、8年末分别按照发行总额的15%、15%、15%、15%、15%、25%的比例偿还债券本金。
(六)发行价格:债券面值100元,平价发行,以1,000元为一个认购单位,认购金额必须是人民币1,000元的整数倍且不少于人民币1,000元。
(七)债券担保:本期债券无担保。
(八)信用级别:经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级别为AA,本期债券的信用级别为AA。
释义
在本募集说明书中,除非文中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发行人/公司/交投集团:指吴江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本期债券:指发行人发行的总额为人民币12亿元的2012年吴江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简称“12吴江交投债”。
本次发行:指本期债券的发行。
募集说明书:指发行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为发行本期债券而制作的《2012年吴江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募集说明书摘要:指发行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为发行本期债券而制作的《2012年吴江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
国家发改委: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人民银行:指中国人民银行。
上证所:指上海证券交易所。
中央国债登记公司:指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证券登记公司: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债券托管人:指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和/或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主承销商/债权代理人/德邦证券:指德邦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承销团:指主承销商为本期债券发行组织的由主承销商、副主承销商和分销商组成的承销团。
承销协议:指发行人与主承销商为本次发行签订的《吴江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承销协议》。
承销团协议:指主承销商与承销团其他成员为本次发行签订的《吴江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承销团协议》。
余额包销:指承销团成员按承销团协议所规定的各自承销本期债券的份额承担债券发行的风险,在发行期结束后,将各自未售出的本期债券全部自行买入的承销方式。
市政府/吴江市政府:指吴江市人民政府。
市国资办/吴江市国资办:指吴江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募集资金账户监管协议》:指《吴江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账户监管协议》。
《偿债资金账户监管协议》:指《吴江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偿债资金账户监管协议》。
《债权代理协议》:指《吴江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债权代理协议》。
《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指《吴江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指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的法定节假日和/或休息日)。
工作日:指每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元:指人民币元。
第一条 债券发行依据
本期债券业经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改财金[2012]3379号文件核准公开发行。
第二条 本次债券发行的有关机构
一、发行人:吴江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江苏省吴江市松陵镇交通路3265号
法定代表人:吕惠峰
联系人:孙忠明
联系地址:江苏省吴江市松陵镇交通路3265号
联系电话:0512-63405228
传真:0512-63413844
邮政编码:215200
二、承销团
(一)主承销商:德邦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上海市普陀区曹杨路510号南半幢9楼
法定代表人:姚文平
联系人:卜明豪、吴旺顺、邹家继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福山路500号城建国际中心19楼
联系电话:021-68761616
传真:021-68767880
邮政编码:200122
(二)副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州市天河北路183号大都会广场43楼
法定代表人:林治海
联系人:王仁惠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北路183号大都会广场38楼
联系电话:020-87555888-8342
传真:020-87554631
邮政编码:510075
(三)分销商:
1、财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杭州市杭大路15号嘉华国际商务中心
法定代表人:沈继宁
联系人:雷岩
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杭大路15号嘉华国际商务中心
联系电话:0571-87828267
传真:0571-87828004
邮政编码:310007
2、日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锡林南路18号
法定代表人:孔佑杰
联系人:王辰昱、于珊珊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街1号长安兴融中心西楼11层
联系电话:010-66412331
传真:010-88086637
邮政编码:100031
三、托管人:
(一)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0号
法定代表人:刘成相
联系人:李杨
联系电话:010-88170733
传真: 010-66061875
邮政编码:100033
(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东路166号中国保险大厦
总经理:王迪彬
联系电话:021-68874800
传真:021-68870059
邮政编码:200120
四、审计机构:天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住所:江苏省南京市正洪街18号东宇大厦25楼
法定代表人:余瑞玉
联系人:闵志强
联系电话:025-84711188-537
传真:025-84718804
邮政编码:210005
五、信用评级机构: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汉口路398号华盛大厦14楼
法定代表人:朱荣恩
联系人:戴志刚、徐冉
联系电话:021-63504376
传真:010-63610539
邮政编码:200001
六、发行人律师:江苏震宇震律师事务所
住所:江苏省吴江市区流虹路紫石街5号
负责人:顾秦华
联系人:张继昌
联系电话:0512-63417544
传真:0512-63414810
邮政编码:215200
七、债权代理人:德邦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上海市普陀区曹杨路510号南半幢9楼
法定代表人:姚文平
联系人:卜明豪、吴旺顺、邹家继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福山路500号城建国际中心19楼
联系电话:021-68761616
传真:021-68767880
邮政编码:200122
八、募集资金监管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吴江支行
住所:江苏省吴江市松陵镇流虹路570号
负责人:赵霆
联系人:陆余家
联系地址:江苏省吴江市松陵镇流虹路570号
电话:0512-63421210
传真:0512-63405973
邮政编码:215200
九、偿债资金监管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吴江支行
住所:江苏省吴江市松陵镇流虹路570号
负责人:赵霆
联系人:陆余家
联系地址:江苏省吴江市松陵镇流虹路570号
电话:0512-63421210
传真:0512-63405973
邮政编码:215200
第三条 发行概要
一、发行人:吴江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二、债券名称:2012年吴江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简称“12吴江交投债”。
三、发行总额:人民币12亿元。
四、债券期限和利率:本期债券为八年期固定利率债券,票面年利率为6.80%(该利率根据Shibor 基准利率加上基本利差2.40%确定,Shibor 基准利率为发行首日前五个工作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在上海银行间同业拆放利率网(www.shibor.org)上公布的一年期Shibor(1Y)利率的算术平均数4.40%,基准利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在债券存续期内固定不变。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五、发行价格:债券面值100元,平价发行,以1,000元为一个认购单位,认购金额必须是人民币1,000元的整数倍且不少于人民币1,000元。
六、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企业债券,机构投资者通过协议发行方式认购的在上证所发行的债券由中国证券登记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托管;在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认购的债券由中央国债登记公司登记托管。
七、发行方式:本期债券采取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向机构投资者协议发行和通过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向境内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相结合的方式。上海证券交易所协议发行部分预设发行总额为1.2亿元。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向境内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部分预设发行总额为10.8亿元。通过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向境内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部分和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向机构投资者协议发行部分之间采取双向回拨制,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可根据市场情况对承销团设置的发行网点向境内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部分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向机构投资者协议发行部分的数量进行回拨调整。
