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99 证券简称:圣农发展 公告编号:2012-058
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履行相关承诺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部下发的《关于对上市公司的股东、关联方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履行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的通知》(上市部函[2012]465号)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福建监管局下发的《关于对上市公司承诺履行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的通知》(闽证监公司字[2012]43号),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或“圣农发展”)对公司、公司控股股东福建省圣农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圣农实业”)及公司实际控制人(傅光明先生、傅长玉女士和傅芬芳女士)历年来承诺事项和履行情况进行自查。经自查,公司及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相关承诺事项均已履行完毕或正在履行,未发现违反承诺的行为。
现将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已承诺且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汇报如下:
一、全体董监高限售承诺
| 序号 | 项目 | 内容 |
| 1 | 承诺主体 | 傅光明、傅芬芳、傅细明、李文迹、陈榕、陈剑华、严高荣、刘亚彬、张玉勋、叶蔚、胡宝珍、陈守德、吴宝成 |
| 2 | 承诺事项 | 限售承诺 |
| 3 | 承诺内容 | 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圣农发展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的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圣农发展的股份。 |
| 4 | 承诺公布时间 | 2012年7月27日 |
| 5 | 承诺履行期限 | 2012年7月27日至2015年7月26日 |
| 6 | 履行状况 | 正在履行 |
| 7 | 未按期履行的原因 | 不适用 |
| 8 | 解决方案 | 不适用 |
二、避免同业竞争承诺
| 序号 | 项目 | 内容 |
| 1 | 承诺主体 | 圣农实业以及实际控制人 |
| 2 | 承诺事项 | 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
| 3 | 承诺内容 | 为了避免将来发生同业竞争,圣农实业及实际控制人于2008年1月31日向本公司出具了《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承诺在其单独或共同实际控制本公司期间,承诺人及其单独或共同控制的其他企业或经济组织(不含本公司)不会在中国境内外直接或间接地以下列形式或其他任何形式从事与本公司主营业务或者主要产品相竞争或构成竞争威胁的业务活动,包括但不限于:(1)从事饲料加工、种鸡养殖、种蛋孵化、肉鸡饲养、肉鸡屠宰加工与销售业务,(2)投资、收购、兼并或以托管、承包、租赁等方式经营任何从事饲料加工、种鸡养殖、种蛋孵化、肉鸡饲养、肉鸡屠宰加工与销售业务的企业或经济组织,(3)向与本公司存在竞争关系的企业或经济组织在资金、业务及技术等方面提供任何形式的支持或帮助;若本公司将来开拓新的业务领域,本公司享有优先权,承诺人及其单独或共同控制的其他企业或经济组织(不含本公司)将不再发展同类业务。 |
| 4 | 承诺公布时间 | 2008年1月31日 |
| 5 | 承诺履行期限 | 长期有效 |
| 6 | 履行状况 | 正在履行 |
| 7 | 未按期履行的原因 | 不适用 |
| 8 | 解决方案 | 不适用 |
三、关于避免与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 序号 | 项目 | 内容 |
| 1 | 承诺主体 | 圣农实业以及实际控制人 |
| 2 | 承诺事项 | 关于避免与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
| 3 | 承诺内容 | 圣农实业承诺:在本公司作为圣农发展的控股股东期间,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将尽可能避免与圣农发展之间的关联交易。对于无法避免或者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包括但不限于商品交易、相互提供服务等),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一律严格遵循有偿、公平交易、价格公允的原则,并依据圣农发展的《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有关制度性文件的规定履行合法审批程序并订立相关协议/合同,及时进行信息披露,规范相关交易行为,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进行利益输送或损害圣农发展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实际控制人承诺:在我们作为圣农发展的实际控制人期间,我们及我们单独或共同控制的其他企业将尽可能避免与圣农发展之间的关联交易。对于无法避免或者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包括但不限于商品交易、相互提供服务等),我们及我们单独或共同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一律严格遵循有偿、公平交易、价格公允的原则,并依据圣农发展的《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有关制度性文件的规定履行合法审批程序并订立相关协议/合同,及时进行信息披露,规范相关交易行为,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进行利益输送或损害圣农发展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
