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第三季度报告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姓名 | 何京云 |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姓名 | 何京云 |
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姓名 | 姚金岩 |
公司负责人何京云、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何京云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姚金岩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期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 |
总资产(元) | 31,016,085.32 | 31,720,709.98 | -2.22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元) | -42,077,049.75 | -41,183,771.13 | 不适用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 | -0.1066 | -0.1043 | 不适用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1-9月)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763,502.94 | 不适用 |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 | -0.0019 | 不适用 | |
报告期 (7-9月)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1-9月)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1,072,377.53 | -893,278.62 | 不适用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027 | -0.0023 | 不适用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024 | -0.0073 | 不适用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027 | -0.0023 | 不适用 |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 35,973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全称) |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种类 |
吴鸣霄 | 5,061,457 | 人民币普通股5,061,457 |
周仁瑀 | 2,744,570 | 人民币普通股2,744,570 |
范文涛 | 2,6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2,600,000 |
桂冬生 | 1,781,542 | 人民币普通股1,781,542 |
林群伟 | 1,680,957 | 人民币普通股1,680,957 |
冼干全 | 1,385,600 | 人民币普通股1,385,600 |
陈平 | 1,247,615 | 人民币普通股1,247,615 |
李臣栋 | 1,030,000 | 人民币普通股1,030,000 |
叶建军 | 1,0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1,000,000 |
郑中 | 838,383 | 人民币普通股838,383 |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其他应收款比期初减少72.60%主要原因是本期收回以前年度股权拍卖款及无形资产转让款;
2、应付职工薪酬比期初减少100%主要原因是本期支付了职工工资;
3、应交税费比期初减少51.63%主要原因是本期缴纳了税款;
4、管理费用比上年同期增加61.16%主要原因是本期重组期间费用增加;
5、资产减值损失比上年同期减少214.25%主要原因是本期收回以前年度股权拍卖款及无形资产转让款导致减少计提资产减值损失。
6、营业外收入比上年同期增加1890.46%,主要原因是尖山光电承担与公司重组期间公司发生的部分日常费用。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在《重整计划》实施完毕后,已无任何经营性资产,公司的各项生产经营处于全面停顿状态,公司目前正在通过重大资产重组方式注入优良资产以恢复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
公司于2012年5月29日披露与浙江尖山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尖山光电”)进行重大资产重组的重组预案(详见公司临2012—015号公告)。由于受到全球经济下滑及太阳能光伏全行业收益持续下降等因素的影响,尖山光电业绩大幅下降导致重组工作推进困难,我公司与尖山光电经协商于2012年9月27日签署《终止协议》,决定终止双方签署的《重大资产重组框架协议》并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
公司于2012年9月27日与罗益(无锡)生物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罗益生物”)签订《重大资产重组意向性协议书》,确定罗益生物为公司新重组方。目前,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具体方案正在协商中,待相关方案确定后,将尽快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详见公司临2012—023号公告)。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现金分红政策执行情况。
广西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何京云
2012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