八、发行对象:1、上证所协议发行:持有中国证券登记公司上海分公司基金证券账户或A股证券账户的法人、证券投资基金、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2、承销团成员发行网点公开发行:境内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
九、发行期限:5个工作日,自发行首日至2012年11月6日止。
十、发行首日:本期债券发行期限的第1日,即2012年10月31日。
十一、起息日:自发行首日开始计息,本期债券存续期限内每年的10月31日为该计息年度的起息日。
十二、计息期限:自2012年10月31日至2020年10月30日止。
十三、还本付息方式:本期债券每年付息一次,分次还本。本期债券的本金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最后6年分期兑付,即在债券存续期的第3、4、5、6、7、8年末分别按照发行总额的15%、15%、15%、15%、15%、25%的比例偿还债券本金。
十四、本息兑付方式:通过本期债券托管机构办理。
十五、付息日:2013年至2020年每年的10月31日为上一个计息年度的付息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
十六、兑付日:2015年至2020年每年的10月31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
十七、承销方式:本期债券由德邦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担任主承销商并组织承销团以余额包销方式承销。
十八、承销团成员:主承销商为德邦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副主承销商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销商为财通证券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和日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十九、债券担保:本期债券无担保。
二十、信用级别:经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级别为AA,本期债券的信用级别为AA。
二十一、流动性安排: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1个月内,发行人将向有关证券交易场所或其他主管部门提出上市或交易流通申请。
二十二、税务提示: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第四条 承销方式
本期债券由主承销商德邦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副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销商财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日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组成的承销团,采取余额包销的方式进行承销。
第五条 认购与托管
一、本期债券采用实名制记账方式发行,投资者认购的本期债券在证券登记机构托管记载。
二、本期债券通过承销团成员设置的网点向境内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公开发行的债券由中央国债登记公司托管记载,具体手续按中央国债登记公司的《实名制记账式企业债券登记和托管业务规则》的要求办理。该规则可在中国债券信息网(www.chinabond.com.cn)查阅或在本期债券承销商发行网点索取。认购方法如下:
境内法人凭加盖其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法人资格证明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认购本期债券;境内非法人机构凭加盖其公章的有效证明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认购本期债券。如法律、法规对本条所述另有规定,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三、本期债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向机构投资者协议发行的部分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托管,具体手续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债券登记、托管与结算业务实施细则》的要求办理。该规则可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网站(www.chinaclear.cn)查阅或在本期债券承销商发行网点索取。认购方法如下: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认购的机构投资者在发行期间与本期债券承销团成员联系,机构投资者凭加盖其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法人资格证明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上海A股证券账户卡复印件认购本期债券。
四、投资者办理认购手续时,不须缴纳任何附加费用。在办理登记和托管手续时,须遵循证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
五、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投资者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债券的转让和质押。
第六条 债券发行网点
本期债券通过主承销商德邦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组织的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向境内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公开发行,具体发行网点参见附表一。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向机构投资者协议发行部分具体网点见附表一中标注“▲”的网点。
第七条 认购人承诺
购买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包括本期债券的初始购买人以及二级市场的购买人,下同)被视为做出以下承诺:
一、接受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有关本期债券项下权利义务的所有规定并受其约束。
二、本期债券的发行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合法变更,在经有关主管部门同意后并依法就该等变更进行信息披露时,投资者同意并接受这种变更。
三、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申请本期债券在经批准的证券交易场所上市或交易流通,并由主承销商代为办理相关手续,投资者同意并接受这种安排。
四、在本期债券的存续期限内,若发行人将其在本期债券项下的债务转让给新债务人,则在下列各项条件全部满足的前提下,投资者(包括本期债券的初始购买人以及二级市场的购买人)在此不可撤销地事先同意并接受这种债务转让:
(一)本期债券发行与上市(如已上市)或交易流通的审批部门对本期债券项下的债务转让无异议;
(二)就新债务人承继本期债券项下的债务,有资格的评级机构对本期债券出具不次于原债券信用级别的评级报告;
(三)原债务人与新债务人取得必要的内部授权后正式签署债务转让协议,新债务人承诺将按照本期债券原定条款和条件履行债务;
(四)原债务人与新债务人按照有关主管部门的要求就债务转让进行充分的信息披露。
五、投资者同意德邦证券作为债权代理人与发行人签订《债权代理协议》和《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并接受该等文件对本期债券项下权利义务的所有规定并受其约束。
六、本期债券的债权代理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合法变更并依法就变更事项进行信息披露时,投资者同意并接受这种变更。
七、对债券持有人会议依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规定作出的有效决议,所有投资者(包括所有出席会议、未出席会议、反对决议或放弃投票权,以及在相关决议通过后受让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均接受该决议。
第八条 债券本息兑付办法
一、利息的支付
(一)本期债券在存续期限内每年付息1次,最后6年每年的应付利息随当年应付的本金部分一起支付。本期债券付息日为2013年至2020年每年的10月31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本期债券的年度付息款项自当年度的付息日起不另计利息。
(二)未上市债券利息的支付通过债券托管人办理,上市债券利息的支付通过相关登记机构和有关机构办理。利息支付的具体事项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发行人在相关媒体上发布的付息公告中加以说明。
(三)根据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应缴纳的有关税收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二、本金的兑付
(一)本期债券采用提前还本方式,即在债券存续期的第3、4、5、6、7、8年末分别按照发行总额的15%、15%、15%、15%、15%、25%的比例偿还债券本金。本期债券兑付日为2015年至2020年每年的10月31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年度付息款项自付息日起不另计利息,本金自兑付日起不另计利息。每年还本时,本金根据债权登记日日终在托管机构名册上登记的各债券持有人所持债券面值按上述比例进行分配。每年付息时按债权登记日日终在托管机构名册上登记的各债券持有人所持债券面值所应获利息进行支付。
(二)未上市债券本金的兑付由债券托管人办理;上市债券本金的兑付通过相关登记机构和有关机构办理。本金兑付的具体事项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发行人在相关媒体上发布的兑付公告中加以说明。
第九条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概况
名 称:吴江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住 所:江苏省吴江市松陵镇交通路3265号
法定代表人:吕惠峰
注册资本:148,027.301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经营范围:负责承担全市交通建设项目及基础设施投资、建设;交通枢纽站场、港口码头、城乡公交候车亭和物流设施及相关配套项目的投资、建设;交通科技信息、节能减排系统的开发、推广应用;资产管理。
吴江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是吴江市交通建设的融资和投资主体、项目业主,依法从事吴江市本级交通项目建设投资、资本运营,国有资产的开发、投资、经营和管理,积极盘活资产,整合资源,创新交通投融资方式,放大资产增量,优化资源配置,努力按照市场化运作,实现资源资本化,促进交通建设投资主体多元化。
