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其股东、关联方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情况公告
关于公司及其股东、关联方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情况公告
2012-10-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762 证券简称:西藏矿业 公告编号:临 2012-007
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其股东、关联方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情况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拉萨监管局《关于对上市公司的股东、关联方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履行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的通知》(藏证监发[2012]127号)要求,现对公司的股东、关联方以及公司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情况公告如下:
| 承诺事项 | 承诺人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 | 承诺 期限 | 履行情况 |
| 上上市承诺 | 本公司 | 1、自觉接受证券管理部门的监督和管理,认真听取政府、股东、 证券管理部门、证券经营部门和社会公众的意见、建议和批评。 2、准确和及时地公告本公司中期报告、 年度报告及经营业绩资料和披露本公司重大经营活动信息。 3、本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如发生人事变动或前述人持有本公司股份数量发生变化时,及时报告证券管理机关,并及时通过证券管理部门指定的媒体通告社会公众。4、本公司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利用内幕消息和不正当手段直接或间接从事任何目的的股票投机交易。 5、 董事会及各位董事保证不就任何未经主管机关审阅的可能影响股价变动的重大信息私自公告或发表意见。 6、本公司没有无记录负债。 | 1997年7月8日 | 无 | 正在履行中。截止公告日,本公司未出现违反承诺的情行。 |
| 西藏自治区矿业发展总公司(本公司控股股东) | 忠实履行法律规定的股份公司大股东的诚信义务,对于双方共同从事的铬矿生产,采取一视同仁的态度,严格按市场规则经营。 | 1997年7月8日 | 无 | 正在履行中。截止公告日,西藏自治区矿业发展总公司未出现违反承诺的情行。 | |
| 再融资承诺 | 西藏自治区矿业发展总公司 (本公司控股股东) | 三、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2010年5月5日,矿业总公司与本公司签订了《附条件生效之认购合同》,约定:“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锁定期按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执行。认购人认购的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 | 2011年5月12日 | 36个月 | 正在履行中。截止公告日,西藏自治区矿业发展总公司未出现违反承诺的情行。 |
特此公告。
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二年十月三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