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第三季度报告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姓名 | 徐征 |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姓名 | 刘国林 |
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姓名 | 尹克定 |
公司负责人徐征、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国林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尹克定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期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 |
总资产(元) | 76,038,218,289.65 | 68,354,117,057.28 | 11.24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元) | 11,292,026,865.30 | 10,432,435,264.89 | 8.2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 | 4.88 | 4.51 | 8.20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1-9月)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1,094,103,288.97 | 75.33 |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 | -0.47 | 74.03 | |
报告期 (7-9月)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1-9月)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376,912,780.66 | 1,072,477,007.07 | 2.66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16 | 0.46 | 0.00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10 | 0.36 | 11.11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16 | 0.46 | 0.00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3.33 | 9.78 | 减少0.35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99 | 7.70 | 减少0.07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1-9月)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26,475,294.35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287,783,947.95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2,065,311.59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5,073,055.04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3,251,505.98 |
所得税影响额 | -73,169,510.76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8,172,792.19 |
合计 | 236,803,800.00 |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 108,076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全称) |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种类 | |
上海建工(集团)总公司 | 77,792,040 | 人民币普通股 | |
王金惠 | 15,629,100 | 人民币普通股 | |
字恩莲 | 15,015,676 | 人民币普通股 | |
梁锋锋 | 9,045,300 | 人民币普通股 | |
张件 | 6,166,776 | 人民币普通股 | |
钟汝德 | 4,505,300 | 人民币普通股 |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实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3,360,812 | 人民币普通股 |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泰柏瑞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3,136,026 | 人民币普通股 |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2,562,200 | 人民币普通股 | |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 | 2,279,803 | 人民币普通股 |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资产负债表项目:
1、交易性金融资产比年初增加7282%,主要是子公司于本期购买华夏基金及国债;
2、应收股利期末余额为子公司尚未收到其联营企业2011年度红利;
3、工程施工比年初增加36%,主要是公司本期生产规模扩大,增加工程项目的投入;