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显示,截至2011年12月31日,发行人的总资产为102.61亿元,总负债为41.55亿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为60.60亿元,2011年度公司实现合并主营业务收入3.76亿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70亿元。
二、历史沿革
吴江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原名吴江市公路建设开发有限公司,系经吴江市人民政府批准同意,由吴江市交通物资公司和吴江市交通工程管理处共同出资组建,隶属于吴江市交通运输局。1999年2月8日经苏州信诚会计事务所苏信所验【1999】字第109号验资报告确认,于1999年2月12日取得吴江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3205841104916号营业执照,注册资本为60万元。
2000年2月,股东会决议将吴江市交通物资公司股权转让给吴江市公路管理处。依据吴江市人民政府吴政发【2002】165号文件《关于利用市级公路资产搞好公路建设融投资工作的通知》和经股东签署后的章程规定,经吴江市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审批同意,发行人新增资本40,772.65万元,注册资本增加到40,832.65万元,此次增资由吴江市交通工程管理处和新增股东吴江市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共同出资,经2002年11月25日吴江华正会计事务所有限公司华正资【2002】字第518号验资报告确认。
2006年4月,经吴江市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同意,吴江市交通工程管理处将其资产全额划转给吴江市公路管理处,发行人股东变更为吴江公路管理处和吴江市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依据2008年10月22日印发的《关于吴江市公路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增加资本金请示》(吴交财【2008】019号),经吴江市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审批,发行人增加资本金97,194.651万元,变更后发行人注册资金为138,027.301万元,此次增资经2008年11月5日江苏天华大彭会计事务所有限公司苏州分所苏天会验S字(2008)第230号验资报告确认。
2011年9月,发行人名称由吴江市公路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变更为吴江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11年11月,根据吴江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吴国资办[2011]53号、54号文《关于吴江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国有股权无偿划转的决定》,决定将本公司原股东吴江市公路管理处、吴江市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所持有的公司股权无偿划转给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公司类型变更为国有独资。
2011年11月11日,根据吴江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吴国资办[2011]55文号《关于吴江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增资的决定》,决定由市国资办以货币资金的方式对公司增加出资额1亿元。变更后公司注册资本为148,027.301万元。此次出资已经江苏华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吴江分公司华星会验字(2011)第W005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三、股东情况
吴江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为国有独资公司,出资人为吴江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出资比例占公司注册资本的100%。
四、公司治理和组织结构
公司本部在组织结构设置方面,以高效、精简为原则,根据公司定位、业务特点和业务需要设置综合事务部、投融资(内部审计)部、资产经营部、计划财务部、工程管理部等职能部门,各职能部门在相对独立的基础上保持顺畅运作。公司组织结构图如下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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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发行人与子公司投资关系
发行人下辖纳入合并范围的全资子公司9家,控股子公司4家,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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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吴江市盛泽公共交通有限公司由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吴江市公交站场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直接控股20%,但该公司的管理层由吴江市公交站场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委派,行使实际的控制权,故将其纳入合并范围。
第十条 发行人业务情况
一、行业现状及前景
(一)我国交通运输行业的基本概况
2011年,面对复杂多变的发展环境和繁重的改革发展任务,公路水路交通运输行业坚持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发展方式、发展现代交通运输业为主线,以结构调整为主攻方向,扎实推进各项工作,交通运输事业取得了新的发展成果,实现了“十二五”良好开局。
2011年底,全国公路总里程达410.64万公里,比上年末增加9.82万公里。全国公路密度为42.77公里/百平方公里,比上年末提高1.02公里/百平方公里。
(二)交通运输行业发展前景
1、国家层面
“十二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是深化改革开放、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时期。2010年12月28日,张德江副总理在出席全国交通运输工作会议代表座谈会时强调,“十二五”既是交通运输加快建设、加快发展的黄金机遇期,也是转变发展方式、提升发展质量的关键时期,要迈出建设安全、畅通、便捷、绿色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的重大步伐。李盛霖部长指出:今后一个较长时期有四个“没有变”:一是整个国家仍处在重要战略机遇期没有变;二是交通运输作为国民经济基础性和先导性产业、服务性行业的战略地位没有变;三是各级政府对发展交通运输的重视支持和人民群众持续增长的交通运输需求没有变;四是中央优先发展交通运输的方针政策没有变。因此,未来五年交通运输发展仍处于重要战略机遇期。
2、长三角层面
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已提升至国家战略高度。2008年9月7日,国务院出台的《关于进一步推进长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发[2008]30号)中明确指出,“把长江三角洲地区建设成为亚太地区重要的国际门户,全球重要的先进制造业基地,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世界级城市群,为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实现现代化作出更大贡献。”这标志着长三角一体化进入了新的发展阶段,已由过去区域经济层面上的一体化向体制一体化、社会一体化和空间一体化等多维一体化转变,未来长三角区域交通一体化进程将继续加快。
3、江苏省层面
江苏省交通运输“十二五”发展规划提出,要进一步增强交通设施能力,提升对产业和城镇发展的引领作用,加快提高交通运输服务水平,增强区域竞争力,促进区域、城乡交通协调发展,增强交通运输的开发性和服务民生的便捷性,加快形成资源节约、环境友好型交通运输行业,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十二五”期间江苏省交通设施将继续保持较大建设规模,江苏交通设施建设将继续走在全国领先之列。
(三)吴江市交通运输行业的发展现状及前景
“十一五”期间,吴江境内公路通车总里程新增762km,公路密度增加0.63km/km2。截至2011年底,全市共有公路里程2,058km,公路密度达1.72km/km2,提高了58%。境内干线公路全面实现“黑色化”。县、乡、村三级农村公路合计达1,815.15km,全部达到等级公路,农村公路网面积密度为1.48km/km2。
“十一五”期间,吴江市建成了沪苏浙高速江苏段、230省道南段中段、苏同黎一级公路、南北快速干线等重要公路,公路等级大幅提高,公路网络大幅优化。一级以上高等级公路比2005年翻了一番,形成了“十一纵十一横”的交通骨干网,实现了“15、30、30”的交通服务目标(即各镇15分钟内上高速,市区30分钟到各镇,过境车辆30分钟内离境)和村村通公路的目标,初步形成了连接沪苏锡常和杭嘉湖的一小时公路交通圈。
客运方面,到2011年底,全市日发班次约6,375班;拥有各类客运班线106条,日发班次590班。出租车、旅游包车均取得较大发展。客运结构进一步优化,2011年城乡公交客运量达5,624万人次,同比增长27.2%,出租汽车客运量约1200万人次,同比增长15%左右。
货运方面,运力运量稳步上升,2011年,全市拥有各型专业运输货车6,197辆,其中普通货物运输车辆647辆,集装箱运输车辆87辆,危险品运输车辆203辆,其他社会运输车辆5,260辆,2010年完成公路货运量1,338万吨,同比增长16.1%,公路货运周转量17,830万吨公里。截至2011年底,全市道路运输企业共有1,799家,其中经营性普通货物运输企业165家、危险品运输企业16家、只从事货运代办的企业58家。2010年1月1日,盛泽物流中心实施盛泽货运市场全面放开,物流企业由原来的16家增加到36家,企业逐步向规模化、集约化、信息化方向发展。
城市公交及站场建设方面,全市公交线路109条,其中白天公交98条,夜间公交11条,车辆501辆,城市公交出行率是22%。同时,在合理规划公交线路的同时,公交基础设施建设也快速推进。截至2010年底,全市共有客运站点25个,其中一级客运站2个,三级客运站6个,四级客运站17个。
近年来吴江市加快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加大基础设施投资力度,交通投资占GDP的比重稳定在3%左右,成效显著。“十一五”期间,全市累计完成交通建设投资100多亿元,是“十五”的2.2倍。2011年全市市镇(区)两级共直接投入5,806万元用于城乡公交一体化建设,比上年增加了58%。其中市级投入增加60%,镇(区)级投入2883万元,增加56%。“十一五”期间,以保畅通为目标,推进公路、航道养护改善工程,国省干线公路路况综合指数(MQI)达93以上。完成了318国道江苏段和227省道吴江段养护改善工程。新建航标牌6座,改造航标6座,修建驳岸2,146m,清障扫床2,496km。乡村公路大中修工程整体推进。
从长远看,吴江市交通建设已经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不仅要实现公路网络现代化,使交通设施能力明显增强,网络结构更加合理,运行质量明显改善,而且要加快交通信息化建设,加快运力结构调整,全面提高运输服务水平,构建更有效率的交通体系与和谐的交通格局。总体看来,吴江市的交通设施行业仍存在较大的发展空间。
