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银行等销售机构开通定投业务并参加部分销售机构开展的
电子银行申购、定投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为答谢广大投资者长期以来的信任与支持,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经与中国银行等销售机构协商一致,决定旗下中银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自2012年11月2日起在部分销售机构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并参加部分销售机构开展的电子银行申购、定投申购费率优惠活动。具体情况如下:
一、适用投资者范围
相关活动适用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和本基金《基金合同》规定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合法投资者。
二、相关业务开通事宜及费率优惠活动方案
1、定投业务及定投申购费率优惠活动
| 销售机构 | 业务开通时间 | 定投起点金额 | 定投费率优惠期间 | 定投费率优惠活动具体方案 |
| 中国银行 | 2012年11月2日 | 200元 | 2012年11月2日起,结束时间以中国银行公告为准 | 投资者通过中国银行办理本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原申购费率高于0.6%的,申购费率享受8折优惠,但折扣后的实际执行费率不低于0.6%;原申购费率等于、低于0.6%或适用固定费用的,则按原申购费率或固定费用执行。 |
| 交通银行 | 2012年11月2日 | 100元 | 2012年11月2日起,结束时间以交通银行公告为准 | 投资者通过交通银行办理本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原申购费率高于0.6%的,申购费率享受8折优惠,但折扣后的实际执行费率不低于0.6%;原申购费率等于、低于0.6%或适用固定费用的,则按原申购费率或固定费用执行。 |
| 华夏银行 | 2012年11月2号 | 100元 | 2012年11月2日起,结束时间以交通银行公告为准 | 投资者通过华夏银行办理本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其申购费率实行8折优惠,但优惠后申购费率不低于0.6%。优惠折扣后申购费率等于或低于0.6%的,按0.6%执行;若原申购费率低于0.6%或适用于固定费用的,则执行其规定的申购费率或固定费用,不再享有费率折扣。 |
| 中信银行 | 2012年11月2日 | 200元 | 暂无优惠、开通前另行公告 | 暂无优惠、开通前另行公告。 |
| 招商银行 | 2012年11月2日 | 300元 | 暂无优惠、开通前另行公告 | 暂无优惠、开通前另行公告。 |
| 民生银行 | 2012年11月2日 | 200元 | 暂无优惠、开通前另行公告 | 暂无优惠、开通前另行公告 |
2、电子银行申购费率优惠活动
| 销售机构 | 费率优惠期间 | 费率优惠活动具体方案 |
| 中国银行 | 2012年11月2日起,结束时间以中国银行公告为准 | 投资者通过中国银行网银系统申购本基金,原申购费率高于0.6%的,申购费率享受8折优惠,但折扣后的实际执行费率不低于0.6%;原申购费率等于、低于0.6%或适用固定费用的,则按原申购费率或固定费用执行。 |
| 华夏银行 | 2012年11月2日起,结束时间以华夏银行公告为准 | 投资者通过华夏银行网上银行申购本基金,其申购费率实行4折优惠,但优惠后申购费率不低于0.6%。优惠折扣后申购费率等于或低于0.6%的,按0.6%执行;若原申购费率低于0.6%或适用于固定费用的,则执行其规定的申购费率或固定费用,不再享有费率折扣。 |
| 交通银行 | 2012年11月2日起,结束时间以交通银行公告为准 | 投资者通过交通银行网上银行申购本基金,其申购费率实行4折优惠,但优惠后申购费率不低于0.6%。优惠折扣后申购费率等于或低于0.6%的,按0.6%执行;若原申购费率低于0.6%或适用于固定费用的,则执行其规定的申购费率或固定费用,不再享有费率折扣。 |
三、重要提示
1、上述优惠活动的解释权归各销售机构所有。投资者通过上述销售机构办理相关业务时,须遵循各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
2、本基金原申购费率参见《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
3、投资者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投和银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基金定投是引导投资者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者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
四、咨询办法
1、各销售机构客服电话及网址
| 销售机构 | 网址 | 客服电话 |
| 中国银行 | www.boc.cn | 95566 |
| 中信银行 | bank.ecitic.com | 95558 |
| 华夏银行 | www.hxb.com.cn | 95577 |
| 交通银行 | www.bankcomm.com | 95559 |
| 招商银行 | www.cmbchina.com | 95555 |
| 民生银行 | www.cmbc.com.cn | 95568 |
2、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联系方式
网站:www.bocim.com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5566;021-38834788
五、风险提示
1、投资者应当认真阅读拟投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及上述基金销售代理机构的业务规则等信息,了解拟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基金份额持有人在当期保本周期内申购或转换入,或在当期保本周期到期日前(不包括该日)赎回或转换出的基金份额不适用保本条款(具体保本条款详见本基金法律文件)。
2、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2年10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