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司股东、关联方及公司承诺履行情况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053 股票简称:中江地产 编号:临2012—21
江 西 中 江 地 产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关于公司股东、关联方及公司承诺履行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西中江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西监管局《关于对上市公司的股东、关联方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履行情况进行检查的通知》(赣证监发{2012}173号)文件精神,对公司股东、关联方以及公司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情况进行专项披露如下:
一、重大资产重组之承诺
2006年,公司实施重大资产置换。对于该次资产置换差额形成债务总额的20%(即4,973.44万元),公司原控股股东江西江中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江中集团)同意予以减免。其余债务(即193,443,054.63元)无须支付利息,且偿还置换差额债务需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①以2006年发行股份后的公司总股本30170万股为基准计算,公司2007年加权平均每股收益不低于0.58元,2008年加权平均每股收益不低于0.64元。在本次发行股份和资产重组完成后,如果公司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发行股份、缩股等情形,则相应调整每股收益的计算公式:调整后每股收益=调整前每股收益÷(1+公司总股本变化比例);
②公司已归还紫金城项目的全部银行贷款;
③公司首次偿还资产置换差额形成债务的日期不早于2009年1月1日;
④偿还资产置换差额形成债务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活动。
同时,江中集团还承诺如果本公司无力偿还紫金城项目所借贷款,江中集团将利用其未使用的授信额度协助公司偿还上述到期贷款。
另因江中集团于2011年3月实施存续式分立,分立后公司的控股股东变更为江西中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江集团),故中江集团承继了上述债权并履行上述承诺。
承诺期限:长期有效
截止目前,江中集团及中江集团信守承诺,未出现违背上述承诺的情形。
二、豁免要约收购之承诺
2011年3月,江中集团实施存续式分立,公司控股股东变更为中江集团。为保证上市公司独立运作、避免关联方资金占用和避免同业竞争及规范关联交易,中江集团出具了《关于实现“五分开”的承诺》及《关于规范关联交易、避免关联方资金占用和避免同行业竞争的承诺》。同时,中江集团还承诺对于因分立而承继获得的本公司股份的处置将遵循《证券法》、中国证监会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执行。
承诺期限:长期有效
截止目前,中江集团信守承诺,未出现违背上述承诺的情形。
特此公告。
江西中江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2012年10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