二、发行人在行业中的地位和竞争优势
(一)发行人在行业中的地位
吴江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是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需求,改善交通设施,创造有利投资环境,发展吴江经济而创办的重要投融资主体。主要职能是按照融资、建设、经营和还贷一体化要求,多渠道、多形式地为市政府积极筹措公路建设资金,通过提高融资能力,建立社会化、市场化、多元化投入机制,按市场化运作方式对市镇道路设施进行投资、开发,建设高标准便捷、畅通公路网络,搞好公路资产经营,确保资产保值增值。
发行人作为吴江市城市交通设施建设的投资及建设主体,在城市交通设施建设领域履行政府公用设施建设职能,具有较强的经营和竞争优势。发行人是吴江市政府确定的代表政府按照市场化方式建设交通、市政等设施,取得的收益按计划用于交通、市政设施建设投资的专门机构。同时,公司的发展得到了吴江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在规划、项目建设、税规费等方面得到了各有关部门的全力支持。
公司在履行市政交通建设职能的同时,以政府有关部门制定的交通发展规划为依据,选择重点项目进行建设,对市政设施通过有偿投入、有偿使用、有偿服务的方式予以实施。长期以来,公司在交通设施投融资、建设与运营领域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建立了一整套投融资管理与运作机制,为吴江市近年来主要市政设施建设的资金需求提供了重要的支持,极大提升了吴江市城市综合功能,改善了吴江市道路交通以及城市基础设施状况。
公司作为市属国有企业,吴江市十二五交通运输发展规划为公司的道路交通、水利和市政等设施建设业务发展提供了有利的发展空间。随着吴江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公司必将迎来良好的发展机遇。
(二)发行人的竞争优势
1、发行人区位优势明显,拥有良好的发展契机
吴江东邻上海,西濒太湖,南连浙江,北依苏州,地处以上海为龙头的长三角腹地,是长三角地区的中心地带,地理位置十分优越。面积1,176平方公里,现有户籍人口80万人,登记外来人口68万人,下辖1个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1个省级经济开发区、9个镇。境内苏嘉杭高速公路、227省道、京杭大运河纵贯南北,沪苏浙高速公路、318国道、太浦河横穿东西。吴江离上海虹桥机场80公里,距京沪铁路苏州站22公里,与上海洋山港和苏州太仓港的距离分别为190公里和105公里,四通八达的水陆交通网把吴江与上海、杭州、苏州等大中城市联成一体,客货运输十分便捷。在长三角区域发展战略提升至国家层面以后,区域一体化进程的加快发展势必将带来区域内更频繁的人流和物流移动,对区域内的交通运输一体化发展也将提出更高的需求。
2、发行人所在区域经济优势
2011年,吴江全年实现地区生产总值1,192.28亿元,比上年增长18.8%,人均GDP超过1.8万美元;财政总收入和地方一般预算收入分别为325.00亿元和112.88亿元,分别增长11.4%和28.61%;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521.69亿元,增长25.1%;实现进出口总额224.26亿美元,增长16.3%;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5,212元、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17,150元。吴江市连续多年进入全国百强县前十行列,在第十届全国县域经济基本竞争力百强县排名中吴江市勇夺第二名,2011年全国百强县排名第六位,同时在福布斯中国大陆创新能力最强城市排行榜中荣获第五名。根据2010年和2011年财政部公布的财政收入超十亿元县(市)统计表,吴江市均稳居前十位。
吴江集群产业现已形成电子信息、丝绸纺织、装备制造、电缆光缆4大支柱产业;缝纫机、彩钢板、羊毛衫3个特色产业和电梯制造、日用化工、汽车配件、环保机械等一批成长型产业,其中前6个产业已被列入江苏省重点扶持的20个产业集群名单。同时,以新型平板显示、新材料、智能电网、节能环保、生物医药等为核心的新兴产业加速发展,去年实现总产值806亿元,占全市规模以上工业的比重32%。产业集群的不断发展壮大,使吴江赢得了“电子之城”、“电缆之都”的美誉,获得了中国绸都——盛泽镇,中国毛衫名镇——横扇镇,中国出口服装名镇——桃源镇,中国亚麻蚕丝被家纺名镇——震泽镇等诸多荣誉称号。
3、区域经济一体化给吴江市及发行人带来新机遇
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已上升为国家战略,长三角城市群新一轮开发开放能力进一步增强,大城市对周边地区融合发展趋势日益明显,使吴江市接受核心城市辐射、承接产业转移和配套优势更强,特别是虹桥交通枢纽投运以及城际铁路规划建设,将加快吴江市无缝对接上海步伐,滨湖新城和轨道交通开工建设,将推进吴江市融入苏州进程,增强同城化效应,为吴江带来加速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机遇,同时必将为发行人带来新的发展契机和机遇。
4、经济结构调整需要高质量的运输服务
上海市和苏州市在“十二五”期间都提出了“转型发展”的目标,吴江市也提出了“创新驱动”的口号。随着传统的纺织服装业竞争力和发展空间逐步下降,以电子信息业和物流业为代表的新型工业和现代服务业成为吴江市经济结构调整的重点。随着新兴产业和新产品的不断涌现,体现出产品技术含量高、生命周期短、附加值高、时效性强的特点,对运输的快速、安全和准时等个性化要求越来越高,对交通设施、运输质量和运输衔接都提出了新的需求。
5、发行人具有较强的融资能力
发行人与各商业银行建立了长期稳定的良好合作关系,具备较强的融资能力,历年的到期贷款偿付率和到期利息偿付率均为100%,其良好的信誉为其拓宽融资渠道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6、各级政府长期持续的政策支持
发行人以交通设施建设为主要业务,在资源配置、政策安排等方面享有吴江市政府的大力支持。江苏省交通厅对于国、省道公路的改造或新建也分别给予一定配套资金支持。
三、发行人主营业务模式、状况及发展规划
(一)发行人主营业务模式、状况
发行人作为吴江市交通设施投融资和建设主体,承担了吴江市交通设施建设任务,包括公路建设和开发、航道建设和整治以及交通枢纽站场建设等方面。此外,为拓宽收益渠道、增强经营稳定性,发行人还通过下属子公司经营水利工程施工以及营运车辆综合性能检测、汽车维修等业务。
2009-2011年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1.85亿元、2.90亿元和3.76亿元。2011年公司施工工程业务、运输业务、服务业务和通行费收入分别为1.60亿元、0.69亿元、1.27亿元和0.20亿元,在当年主营业务收入中的占比分别为42.60%、18.47%、33.62%和5.31%。
1、交通设施建设
公司成立以来,紧紧围绕交通设施投资建设和交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两大中心,以建设“乐居吴江”和“现代交通”战略目标,认真按照吴江市交通建设工程的具体部署,先后投资建设了苏同黎道路南北段工程、230省道北段工程、苏南运河吴江段“四改三”工程、227省道吴江段养护改善工程,丰富和完善了吴江城市周边路网,形成了“十一纵十一横”的交通骨干网,实现了“15,30,30”(即各镇区15分钟内上高速公路,市区30分钟内到达各镇,过境车辆30分钟内离境)。公路网络的大幅优化,极大增强了以吴江为中心的经济辐射能力,促进了吴江综合交通枢纽地位的进一步巩固和提升,完成了吴江交通发展从相对滞后到基本适应的历史性跨越。同时收费路桥等交通设施的陆续投入运营也为发行人带来持续稳定收益。
发行人通过下属全资子公司吴江市公交站场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开展城乡公交客运一体化建设业务,已经从单一的站场建设拓展到城乡公交候车亭的建设、管理、维护及配套广告经营权的市场化运作工作。发行人已累计投入2.74亿元用于客运站场建设,新建或改建了吴江、盛泽等6个客运站以及奥林清华等6个公交枢纽站,新建公交站亭572个。开通连接吴江、盛泽、苏州、虹桥枢纽等“城市彩虹”品牌客运专线。出租车、客运班车、旅游包车取得较大发展,“十一五”期间,新增出租公司2家、出租车195辆,各类客运线路、旅游包车的规模分别是2005年底的2.1倍和2.6倍。2010年,江苏省交通运输厅授予发行人“全省城乡客运一体化发展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2、水利工程施工建设
发行人旗下吴江市水利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吴江市松陵水利工程队主要从事水利水电工程、大型土石方、中型船阀、泵站、公路桥梁的设计、施工建设;先后承建了工程近百项,如京杭大运河整治工程、多项治太工程及太湖流域性工程、吴娄港套闸工程,多项工程获省、市优秀工程奖。经过多年的经营与发展,上述企业已成为拥有较强的经济实力和雄厚技术力量的经济实体,市场竞争力强,有足够能力承接各类水利水电、市政公用等工程项目的建设、施工及总承包。
3、综合服务与检测
发行人在做好交通设施建设的基础上,积极拓展业务多元化,增加公司收益来源渠道,确保发行人日常经营的稳定性。如:吴江市保安服务公司汽车废气检测站经营营运车辆综合性能检测、三类汽车维修(电器系统维修)、机动车排气检测、代办汽车上牌服务,预计到2015年全市机动车维修需求达48.64万辆;吴江市保安服务公司主要经营消防器材、安防产品、通讯器材销售、保安技术工程设计安装和国内劳务派遣,其分支机构吴江市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中心主营汽车驾驶员培训,代办驾驶证业务,汽车驾驶员培训按4,032元/学员收费,代办驾驶证转证业务200元学员/收费,预计到2015年全市驾培市场需求量达27,687人次;吴江市规划技术服务中心主营建设项目的现场踏勘、用地及相关社会、空间情况的调研咨询、规划设计条件研制、规划设计方案的论证比选和咨询公众意见,建设项目工程测量及验线、竣工测量、小块地形图测绘、提供规划建设项目档案动态信息存储和检索,年产值可达1,000万元。
发行人2011年出资设立了吴江市智远信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主要致力于发展智能交通业务。十二五期间服务民生、节能减排、安全应急是社会经济发展大方向,国家必将在公交优先、智能交通、节能减排、综合运输、安全应急等领域进行大的投入和推进,苏州十二五运输规划中涉及科技信息经费投入不少于2-3亿,如果涵盖节能减排,不少于5-6亿,同时国家十二五信息化规划中已经将智能交通作为六大主要建设项目加以推进,市场空间巨大。该公司的成立和发展必将给发行人提供新的稳定的利润增长点。
(二)发行人未来发展规划
吴江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作为发展吴江经济而创办的重要投资建设主体,在履行市政交通建设职能的同时,以政府有关部门制定的交通发展规划为依据,选择重点项目进行建设。吴江市十二五交通运输发展规划为公司的道路交通、水利和市政等设施建设业务发展提供了有利的发展空间。
根据吴江市“十二五”规划,“十二五”期间吴江市地区生产总值年均递增达到12%以上,地方一般预算收入年均递增达到16%,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年均递增达到13.5%以上,城乡居民人均收入年均递增达到12%,城市化率达到62%。吴江市“十二五”时期交通运输业发展的总体目标为:进一步加强交通运输职能的调整,加大交通运输结构优化的力度,加快交通运输发展方式的转变。在稳步推进公路建设的同时,全面加强港口、航道、轨道建设,全面构建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大力促进现代综合物流业和城乡公共交通发展。统筹兼顾“建设与养护、运输与服务、质量与速度、公平与效率”,提升交通设施服务效率,提高交通服务水平,实现“行有通衢”,为吴江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交通运输保障。区域内公路网将基本形成由“二横三纵”的骨架网+“五纵三横四联”的主干网+县道和县道连接线次干网构成的级配合理,功能明确的网络,区域内交通实现“1-3-3-1”目标(即各镇区10分钟内上高速公路,市区30分钟内到达各镇,过境车辆30分钟内离境,各镇区至各村一刻钟内到达)。内河航道形成以四级及以上高等级航道为主,五级航道为补充的干支相通、层次分明、通江入湖、连城达港的航道网络。以综合客运交通枢纽为支撑和锚固,到2015年初步形成集城乡公交、班线客运、轨道交通、出租汽车、水上客运等多种运输方式为一体的综合客运服务体系。到2015年,市区公共交通出行比例达到30%,城区内90%以上的居民公交单程出行时间不超过30分钟,农村居民单次出行直达各中心镇(区),一次换乘到市区和苏州。