| 4 | 承诺公布时间 | 2008年1月31日 |
| 5 | 承诺履行期限 | 长期有效 |
| 6 | 履行状况 | 正在履行 |
| 7 | 未按期履行的原因 | 不适用 |
| 8 | 解决方案 | 不适用 |
四、关于不违规向第三方提供资金的承诺
| 序号 | 项目 | 内容 |
| 1 | 承诺主体 | 圣农实业以及实际控制人 |
| 2 | 承诺事项 | 关于不违规向第三方提供资金的承诺 |
| 3 | 承诺内容 | 在我们作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董事期间,在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审议公司违规向关联企业及其他企业提供借款或者公司违规向关联企业及其他企业借入款项的议案时,我们将对该等议案投反对票,以保护公司及其他中小股东的利益。若公司因其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与关联企业之间相互提供借款的行为被政府主管部门处罚,我们愿意对公司因受处罚而产生的经济损失进行等额补偿,我们对上述补偿义务承担个别及连带的责任。 |
| 4 | 承诺公布时间 | 2008年1月31日 |
| 5 | 承诺履行期限 | 长期有效 |
| 6 | 履行状况 | 正在履行 |
| 7 | 未按期履行的原因 | 不适用 |
| 8 | 解决方案 | 不适用 |
五、未来三年利润分配承诺
| 序号 | 项目 | 内容 |
| 1 | 承诺主体 | 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 2 | 承诺事项 | 未来三年利润分配承诺 |
| 3 | 承诺内容 | (2)公司利润分配的最低现金分红比例:在保证公司能够持续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如公司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除外)发生,在未来三年,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10%,且任意连续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原则上应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具体每个年度的分红比例由董事会根据公司年度盈利状况和未来资金使用计划提出预案。 (3)利润分配方案的制定及执行:公司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由公司董事会提出利润分配预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接受所有股东、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对公司利润分配预案的建议和监督。在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应当在股东大会召开后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
| 4 | 承诺公布时间 | 2012年6月12日 |
| 5 | 承诺履行期限 | 长期有效 |
| 6 | 履行状况 | 正在履行 |
| 7 | 未按期履行的原因 | 不适用 |
| 8 | 解决方案 | 不适用 |
六、关于为公司债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承诺
| 序号 | 项目 | 内容 |
| 1 | 承诺主体 | 圣农实业 |
| 2 | 承诺事项 | 关于为公司债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承诺 |
| 3 | 承诺内容 | 如圣农发展因受不可预知因素的影响导致无法按期偿付本次债券本息,圣农实业将按其出具的《担保函》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担保责任,保证的范围为本次债券本金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 |
| 4 | 承诺公布时间 | 2011年11月28日 |
| 5 | 承诺履行期限 | 长期有效 |
| 6 | 履行状况 | 正在履行 |
| 7 | 未按期履行的原因 | 不适用 |
| 8 | 解决方案 | 不适用 |
七、关于承诺公司债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时应履行的事项
| 序号 | 项目 | 内容 |
| 1 | 承诺主体 | 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 2 | 承诺事项 | 关于承诺公司债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时应履行的事项 |
| 3 | 承诺内容 | 3、调减或停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和奖金; 4、主要责任人不得调离。 |
| 4 | 承诺公布时间 | 2011年11月29日 |
| 5 | 承诺履行期限 | 长期有效 |
| 6 | 履行状况 | 正在履行 |
| 7 | 未按期履行的原因 | 不适用 |
| 8 | 解决方案 | 不适用 |
八、发行公司债券时做出的发行人承诺
| 序号 | 项目 | 内容 |
| 1 | 承诺主体 | 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 2 | 承诺事项 | 发行公司债券时做出的发行人承诺 |
| 3 | 承诺内容 | 13、自持债券说明。经债券受托管理人要求,发行人应立即提供关于尚未注销的自持债券数量(如适用)的证明文件,该证明文件应由至少两名发行人董事签名。 14、其他。发行人应按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履行其他义务。 |
| 4 | 承诺公布时间 | 2011年12月 |
| 5 | 承诺履行期限 | 长期有效 |
| 6 | 履行状况 | 正在履行 |
| 7 | 未按期履行的原因 | 不适用 |
| 8 | 解决方案 | 不适用 |
特此公告。
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二年十月三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