4、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比年初减少54%,主要是公司所属BT项目公司于本期收到回购款项;
5、长期股权投资比年初增加52%,主要是子公司本期新增对上海申迪园林投资建设有限公司的投资和收购宝钢钢构(江苏)有限公司50%股权,以及公司追加对上海中心大厦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建银城投(上海)绿色环保股权投资有限公司的投资;
6、固定资产清理比年初增加175%,是子公司报废的机械设备期末尚未处理完毕;
7、无形资产比年初增加37%,是由于子公司收购了厄立特里亚国扎拉矿业公司;
8、应付利息比年初增加109%,主要是由于本期计提借款及债券的应付利息费用增加所致;
9、应付股利比年初增加1523%,主要是子公司期末尚未支付少数股东2011年度红利;
10、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比年初增加71%,主要是子公司增加的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11、应付债券比年初增加34亿元,是公司本期发行的中期票据;
12、专项应付款增加了438%,主要是科研经费的重分类所致;
13、股本比年初增加100%,是由于公司实施了201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总股本由1,156,361,487股增至2,312,722,974 股。
利润表项目:
1、财务费用比上年同期增加194%,主要是由于本期借款及发行的中期票据导致利息支出的增加;
2、资产减值损失比上年同期减少38%,主要是由于公司及所属子公司本期收回部分应收款项而相应冲转资产减值损失;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较上年同期增加315%,是由于期末子公司中签新股公允价值的变动以及转回以前年度的公允价值损失所致;
4、投资收益比上年同期增加647%,主要是本期确认联营企业的利润比去年同期增加,以及本期处置子公司的投资收益所致。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控股股东上海建工(集团)总公司(简称"建工集团")针对2010年实施的重大资产重组出具了12项承诺,截至报告日,尚有以下6项未履行完毕或未到期:
1.1针对本次重组标的资产在重组前涉及的相关划转(详见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修订稿)第212-214页),建工集团承诺:若因上述股权划转行为导致相应划出方无力偿还债务,在相关权利人对划转行为提出异议,要求划入方等承担赔偿责任或进行追索债权的情形下,建工集团将承担该等赔偿责任。
截至报告日,不存在承诺1.1相关权利人对上述股权划转提出异议或进行追索的情形。
1.2针对本次重组收购资产涉及的部分房屋资产尚未办理权证问题(详见《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修订稿)第223页),建工集团承诺:促使并协助相关标的公司在2010年12月31日之前取得相关权属证书。如未能在承诺期限内取得上述房产的相关权属证书,建工集团将于承诺期限届满之日起6个月内购回上述未取得权属证书的房产,购买价格为上述资产在经国资委核准的评估报告中确定的评估值另加交割日至回购日期间以该评估值为基数计算的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利息。
截至报告日,承诺1.2所列资产中,除上海市浦东新区航都路9号的房地产权证尚在办理过程中,其余均已办妥相关权属证书。航都路9号的房地产权属证书申请文件已于2012年3月7日交上海市浦东新区房地产登记处受理。
1.3针对2010年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上市公司“五独立”问题,建工集团承诺,本次交易完成后,继续保证公司业务独立、资产独立、财务独立、人员独立和机构独立。
截至报告日,本公司严格按公司治理要求,做到“五独立、三分开”,符合承诺1.3的要求。
1.4针对本次重组中以假设开发法评估的房产项目资产(详见《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修订稿)第292页),建工集团承诺:若本次交易实施完毕后3年内(即2010年、2011年及2012年),拟注入房产项目资产的任一会计年度的实际盈利小于本协议拟注入房产项目资产在同一年度的预测利润,应在上海建工该年度的年度报告披露后的两个月内,由建工集团以现金方式主动补足利润差额。
承诺1.4所指以假设开发法评估的房产项目资产在2010年度、2011年度的实际盈利均达到预测利润水平。
1.5关于同业竞争问题,建工集团承诺:1、建工集团以及控股子公司将不会直接或间接地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独自经营,合资经营和拥有在其他公司或企业的股票或权益)从事与上市公司的业务有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2、本次重组完成后,建工集团在国内不再承接新的建筑总承包业务,该类业务全部由上市公司独立负责和开展;3、建工集团的海外建筑施工承包业务整合完成后,将择机注入上市公司。
重组完成后,建工集团根据承诺要求,未在国内开展与本公司同业竞争的业务,并于2011年通过资产重组将其主要海外业务及工程设计业务注入了本公司。
1.6针对股份限售,建工集团承诺:36个月不转让本次重组增持的股份,12个月不转让本次重组前原持有的股份。
截至报告日,建工集团未转让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符合承诺1.6要求。
公司控股股东建工集团针对2011年实施的资产重组出具了9项承诺,截至报告日,尚有7项承诺未履行完毕或未到期:
2.1针对外经集团未整体注入上市公司,海外业务同业竞争问题,建工集团承诺:承诺外经集团今后不再从事与上市公司相同的海外业务。
截至报告日,外经集团本部目前在建的海外业务已委托上海外经管理,外经集团及其未注入上市公司的存续企业未再新从事该类业务,与上市公司未出现同业竞争,符合承诺2.1的要求。
2.2为设立上海外经,涉及的相关股权划转(详见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修订稿)第39页),建工集团承诺:若因上述股权划转行为导致相应划出方无力偿还债务,在相关权利人对划转行为提出异议,要求划入方等承担赔偿责任或进行追索债权的情形下,建工集团将承担该等赔偿责任。