“十二五”期间,公司将继续扩大公路建设规模,进一步完善公路网布局。计划投入近100亿元新建、续建苏嘉甬高速、东西快速干线等10多条公路,改扩建松桃线、盛南线等15条公路或公路连接线。“十二五”期末,公路里程将达2,300km左右,普通国省干线220km左右,县道以下农村公路2,000km左右;新增高速公路14km,一级公路127km(包括连接线)。继续推进农村公路大中修改造工程,不断优化路网形态、提高技术等级和改善道路服务水平。
未来,吴江市在“十二五”期间将继续加快交通建设,提高交通的综合实力和竞争力,升级交通消费结构,提高交通运输服务质量,推动吴江市从块状城市向网络化城市的转变,着力在构建适应市域网络化城市发展需求的现代综合交通体系上有突破,全面适应吴江市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
第十一条 发行人财务情况
一、发行人财务概况
发行人2009-2011年的合并财务报表由天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本文中2009-2011年的财务数据均来源于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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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发行人财务分析
(一)营运能力分析
表11-2:发行人营运能力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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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总资产周转率=营业收入÷平均资产总额
2 净资产周转率=营业收入÷平均净资产总额
3流动资产周转率=营业收入÷平均流动资产总额
4 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应收账款平均余额
5 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存货平均余额
近年来吴江市经济增长势头良好,财政实力不断增强,为发行人的经营和发展提供了良好的经营环境。发行人作为吴江市唯一的交通建设载体,得到了市政府的大力支持,公司资产规模稳步扩张,资本结构稳健。2009-2011年末,公司的所有者权益分别为25.23亿元、56.36亿元和61.07亿元,其中:2010年末公司净资产增加部分主要是资本公积及未分配利润,资本公积占增加部分的95%以上,其较上年末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当年吴江市国资办划拨给发行人约20.77亿元的土地资产。发行人近两年存货周转率虽有小幅波动,但保持稳步上升,同时应收账款周转率处于稳定上升状态,这些表明公司管理效率逐步提高,且公司绝大部分应收账款账龄较短,规模较小,发生坏账损失的可能性不大,对公司资金周转不会产生实质性影响。总的来看,发行人各项营运能力指标符合交通设施建设行业的特点,处于行业合理水平,表明公司具有较高的运营能力和管理水平。
(二)盈利能力分析
表11-3:发行人盈利能力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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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营业收入利润率=营业利润÷营业收入
7 资产净利率=净利润÷总资产平均余额
8 权益净利率=净利润÷净资产平均余额
2009-2011年,发行人营业收入逐年增加,公司经营能力持续增强。公司营业收入构成主要包括水利工程施工业务、公交业务、服务与检测业务以及通行费收入等。受益于公司快速增长的公司实力和稳健的管理水平,公司主营业务经营情况趋好,成本控制稳定,发行人近三年营业利润也逐年增加,分别为0.11亿元、0.23亿元和0.20亿元。2009-2011年发行人净利润(不含少数股东权益)分别为3.84亿元、1.33亿元和1.70亿元,2010年较2009年下降的主要原因为发行人营业收入稳步提升,政府相应财政补助减少。公司所在地吴江市区位优势明显,不断增长的汽车保有量使得发行人主营业务增长预期明显。
(三)现金流量分析
表11-4:发行人2009-2011年度现金流量表简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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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度、2010年度和2011年度,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3.96亿元、6.39亿元和4.87亿元,营运现金收入较为充裕,主要原因是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快速增长。
2009年度、2010年度和2011年度,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7.30亿元、-7.84亿元和-6.65亿元,主要原因是交通设施建设属于资本密集型行业,相关设施投入持续增长。
2009年度、2010年度和2011年度,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12.85亿元、5.65亿元和-2.70亿元。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主要为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现金流出主要为偿还债务所支付的现金及利息,表明发行人具备很强的间接融资能力。其中2010年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与2009年相比有所下降,是由于前期的建设任务逐渐进入回收期,现金回笼能力增强所致。
(四)偿债能力分析
表11-5:发行人偿债能力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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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营运资本=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10 营运资本配置率=营运资本÷流动资产
11 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12 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预付账款-待摊费用)÷流动负债
13 资产负债率=总负债÷总资产
14 长期资本负债率=非流动负债÷(非流动负债+所有者权益)
从公司短期偿债能力指标来看,2009-2011年,公司营运资本绝对额较高且保持了一定的增长态势,分别为16.85亿元、23.60亿元和18.51亿元,营运资本配置率保持在80%以上的高位水平,流动比率分别为5.73、8.73、5.25,速动比率分别为5.31、8.55、5.07,短期偿债能力较好。从公司流动资产构成来看,截至2011年12月31日,公司流动资产构成主要为货币资金和其他应收款,两者占比分别为51.66%、43.37%。其中,公司其他应收款主要为暂借款,发生坏账损失的可能性较小。同时,公司持有大量的货币资金,能够完全覆盖2011年末4.36亿元的流动负债。因此,公司流动资产变现性较强,确保了公司短期偿债能力。
从公司长期偿债能力指标来看,得益于公司资产规模的不断壮大,2009-2011年,公司资产负债率和长期资本负债率均有所下降,说明公司长期偿债能力不断增强。此外,公司良好的资金周转能力和盈利能力有利于公司债务偿付资金的调配,增强了公司偿还债务的能力。
第十二条 已发行尚未兑付的债券
截至本期债券发行前,发行人及其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均无已发行尚未兑付或逾期未兑付的企业(公司)债券、中期票据和短期融资券。
第十三条 募集资金用途
一、募集资金投向
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为12亿元,全部用于苏震桃公路项目。
表13-1: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投向简况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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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募集资金项目介绍
1、项目基本概况
苏震桃公路采用一级公路标准建设,起于友新路与越湖路交叉处,向南跨越东太湖、三船河、大浦口、大浦河,与230省道吴江南段交叉后,继续向南穿越沪苏浙高速公路,跨越庙震公路、318国道、长湖申线后,止于京杭运河桥北侧,路线全长约56.042公里(不含京杭运河大桥和已纳入苏州西南绕城高速公路的石湖互通里程约2公里)。
本工程投资估算总额为234,898.10万元。
2、项目建设情况
本项目已经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发改委关于苏震桃公路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苏发改交能发[2004]625号)批准。该项目在完成前期项目准备包括勘察、规划设计、征地及拆迁等工作后因故停工;2011年9月该项目复工,并于2012年7月3日取得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苏震桃公路初步设计的批复》(苏发改基础发[2012]983号)文件;截止2012年6月,该项目已投入资金4.2亿元,预计2015年建成通车。
3、项目建设的意义
(1)有助于吴江市经济发展
吴江市地处我国经济最发达的长江三角洲地区的中心位置,受益于上海和苏州的经济辐射,是江苏乃至全国经济发展最有活力的地区之一。本项目的建成将会加速发展吴江市加工制造业、物资集散和旅游业,进而促进长江三角洲区域经济的良性发展,加快区域规模经济效益的开发,进一步提高区域人民的生活水平。
(2)有助于区域旅游开发
本项目沿线连接了吴江市沿太湖的主要乡镇,构成了苏州市东部的环太湖快速通道,其建成将吸引国内外宾客领略浓郁的吴江古镇文化和淳朴的乡土风情,将极大地带动吴江市旅游业的发展,推动环太湖旅游的兴起,促进苏州旅游业的发展。
(3)苏震桃公路存在着现实的迫切性
本项目的建设为满足苏州市域南北向日益增长的交通需求,缓解苏嘉杭高速和S227的交通压力,尽早的贯通全线苏震桃公路,完善本区域的路网,苏震桃公路的建设迫在眉睫。
4、募投项目投资资金回收模式及项目收益情况
根据吴江市政府与发行人签订的《政府项目投资建设与转让收购(BT)协议》及相关回购安排,吴江市政府拟从一般预算收入逐年划拨部分资金对该项目进行回购,具体安排为:
