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企信用档案建设即将启动
2012-10-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记者 于祥明 ○编辑 衡道庆
为切实推动解决药品安全领域诚信缺失问题,9月4日,发改委、央行、工信部、商务部、卫生部、工商总局和食品药品监管局等七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药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就此,发改委有关机构负责人昨天在答记者问时表示,短期内将启动药品生产经营企业信用档案领域的征信工作,并初步建立药品生产经营企业信用档案。
《指导意见》共提出了13个方面的任务和要求。其中,前六个方面对药品安全领域各环节(研发、产品质量、流通、招标采购、临床使用、广告)的信用建设提出了具体要求;后七个方面主要从药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的运行机制和保障措施(制度建设、信息资源整合、分类监管、失信联合惩戒、行业自律、部门协同、宣传教育)角度提出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