截至报告日,不存在承诺2.2相关权利人对上述股权划转提出异议或进行追索的情形。
2.3针对本次重组所涉甘肃路140号所处地块已列入旧区改造范围,将实施动拆迁无法办理土地出让手续。建工集团承诺:承诺若动迁补偿费低于评估价值,则建工集团将以现金方式向上市公司支付差额;建工集团将促使并协助表牌二厂在2013年12月31日前签署动迁补偿协议,如未能在承诺期限内签署动迁补偿协议,建工集团将于承诺期限届满之日其6个月以现金进行回购,回购价格以上述资产在经上海市国资委备案的评估报告中明确的评估值另加交割日至回购日期间以该评估值为基数计算的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利息。
承诺2.3所指地块的动迁补偿协议尚未签署,承诺尚未到期。
2.4针对本次重组所涉沪房地杨字(1998)第004569号土地地面所附着的一号办公楼尚未完工,目前无法办理权属证明,建工集团承诺:将促使市政院在重组完成后24个月内完成一号办公楼项目的竣工验收工作,并取得相关权属证书。如未在承诺期限完成竣工验收工作,建工集团承诺在承诺期限届满之日起6个月内以现金回购上述资产,购买价格为上述资产在经上海市国资委备案的评估报告中确定的评估值另加交割日至回购日期间以该评估值为基数计算的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利息。
截至报告日,承诺2.4所指一号办公楼已竣工,并取得了划拨土地性质的房地产权证,目前正在办理出让土地性质的房地产权证。
2.5针对2011年资产重组完成后上市公司“五独立”问题,建工集团承诺: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保证与上海建工做到业务独立、资产独立、财务独立、人员独立、机构独立。
截至报告日,本公司严格按公司治理要求,做到“五独立、三分开”,符合承诺2.5的要求。
2.6针对2011年资产重组完成后,避免潜在同业竞争的问题,建工集团承诺:(1)建工集团以及控股子公司将不会直接或间接地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独自经营,合资经营和拥有在其他公司或企业的股票或权益)从事与上市公司的业务有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2)本次重组完成后,建工集团在中国境内外不再承接新的建筑总承包业务,该类业务全部由上市公司独立负责和开展。
截至报告日,建工集团均按承诺2.6要求,未新开展与本公司同业竞争的业务。
2.7关于建工集团所持本公司股份锁定期,建工集团承诺:本次以资产认购的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114,301,930股股份,自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结束之日起三十六个月不转让;建工集团因前次重大资产重组中以资产认购的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共计322,761,557股股份,则继续履行相关股份锁定承诺,即自上次重组完成后三十六个月不转让;前次重组前建工集团所持有的405,738,000股,自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结束之日起十二个月不转让。
截至报告日,建工集团未转让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符合承诺2.7要求。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201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年末总股本1,156,361,487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预计分配利润115,636,148.70元;以年末股本1,156,361,48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5 股,尚余3,393,987,557.17元,结转下一次分配;同时,用资本公积金以年末股本1,156,361,48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该项利润分配工作已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于2012年5月15日前实施完毕,其中送转股上市日为5月11日,派息日为5月15日。
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徐 征
2012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00170 证券简称:上海建工 公告编号:临2012-033
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廿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廿七次会议于2012年10月29日下午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参加董事9名,实际参加董事9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徐征先生召集、主持。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一致审议通过了下列审议事项:
一、会议审议通过了《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二、会议审议通过了《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审议若干内部控制制度的议案》,批准了下列16项制度:
序号 | 制度名称 |
1 | 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战略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 |