单位: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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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公司将严格按照国家发改委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内部资金管理制度对本期债券募集资金的总体调度和安排,对募集资金支付情况建立详细的台账管理并及时做好相关会计记录。公司将建立募集资金账户,对募集资金实行集中管理和统一调配,确保本期债券的募集资金严格按照募集说明书披露的投资项目安排使用,做到专户管理、专款专用。同时公司的内部审计将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日常监查。使用本期债券募集资金的各投资项目将根据工程进度情况和项目资金预算情况统一纳入本公司的年度投资计划中进行管理。募集资金各使用单位将定期向本公司各相关职能部门报送项目工程进度情况及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根据发行人与中国工商银行吴江支行签署的《2011年吴江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账户监管协议》,本期债券监管银行将认真履行监督债券资金流向的责任,监督发行人的募集资金的使用符合国家发改委核准的募集说明书的用途,如发现募集资金使用不符合募集说明书的用途时,应及时通知债权代理人,并有权拒付项目资金。监管银行应于发行人每年信息披露前,向发行人出具募集资金账户监管报告,报告内容应包括募集资金存入情况(含孳生利息)、使用情况和账户余额情况。同时监管银行与发行人双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条例》、《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保证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在存续过程中处于合法的状态。募集资金可以投向于人民币国债、央行票据和信用评级AAA的债务类融资工具(公司债券、中期票据等),以保证募集资金在安全的基础上实现保值、增值。发行人以募集资金投资于上述债券,应在监管银行开立专用债券账户,且投资计划和方案须经监管银行同意方能办理债券资金的划拨。
第十四条 偿债保证措施
一、本期债券偿债计划
为了充分、有效地维护债券持有人利益,发行人为本期债券的按时、足额偿付制定了一系列工作计划,包括指定专门部门与人员、设计工作流程、安排偿债资金、制定管理制度、做好统筹协调等,努力形成一套确保债券安全兑付的内部机制。
(一)偿债计划的人员安排
发行人将安排专门人员负责管理还本付息工作。在债券承续期内全面负责利息支付、本金兑付及相关事务,并在需要的情况下继续处理付息或兑付期限结束后的相关事宜。
(二)偿债计划的财务安排
针对发行人未来财务状况、本期债券自身的特征和募集资金使用项目的特点,公司将建立一个多层次、互为补充的财务安排,以提供充分、可靠的资金来源用于还本付息,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本期债券的本息将由发行人通过债券托管机构支付,偿债资金将来源于发行人日常生产经营所产生的现金收入,并以发行人的日常营运资金为保障。
(三)发行人为本期债券聘请债权代理人保障了债券持有人的利益
为了维护全体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同时由于债券持有人的不确定性,发行人特为债券持有人聘请主承销商德邦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担任本期债券的债权代理人。债权代理人的主要权利和义务如下:
1、根据《债权代理协议》、《募集说明书》及相关协议所约定的权利义务维护债券持有人的利益。持续关注发行人的资信状况,出现可能影响债券持有人重大权益的事宜时,根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规定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
2、作为本期企业债券全体债券持有人的代理人,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按照本期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决议处理债券持有人与发行人之间的谈判或者诉讼事务。
3、发行人未按照规定按期、足额将到期得本期债券利息和/或本金划入本期债券登记托管机构指定的银行账户时,就该事项提请债券持有人会议讨论;
4、发行人不能偿还债务时,按照《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提请债券持有人会议讨论,并根据债券持有人会议之决受托参与甲方整顿、和解、重组或者破产的法律程序;
5、按照《债权代理协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规定召集和主持债券持有人会议,并履行《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项下债权代理人的职责和义务;
6、执行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及时与发行人及债券持有人沟通,督促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的具体落实,以书面通知或者公告的方式提醒发行人和全体债券持有人遵守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
7、应当为债券持有人得最大利益行事,不得与债券持有人存在利益冲突,不得利用作为债权代理人而获取的有关信息为自己或任何其他第三方谋取利益。在债券持有人会议作出变更债权代理人的决议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债权代理人应该向新债权代理人移交工作及有关文件档案;
8、按照国家发改委得有关规定及相关协议规定向债券持有人出具债权代理事务报告。
(四)债券持有人会议
为保证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根据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债券持有人会议由本期债券全体债券持有人依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组成,债券持有人会议依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规定的程序召集并召开,并对《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规定的职权范围内的事项依法进行审议和表决。
根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债券持有人会议具有以下权利:
1、就发行人变更募集说明书的约定作出决议,但债券持有人会议不得作出决议同意发行人不支付本期公司债券本息、变更本期公司债券利率;
2、在发行人不能偿还本期公司债券本息时,决定委托债权代理人通过诉讼等程序强制发行人偿还债券本息,决定委托债权代理人参与发行人的整顿、和解、重组或者破产的法律程序;
3、决定发行人发生减资、合并、分立、解散时债券持有人依据《公司法》享有的权利的行使;
4、应发行人提议,决定变更担保方式;
5、决定变更债权代理人;
6、决定修改《吴江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债权代理协议》;
7、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规定应当由债券持有人会议作出决议的其他情形。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应当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
1、债券发行人变更募集说明书的约定;
2、债券发行人不能按期支付本期公司债券的本息;
3、可变更债权代理人的情形发生;
4、债券发行人发生减资、合并、分立、解散或者申请破产;
5、债券发行人书面提议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
6、单独和/或合并代表10%以上有表决权的本期债券张数的持有人书面提议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
7、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债项信用级别被评级机构降低;
8、发生其他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实质影响的事项;
其他具体事项详见《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全文。
(五)发行人为本期债券设立专项偿债资金账户有利于本期债券的按时还本付息
发行人通过监管银行设立本期债券专项偿债资金账户,偿债资金来源于发行人经营盈余和投资项目收益。
监管人于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在每个付息日前5个工作日,发行人将本年度应付债券利息划入专项偿债资金账户。在债券存续期的第3年起,需提前偿还之本金及应付之利息的归集按照以下方案进行:在剩余六个付息年度末,付息日(兑付日)前的30个工作日,公司将当年需要支付债券本息的10%划入指定账户;付息日(兑付日)前的10个工作日,发行人将剩余的90%划入指定账户。
发行人将切实保障偿债资金按时、足额的提取。为了保障专项偿债资金账户的保值增值,该账户的资金可以用于投资人民币国债、央行票据和信用评级为AAA的债务类融资工具(公司债券、中期票据等),但偿债资金账户的投资计划和方案须经监管人同意方能办理债券资金的划拨。
二、偿债保障措施
(一)发行人自身实力支持
截至2011年12月31日,发行人资产总额为102.61亿元,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为60.60亿元,接近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总额的4倍。发行人2011年度资产负债率为40.49%,表明了发行人良好的资产状况和稳健的偿债实力;2009-2011年,发行人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3.96亿元、6.39亿元、4.87亿元,表明发行人通过经营活动获取现金的能力较强。
(二)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期将获得稳定收益
根据吴江市政府与发行人签订的《政府项目投资建设与转让收购(BT)协议》及相关回购安排,吴江市政府拟从一般预算收入逐年划拨部分资金对该项目进行回购,回购总额为380,000万元,预期将产生稳定的经济效益,为本期债券本息的按期偿付提供有力保障。
(三)发行人土地出让预期收益为本期债券还本付息提供了充裕的补充保障
截至2011年12月31日,发行人拥有土地面积合计约550,028.42m2,其中46,704.5 m2土地已抵押;经评估后土地价值约21.32亿元,上述土地性质多为商业、商服、商住,主要分布在吴江市松陵、盛泽镇等地区,地段良好,发行人在必要时可通过对部分土地进行出让来实现短期资金回笼,满足公司经营及偿债需要。
(四)发行人良好的外部融资能力
发行人资产规模大、现金流稳定、行业发展前景良好,与各商业银行建立了长期稳定的良好合作关系,拥有优良的信用记录,具备了较强的融资能力。
(五)吴江市经济和金融环境有利于公司的发展
1、吴江市经济的发展有利于公司的发展
随着地方经济实力的增强,吴江市财政实力得到大幅提高。2009~2011年吴江市全口径财政收入分别为250.10亿元、291.63亿元和325亿元,同比分别增长33.0%、42.2%和11.4%,其中,一般预算收入分别为70.20亿元、90.28亿元和112.88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6.69%、28.61%和25.03%。吴江市财政收入结构较稳定,税收收入是一般预算收入的主要来源,2011年全市税收收入为87.78亿元,占一般预算收入的77.76%。吴江市税收收入主要来源于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和其他地方工商税。此外,政府性基金收入、社会保险基金收入以及上划中央四税收入等也是吴江市财政实力的重要补充。根据2010年和2011年财政部公布的财政收入超十亿元县(市)统计表,吴江市均稳居前十位。
2、吴江市金融环境有利于公司的发展
