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关联方及公司承诺履行情况的公告
关于股东、关联方及公司承诺履行情况的公告
2012-11-0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601288 股票简称:农业银行 编号:临2012-033号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关联方及公司承诺履行情况的公告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北京证监局《关于对北京辖区上市公司的股东、关联方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履行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的通知》(京证公司发〔2012〕182号)的要求,现将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行”)的股东、关联方以及本行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情况公告如下:
| 承诺主体 | 承诺事项 | 具体承诺内容 | 作出承诺时点 | 承诺履行期限 | 截至到目前的履行情况 |
| 财政部 | 股份锁定承诺 | 自本行A 股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和间接持有的本行A 股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也不由本行回购该部分股份。但持有的本行A 股股份在获得中国证监会或国务院授权的证券审批机构批准转为H 股后,转为H 股的部分将不受上述三十六个月锁定期限制。 | 2010年7月15日 | 2013年7月15日 | 未到期,正常履行 |
| 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股份锁定承诺 | 自本行A 股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和间接持有的本行A 股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也不由本行回购该部分股份。但持有的本行A 股股份在获得中国证监会或国务院授权的证券审批机构批准转为H 股后,转为H 股的部分将不受上述三十六个月锁定期限制。汇金公司承诺境内外法律及监管规定对汇金公司作为本行发起人持有的股份有锁定期限制的,从其规定。 | 2010年7月15日 | 2013年7月15日 | 未到期,正常履行 |
| 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避免同业竞争承诺 | (三)尽管有上述第(一)和(二)条的规定,鉴于汇金公司是中国政府设立的从事金融/银行业投资的国有投资公司,汇金公司可以通过其他下属企业,以任何形式(包括但不限于独资经营、合资或合作经营以及直接或间接拥有其他公司或企业的股票或其他权益)在中国境内或者境外从事或参与任何竞争性商业银行业务。 (四)汇金公司作为中国政府设立的从事金融/银行业投资的国有投资公司,应公平地对待其所投资的商业银行,不得将其所取得或可能取得的经营商业银行业务的政府批准、授权、许可或业务机会授予或提供给任何商业银行,亦不得利用其本行股东的地位或利用该地位获得的信息作出不利于本行而有利于其他其所投资的商业银行的决定或判断,并应避免该种客观结果的发生。汇金公司在行使其本行股东权利时应如同其所投资的商业银行仅有本行,为本行的最大或最佳利益行使其股东权利,不得因其投资于其他商业银行而影响其作为本行股东为本行谋求最大或最佳利益的商业判断。 | 2010年7月15日 | 长期有效 | 持续承诺,正常履行 |
|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 | 股份锁定承诺 | 所持已购本行股份须自交易完成日起锁定五年,或自本行首次公开发行定价日起锁定三年,以较长时间为准。在本行自交易完成日起五年内完成首次公开发行的前提下,在锁定期满后一年内,可以转让总计不超过30%的已购股份(包括任何已购股份产生的分股、拆股、送股和配股);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可以转让总计不超过60%的已购股份(包括任何由已购股份产生的分股、拆股、送股和配股)。 | 2010年4月21日 | 2017年4月21日 | 未到期,正常履行 |
特此公告。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十月三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