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资子公司签署日常经营合同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583 证券简称:海能达 公告编号:2012-072
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签署日常经营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合同签署概况
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2年10月30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了《关于全资子公司项目中标的公告》(公告编号:2012-071)的事项。2012年10月31日,公司收到了全资子公司哈尔滨海能达科技有限公司与哈尔滨市公安局签署的关于“哈尔滨市公安局数字化集群通信系统采购项目”的《黑龙江省政府采购合同》(试行)(以下简称“合同”)。
1、交易对方:哈尔滨市公安局
2、供 应 商:哈尔滨海能达科技有限公司
3、签署地点:哈尔滨市
4:合同标的:PDT数字集群通信系统
5、合同金额:人民币1,616万元
6、交货时间:2012年11月30日
二、交易对方介绍
1.基本情况:哈尔滨市公安局属国家政府部门,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与其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
2.公司2011年度与哈尔滨市公安局未发生类似业务交易。
3.哈尔滨市公安局属国家政府部门,履约能力强。
三、合同的主要内容
1、交易双方:
甲方:哈尔滨市公安局
乙方:哈尔滨海能达科技有限公司
2、合同金额:人民币1,616万元
3、合同标的:PDT数字集群通信系统
4、交付与验收:交货时间为2012年11月30日,交货地点为哈尔滨市公安局;甲方应当在到货(安装、调试完)后7个工作日内进行验收,逾期不验收的,乙方可视同验收合格。在验收过程中发现乙方有违约问题,可暂缓资金结算,待违约问题解决后,方可办理资金结算事宜。甲方对验收有异议的,在验收后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乙方应自收到甲方书面异议后20日内及时予以解决。
5、售后服务:货物保修起止时间为设备验收合格之日起三年内,保修期内免费质保。
6、付款方式和期限:货物到场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45%款项(即人民币7,272,000元),设备安装完成验收后支付合同总金额50%(即人民币8,080,000元),设备运行1年无质量问题,由使用单位签字后,支付剩余款项(即人民币808,000元)。
7、违约责任:乙方所提供的货物规格、技术标准、材料等质量不合格的,应及时更换,更换不及时的按逾期交货处罚;因质量问题甲方不同意接受的或特殊情况甲方同意接受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货款额5%违约金并赔偿甲方经济损失;乙方提供的货物如侵犯了第三方合法权益而引发的任何纠纷或诉讼,均由乙方负责交涉并承担全部责任;因包装、运输引起的货物损坏,按质量不合格处罚;甲方无故延期接受货物、乙方逾期交货的,每天向对方偿付违约货款额3%。违约金,但违约金累计不得超过违约货款额5%,超过30天对方有权解除合同,违约方承担因此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延期支付货款的,每天向乙方偿付延期货款额3%。滞纳金,但滞纳金累计不得超过延期货款额5%;乙方未按本合同和投标文件中规定的服务承诺提供售后服务的,乙方应按本合同合计金额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乙方提供的货物在质量保证期内,因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和其它质量原因造成的问题,由乙方负责,费用从质量保证金中扣除,不足另补;其他违约行为按违约货款额5%收取违约金并赔偿经济损失。
四、合同履行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本项目合同金额占公司2011年经审计营业总收入的1.3%,合同的履行会对公司未来总收入和营业利润产生一定的积极影响;该项目是哈尔滨市公安模拟集群系统向PDT数字集群系统平滑升级的一期项目,也是我国第一个采用PDT标准建设公安数字集群网络的省会城市,对其它城市的模拟集群系统数字化升级具有良好的示范效应。
本项目合同的履行不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履行合同而对甲方形成依赖。
五、风险提示
公司在PDT数字集群专网建设方面项目经验相对欠缺,存在一定的履约风险;另外,合同履行存在受不可抗力影响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哈尔滨海能达科技有限公司与哈尔滨市公安局签署的《黑龙江省政府采购合同》(试行)。
特此公告。
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11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