吴江市良好的经济发展态势促进了金融业的快速发展。吴江市在2009年成功获得江苏省金融生态达标县称号的基础上,2010年被省金融稳定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授予省金融生态示范县(市)称号。作为此次被授予殊荣的省7家金融示范县(市)之一,吴江市也无可争议地成为了苏州大市范围内第一个城市。省金融生态示范县(市)不仅仅是一块金字招牌,更是全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具体表现,是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原动力之一。全市银行信贷资金投入呈逐年加速之势,金融资产质量进一步趋优,信贷总量规模列全省前茅。
第十五条 风险与对策
本期债券存续期间,债券持有人可能面临相关风险,对此,发行人已制定了相应的措施。投资者在评价和购买本期债券时,应认真考虑下述各项风险因素:
一、与本期债券相关的风险与对策
1、利率风险
受国民经济总体运行状况、经济周期、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和国际经济环境变化等因素的影响,市场利率具有一定的波动性。由于本期债券采用固定利率结构且期限相对较长,在本期债券存续期限内,不排除市场利率上升的可能,这将使投资者投资持有本期债券的收益相对降低。
对策:本期债券的利率水平已充分考虑了对利率风险的补偿。此外,本期债券拟在发行结束后申请在相关的证券交易场所上市交易,如获得批准或核准,本期债券流动性有可能得到增强,有利于投资者规避利率风险。
2、偿付风险
由于交通设施建设项目的建设周期比较长,债券到期还本付息很难靠项目本身产生的现金流来支持。此外,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如果市场经营环境发生变化,发行人不能从预期的还款来源获得足够资金,可能会对本期债券到期时的按期兑付造成一定的影响。
对策:发行人目前经营状况良好,现金流量较好,其自身现金流量基本可以满足本期债券的偿付要求。同时,发行人加强本期债券募集资金使用的监管,严格控制成本,确保募集资金投入项目的正常运作,争取进一步提高营运效率,增强盈利能力,尽可能地降低本期债券的偿付风险。
3、流动性风险
由于具体上市审批或核准事宜需要在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方能进行,发行人目前无法保证本期债券一定能够按照预期在相关的证券交易场所上市交易,也无法保证本期债券会在债券二级市场有活跃的交易,从而可能影响债券的流动性,导致投资者在债券转让和变现时出现困难。
对策: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1个月内,主承销商将协助发行人向有关证券交易场所或其他主管部门提出上市或交易流通申请,主承销商和其他承销团成员也将促进本期债券交易的进行。另外,随着债券市场的发展,公司债券流通和交易的条件也会随之改善,未来的流动性风险将会有所降低。
二、与行业相关的风险与对策
1、政策性风险
在我国国民经济发展的不同阶段,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会有不同程度的调整。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和产业政策的调整可能会影响发行人的经营管理活动,不排除在一定时期内对发行人经营环境和业绩产生不利影响的可能性。
对策:发行人将积极收集相关行业及监管政策信息,准确掌握行业动态,了解和判断监管政策的变化,并根据国家政策变化制定应对策略,以降低行业政策和经营环境变化对公司经营和盈利造成的不利影响。
2、经济周期风险
经济周期的变化会引起交通设施投资规模与收益水平的浮动。如果未来经济增长放缓或出现经济衰退,交通设施建设规模将有所下降,可能会影响发行人的业务规模,降低发行人的盈利能力,减少发行人的现金流入,从而影响本期债券的兑付。
对策:随着我国经济的持续快速增长、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交通行业面临前所未有的机遇和挑战。公司将依托其综合经济实力,提高管理水平和运营效率,从而抵御外部经济环境变化对其经营业绩可能产生的不利影响,并实现真正的可持续发展。此外,发行人所处的长江三角洲地区经济充满活力,在一定程度上抵消了经济周期波动的不利影响。同时,公司将依托其综合经济实力,提高管理水平和运营效率,从而抵御外部经济环境变化对其经营业绩可能产生的不利影响,并实现真正的可持续发展。
三、与发行人相关的风险与对策
1、资金筹措风险
发行人需要的资金,除自有资金外,还需要利用银行借款以及资本市场融资。一旦国家经济形势发生重大变化,或产业政策发生重大变化,或信贷政策进行重大调整,公司就可能面临资金筹措困难,从而影响业务正常经营。
对策:发行人将更准确地把握国家宏观形势、国家产业政策及银行信贷政策的发展和变化,及时调整公司项目发展计划,同时积极开拓新的融资渠道,实现多渠道融资。
2、项目建设风险
交通设施项目投资回收期长,一般需要数年方可建成并产生效益。同时在项目建设和运营期间,如出现原材料价格以及劳动力成本上涨、恶劣的自然地理条件、遇到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意外事故、政府政策、利率政策改变以及其他不可预见的困难或情况,都将导致总成本上升,竣工期延长,从而对项目收益的实现产生不利影响。
对策:发行人对募集资金投资的项目进行了严格科学论证,确保项目具有足够的抗风险性,并充分考虑了可能影响预期收益的各种因素,使未来收益尽量贴近实际。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发行人将精心组织,严格管理,确保项目按预计的工期和预算完工。此外,发行人将不断扩大业务规模,增强经营管理能力,控制成本,提高经营效益。
3、偿债风险
发行人目前的资本结构中债务规模较大,虽主要为长期借款,但仍积聚了一定的偿债压力。
对策:发行人积极优化财务结构,同时作为省7家金融示范县(市)之一,发挥与各商业银行建立的长期稳定的良好合作关系,并积极开拓新的融资渠道,实现多渠道融资。
第十六条 信用评级
一、信用级别
经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世纪”)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
二、信用评级报告的内容摘要
(一)基本观点
吴江市地处长江三角洲中心区域,交通和区位优势较明显。近年来吴江市经济发展势头良好,且财政实力不断增强,为该公司交通主业经营提供了良好的平台。
该公司是吴江市交通设施建设项目的主要投资和运营管理主体,股权结构清晰,内部管理渐趋规范。近年来公司承担了吴江市多项交通工程建设项目,资金需求量较大,近三年负债总额逐年增加,刚性债务占比较大,面临一定的偿债压力。但公司刚性负债主要为长期借款,且经营性主营业务稳步发展,并能持续得到上级交通部门及吴江市政府一定的财政支持,可在一定程度上为其偿债提供支撑。
(二)优势
1、吴江市近年来经济增长势头良好,财政实力不断增强,可为发行人的经营和发展提供良好的经营环境。
2、发行人作为吴江市交通设施建设的主要投资载体及运营主体,能够获得政府较有力的支持。
3、发行人资产负债率相对较低,且货币资金相对充裕,无形资产中的土地使用权占比较大,能够为债务偿付提供一定保障。
(三)关注
1、发行人职能定位特殊,在投资及经营等方面对政府存在一定依赖,吴江市财政实力及相关政策波动等因素会影响公司经营及财务状况。
2、发行人目前的资本结构中债务规模较大,虽主要为长期借款,但仍积聚了一定的偿债压力。
3、发行人的土地资产变现易受吴江市土地出让市场的影响。
第十七条 法律意见
本次债券的发行人律师江苏震宇震律师事务所已出具法律意见书。江苏震宇震律师事务所认为:
一、发行人已经取得本期债券发行所需的各项批准和授权,该等已经取得的批准和授权合法有效。
二、发行人具备《证券法》、《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申请发行公司债券的主体资格。
本期债券发行的主承销商和承销团其他成员、信用评级机构、财务审计机构和法律顾问机构均具有从事公司债券发行相关业务资格。
三、发行人具备《证券法》、《管理条例》、《发改财金[2004]1134号文件》和《发改财金[2008]7号文件》等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发行公司债券的实质条件。
四、发行人已聘请具有从事公司债券信用评级业务资格的信用评级机构对本期债券发行进行信用评级。
五、发行人已聘请具有从事公司债券主承销业务资格的证券经营机构作为主承销商,并组织承销团承销本期债券。
六、《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已真实、完整地披露了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所要求的发行公司债券应予披露的事项。
综上,发行人取得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对本期债券发行批准后即取得发行本期债券所需的各项合法批准和授权;发行人具备《企业债券管理条例》等法规规定的发行企业债券的主体资格和实质条件。
第十八条 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一、税务说明
依据我国现行的税务法律、法规及国家税务总局的有关规范性文件,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应缴纳的有关税款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按照法律规定需要遵守特别税务规定的投资者如果准备购买本期债券,发行人建议向专业顾问咨询有关的税务责任。
二、上市安排
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1个月内,发行人将尽快向有关证券交易场所或其他主管部门提出本期债券上市或交易流通申请。
第十九条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清单
(一)国家有关部门对本期债券的批准文件;
(二)《2012年吴江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三)《2012年吴江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
(四)发行人2009年、2010年和2011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专项说明;
(五)上海新世纪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为本期债券出具的信用评级报告;
(六)江苏震宇震律师事务所为本期债券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及专项说明;
(七)《吴江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债权代理协议》;
(八)《吴江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九)《吴江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偿债资金账户监管协议》;
(十)《吴江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账户监管协议》。
二、查询地址
投资者可以在本期债券发行期限内到下列地点和互联网网址查阅上述备查文件:
(一)吴江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江苏省吴江市松陵镇交通路3265号
联系人:孙忠明
联系电话:0512-63405228
传真:0512-63413844
邮政编码:215200
(二)德邦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福山路500号城建国际中心
联系人:卜明豪、吴旺顺、邹家继
联系电话:021-68761616
传真:021-68767880
邮政编码:200122
如对本募集说明书或上述备查文件有任何疑问,可以咨询发行人或主承销商。此外,投资人可以在本期债券发行期内到如下互联网网址查阅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全文:
国家发改委网站:www.ndpc.gov.cn