2 | 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
3 | 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
4 | 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
5 | 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管理办法 |
6 | 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管理规范 |
7 | 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管理制度 |
8 | 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本公司股份管理办法 |
9 | 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规范 |
10 | 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年度报告工作管理规范 |
11 | 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
12 | 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企业担保工作管理规范 |
13 | 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企业反舞弊工作条例 |
14 | 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面预算管理规范 |
15 | 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展战略规划管理规范 |
16 | 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企业内部审计工作规范 |
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600170 证券简称:上海建工 公告编号:临2012-034
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关联方以及公司
承诺履行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关于对上市公司的股东、关联方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履行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的通知》(上市部函[2012]465号)和上海证监局《关于开展上市公司承诺履行情况检查的通知》要求,现对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控股股东——上海建工(集团)总公司(以下简称“建工集团”)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于股份限售
序号 | 项目 | 内容 |
1 | 承诺主体 | 控股股东 |
承诺内容 | 因实施2010年重大资产重组,建工集团承诺:36个月不转让本次重组增持的股份,12个月不转让本次重组前原持有的股份。 | |
承诺公布日期 | 2010年5月14日 | |
承诺履行期限 | 2010年6月1日-2013年6月1日 | |
截至目前的履行状况 | 正在履行 | |
2 | 承诺主体 | 控股股东 |
承诺内容 | 因实施2011年资产重组,建工集团承诺:本次以资产认购的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114,301,930股股份,自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结束之日起三十六个月不转让;建工集团因前次重大资产重组中以资产认购的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共计322,761,557股股份,则继续履行相关股份锁定承诺,即自上次重组完成后三十六个月不转让;前次重组前建工集团所持有的405,738,000股,自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结束之日起十二个月不转让。 | |
承诺公布日期 | 2011年7月27日 | |
承诺履行期限 | 2011年8月1日-2014年8月1日 | |
截至目前的履行状况 | 正在履行 |
二、关于债权追索
序号 | 项目 | 内容 |
1 | 承诺主体 | 控股股东 |
承诺内容 | 针对2010年重大资产重组中标的资产在重组前涉及的相关划转,建工集团承诺:若因上述股权划转行为导致相应划出方无力偿还债务,在相关权利人对划转行为提出异议,要求划入方等承担赔偿责任或进行追索债权的情形下,建工集团将承担该等赔偿责任。 | |
承诺公布日期 | 2010年5月14日 | |
承诺履行期限 | 长期 | |
截至目前的履行状况 | 正在履行 | |
2 | 承诺主体 | 控股股东 |
承诺内容 | 为设立上海外经,中国上海外经集团有限公司部分企业实施了股权划转,建工集团承诺:若因上述股权划转行为导致相应划出方无力偿还债务,在相关权利人对划转行为提出异议,要求划入方等承担赔偿责任或进行追索债权的情形下,建工集团将承担该等赔偿责任。 | |
承诺公布日期 | 2011年7月27日 | |
承诺履行期限 | 长期 | |
截至目前的履行状况 | 正在履行 |
三、关于瑕疵房地产
序号 | 项目 | 内容 |
1 | 承诺主体 | 控股股东 |
承诺内容 | 针对2010年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部分房屋资产尚未办理权证问题,建工集团承诺:促使并协助相关标的公司在2010年12月31日之前取得相关权属证书。如未能在承诺期限内取得上述房产的相关权属证书,建工集团将于承诺期限届满之日起6个月内购回上述未取得权属证书的房产,购买价格为上述资产在经国资委核准的评估报告中确定的评估值另加交割日至回购日期间以该评估值为基数计算的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利息。 | |