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www.chinabond.com.cn
附表一:
2012年吴江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发行网点表
■
| 公司名称 | 注册资本(万元) | 持股比例 | 从属关系 |
| 吴江市苏同黎公路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 29,000 | 100% | 一级 |
| 吴江市二三零道路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 53,900 | 100% | 一级 |
| 吴江市京杭运河航道整治工程有限公司 | 6,800 | 100% | 一级 |
| 吴江市公交站场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 2,000 | 100% | 一级 |
| 吴江市水利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 758 | 100% | 一级 |
| 吴江市松陵水利工程队 | 1,500 | 100% | 一级 |
| 吴江市保安服务公司 | 100 | 100% | 一级 |
| 吴江市规划技术服务中心 | 100 | 100% | 一级 |
| 吴江市盛泽汽车客运站务有限公司 | 2,000 | 70% | 二级 |
| 吴江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 4,000 | 51% | 二级 |
| 吴江天泽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 66.67 | 51% | 二级 |
| 吴江市盛泽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 2,500 | 20% | 二级 |
| 吴江智远信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3,000 | 100% | 一级 |
| 资产负债表项目 | 2011年12月31日 | 2010年12月31日 | 2009年12月31日 |
| 流动资产 | 2,286,857,075.55 | 2,664,708,303.21 | 2,040,345,615.97 |
| 非流动资产 | 7,974,564,134.06 | 7,125,002,854.86 | 4,058,302,863.40 |
| 资产总计 | 10,261,421,209.61 | 9,789,711,158.07 | 6,098,648,479.37 |
| 流动负债 | 435,969,089.13 | 305,150,099.92 | 355,814,566.79 |
| 非流动负债 | 3,718,782,686.70 | 3,848,240,491.80 | 3,219,830,049.00 |
| 负债合计 | 4,154,751,775.83 | 4,153,390,591.72 | 3,575,644,615.79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6,060,018,681.45 | 5,589,584,120.26 | 2,494,965,196.20 |
| 少数股东权益 | 46,650,752.33 | 46,736,446.09 | 28,038,667.38 |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6,106,669,433.78 | 5,636,320,566.35 | 2,523,003,863.58 |
| 利润表项目 | 2011年度 | 2010年度 | 2009年度 |
| 营业收入 | 376,462,954.41 | 296,589,387.02 | 189,115,706.67 |
| 利润总额 | 179,286,448.23 | 146,523,773.76 | 390,558,388.71 |
| 净利润 | 170,074,904.90 | 133,271,505.70 | 383,419,507.04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170,160,598.66 | 133,435,920.99 | 383,641,392.24 |
| 现金流量表项目 | 2011年度 | 2010年度 | 2009年度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86,926,155.95 | 639,307,846.84 | 396,324,068.85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65,331,149.11 | -783,984,503.71 | -729,639,808.06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70,352,636.61 | 565,068,695.17 | 1,284,600,276.50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448,757,629.77 | 420,392,038.30 | 951,284,537.29 |
| 营运能力指标 | 2011年度 | 2010年度 | 2009年度 |
| 总资产周转率1 | 0.04 | 0.04 | 0.04 |
| 净资产周转率2 | 0.06 | 0.07 | 0.09 |
| 流动资产周转率3 | 0.15 | 0.13 | 0.14 |
| 应收账款周转率4 | 9.75 | 8.28 | 8.16 |
| 存货周转率5 | 40.30 | 43.82 | 37.33 |
| 涉及的主要财务数据(单位:元) | |||
| 营业收入 | 376,462,954.41 | 296,589,387.02 | 189,115,706.67 |
| 资产总计 | 10,261,421,209.61 | 9,789,711,158.07 | 6,098,648,479.37 |
| 所有者权益 | 6,106,669,433.78 | 5,636,320,566.35 | 2,523,003,863.58 |
| 流动资产 | 2,286,857,075.55 | 2,664,708,303.21 | 2,040,345,615.97 |
| 应收账款 | 35,563,276.00 | 41,626,080.92 | 30,011,895.38 |
| 存货 | 9,060,584.68 | 5,620,314.58 | 4,513,579.05 |
| 盈利能力指标 | 2011年度 | 2010年度 | 2009年度 |
| 营业收入利润率6(%) | 5.39 | 7.79 | 6.07 |
| 资产净利率7(%) | 1.70 | 1.68 | 7.62 |
| 权益净利率8(%) | 2.90 | 3.27 | 17.34 |
| 涉及的主要财务数据(单位:元) | |||
| 营业收入 | 376,462,954.41 | 296,589,387.02 | 189,115,706.67 |
| 营业利润 | 20,293,057.56 | 23,105,489.48 | 11,487,437.18 |
| 利润总额 | 179,286,448.23 | 146,523,773.76 | 390,558,388.71 |
| 净利润 | 170,074,904.90 | 133,271,505.70 | 383,419,507.04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170,160,598.66 | 133,435,920.99 | 383,641,392.24 |
| 项 目 | 2011年度 | 2010年度 | 2009年度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86,926,155.95 | 639,307,846.84 | 396,324,068.85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65,331,149.11 | -783,984,503.71 | -729,639,808.06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70,352,636.61 | 565,068,695.17 | 1,284,600,276.50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448,757,629.77 | 420,392,038.30 | 951,284,537.29 |
| 偿债能力指标 | 2011年度 | 2010年度 | 2009年度 |
| 营运资本9(元) | 1,850,887,986.42 | 2,359,558,203.29 | 1,684,531,049.18 |
| 营运资本配置率10 | 80.94% | 88.55% | 82.56% |
| 流动比率11 | 5.25 | 8.73 | 5.73 |
| 速动比率12 | 5.07 | 8.55 | 5.31 |
| 资产负债率13 | 40.49% | 42.43% | 58.63% |
| 长期资本负债率14 | 37.85% | 40.57% | 56.07% |
| 涉及的主要财务数据(单位:元) | |||
| 流动资产 | 2,286,857,075.55 | 2,664,708,303.21 | 2,040,345,615.97 |
| 流动负债 | 435,969,089.13 | 305,150,099.92 | 355,814,566.79 |
| 长期负债 | 3,718,782,686.70 | 3,848,240,491.80 | 3,219,830,049.00 |
| 负债合计 | 4,154,751,775.83 | 4,153,390,591.72 | 3,575,644,615.79 |
| 总资产 | 10,261,421,209.61 | 9,789,711,158.07 | 6,098,648,479.37 |
| 项目名称 | 投资规模 | 募集资金占比 | 募集资金使用额 |
| 苏震桃公路 | 234,898.10 | 51.09% | 120,000 |
| 合计 | 120,000 |
| 年度 | 项目回购比例 | 回购金额 |
| 2013年 | 5% | 1.90 |
| 2014年 | 5% | 1.90 |
| 2015年 | 12.5% | 4.75 |
| 2016年 | 12.5% | 4.75 |
| 2017年 | 12.5% | 4.75 |
| 2018年 | 12.5% | 4.75 |
| 2019年 | 20% | 7.60 |
| 2020年 | 20% | 7.60 |
| 总计 | 100% | 38.00 |
| 承销商 | 部门名称 | 地址 | 联系人 | 电话 |
| 一、主承销商 | ||||
| 德邦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债券投资与交易部 | 上海市浦东新区福山路500号城建国际中心19楼 | 纪文静 张 芳 | 021-68761616 |
| 二、副主承销商 | ||||
|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债券销售交易部 | 广州市天河北路183号大都会广场38楼 | 王仁惠 | 020-87555888-8342 |
| 三、分销商 | ||||
| 财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投资银行部 | 浙江省杭州市杭大路15号嘉华国际商务中心201 | 雷 岩 | 0571-87828267 |
| 日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固定收益部 | 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街1号长安兴融中心西楼11层 | 王辰昱 | 010-66412331 |
发行人名称 吴江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主承销商
二〇一二年十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