承诺公布日期 | 2010年5月14日 | |
承诺履行期限 | 2010年6月1日-2011年6月30日 | |
截至目前的履行状况 | 截至报告日,承诺所列资产中,除上海市浦东新区航都路9号的房地产权证尚在办理过程中,其余均已办妥相关权属证书。航都路9号的房地产权属证书申请文件已于2012年3月7日交上海市浦东新区房地产登记处受理,正在按相关规定办理产证过程中。 | |
未按期履行的原因 | 重大资产重组实施时,因该地块上其他房屋建筑物正在建设中,无法办理房地产权证。 | |
解决方案 | 继续按房地产管理部门的要求办理产证。 | |
2 | 承诺主体 | 控股股东 |
承诺内容 | 针对2011年资产重组所涉甘肃路140号所处地块已列入旧区改造范围,将实施动拆迁无法办理土地出让手续。建工集团承诺:承诺若动迁补偿费低于评估价值,则建工集团将以现金方式向上市公司支付差额;建工集团将促使并协助表牌二厂在2013年12月31日前签署动迁补偿协议,如未能在承诺期限内签署动迁补偿协议,建工集团将于承诺期限届满之日其6个月以现金进行回购,回购价格以上述资产在经上海市国资委备案的评估报告中明确的评估值另加交割日至回购日期间以该评估值为基数计算的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利息。 | |
承诺公布日期 | 2011年7月27日 | |
承诺履行期限 | 2010年6月1日-2014年6月30日 | |
截至目前的履行状况 | 正在履行 | |
3 | 承诺主体 | 控股股东 |
承诺内容 | 针对2011年资产重组所涉沪房地杨字(1998)第004569号土地地面所附着的一号办公楼尚未完工,目前无法办理权属证明,建工集团承诺:将促使市政院在重组完成后24个月内完成一号办公楼项目的竣工验收工作,并取得相关权属证书。如未在承诺期限完成竣工验收工作,建工集团承诺在承诺期限届满之日起6个月内以现金回购上述资产,购买价格为上述资产在经上海市国资委备案的评估报告中确定的评估值另加交割日至回购日期间以该评估值为基数计算的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利息。 | |
承诺公布日期 | 2011年7月27日 | |
承诺履行期限 | 2010年6月1日-2014年1月31日 | |
截至目前的履行状况 | 正在履行。承诺所指一号办公楼工程已竣工,并取得了划拨土地性质的房地产权证,目前正在办理出让土地性质的房地产权证。 |
四、关于规范治理
序号 | 项目 | 内容 |
1 | 承诺主体 | 控股股东 |
承诺内容 | 针对2010年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上市公司“五独立”问题,建工集团承诺,本次交易完成后,继续保证公司业务独立、资产独立、财务独立、人员独立和机构独立。 | |
承诺公布日期 | 2010年5月14日 | |
承诺履行期限 | 长期 | |
截至目前的履行状况 | 正在履行 | |
2 | 承诺主体 | 控股股东 |
承诺内容 | 针对2011年资产重组完成后上市公司“五独立”问题,建工集团承诺: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保证与上海建工做到业务独立、资产独立、财务独立、人员独立、机构独立。 | |
承诺公布日期 | 2011年7月27日 | |
承诺履行期限 | 长期 | |
截至目前的履行状况 | 正在履行 |
五、关于避免同业竞争
序号 | 项目 | 内容 |
1 | 承诺主体 | 控股股东 |
承诺内容 | 因实施2010年重大资产重组,建工集团承诺:1、建工集团以及控股子公司将不会直接或间接地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独自经营,合资经营和拥有在其他公司或企业的股票或权益)从事与上市公司的业务有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2、本次重组完成后,建工集团在国内不再承接新的建筑总承包业务,该类业务全部由上市公司独立负责和开展;3、建工集团的海外建筑施工承包业务整合完成后,将择机注入上市公司。 | |
承诺公布日期 | 2010年5月14日 | |
承诺履行期限 | 长期 | |
截至目前的履行状况 | 正在履行。建工集团的主要海外建筑施工承包业务已通过2011年资产重组注入公司。 | |
2 | 承诺主体 | 控股股东 |
承诺内容 | 针对2011年实施的资产重组中外经集团未整体注入上市公司,海外业务同业竞争问题,建工集团承诺:承诺外经集团今后不再从事与上市公司相同的海外业务。 | |
承诺公布日期 | 2011年7月27日 | |
承诺履行期限 | 长期 | |
截至目前的履行状况 | 正在履行 | |
3 | 承诺主体 | 控股股东 |
承诺内容 | 针对2011年资产重组完成后,避免潜在同业竞争的问题,建工集团承诺:(1)建工集团以及控股子公司将不会直接或间接地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独自经营,合资经营和拥有在其他公司或企业的股票或权益)从事与上市公司的业务有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2)本次重组完成后,建工集团在中国境内外不再承接新的建筑总承包业务,该类业务全部由上市公司独立负责和开展。 | |
承诺公布日期 | 2011年7月27日 | |
承诺履行期限 | 长期 | |
截至目前的履行状况 | 正在履行 |
六、关于部分资产盈利预测
序号 | 项目 | 内容 |
1 | 承诺主体 | 控股股东 |
承诺内容 | 针对2010年重大资产重组中以假设开发法评估的房产项目资产,建工集团承诺:若本次交易实施完毕后3年内(即2010年、2011年及2012年),拟注入房产项目资产的任一会计年度的实际盈利小于本协议拟注入房产项目资产在同一年度的预测利润,应在上海建工该年度的年度报告披露后的两个月内,由建工集团以现金方式主动补足利润差额。 | |
承诺公布日期 | 2010年5月14日 | |
承诺履行期限 | 长期 | |
截至目前的履行状况 | 正在履行。 承诺所指以假设开发法评估的房产项目资产2010年度、2011年度的实际盈利均达到预测利润水平。 |
除上述未履行完毕的承诺外,公司无其他股东、关联方出具承诺的情况。
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