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司、股东及关联方承诺履行情况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565 证券简称:上海绿新 公告编号:2012-047
上海绿新包装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及关联方承诺履行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监管局《关于开展上市公司承诺履行情况检查的通知》的要求,上海绿新包装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本公司”或“发行人”)对自公司上市以来的有关承诺事项及其履行情况进行了梳理和自查,不存在承诺主体违反承诺事项的情形。现将本公司股东、关联方及本公司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情况进行专项披露如下:
一、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上市承诺)
(一)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1、承诺主体:顺灏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下称“ 顺灏投资”)
2、承诺内容:
发行人控股股东顺灏投资承诺,自股份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所持有的股份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股份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王丹和张少怀承诺,自股份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间接持有的股份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股份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上述锁定期限届满后,本人在股份公司担任董事期间,每年转让间接持有的股份公司股份不超过25%,且本人不再担任股份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后半年内,不转让该部分间接持有的股份公司股份。本人自申报离任6个月后的12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股份公司股票数量,不超过本人间接持有的股份公司股票总数的50%。
3、承诺期限:2011年3月~2014年3月
4、履行情况:截至本公告日,顺灏投资不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形,承诺正在履行中。
(二)公司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1、承诺主体:公司现任董事刘炜、宁雨洁,离任董事张方;现任监事会主席伍宝中、监事周寅珏;现任高级管理人员袁晨、吕忠泽、戴茂滨。
2、承诺内容:自股份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 12个月锁定期限届满后,本人在股份公司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间接持有的股份公司股份不超过25%,且本人不再担任股份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后半年内,不转让该部分间接持有的股份公司股份。
3、承诺期限:至离职后半年
4、履行情况:截至本公告日,各承诺主体不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形,承诺正在履行中。
二、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上市承诺)
(一)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1、承诺主体:顺灏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下称“顺灏投资”)
2、承诺内容:
根据公司控股股东顺灏投资出具的《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函》 有关内容约定,顺灏投资及顺灏投资控股企业、参股企业不存在以任何形式从事或参与与股份公司主营业务构成竞争关系的业务或活动;顺灏投资避免投资于任何从事与股份公司的主营业务及其他业务相同或相似的业务(以下称“竞争业务”)的公司或企业,并促使顺灏投资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所有公司或下属企业不从事竞争业务;顺灏投资承诺,股份公司在从事竞争业务时始终享有优先权。同时,顺灏投资承诺不致因股份公司开展业务发展规划、募股资金运用、收购兼并、合并、分立、对外投资、增资等活动而违反上述承诺。顺灏投资如违反上述承诺,应赔偿股份公司及股份公司其他股东因此遭受的一切经济损失。本承诺函一经作出,即不可撤销。
公司实际控制人王丹和张少怀出具了《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函》 承诺,本人及本人控股企业、参股企业不存在以任何形式从事或参与与股份公司主营业务构成竞争关系的业务或活动;避免投资于任何从事与股份公司的主营业务及其他业务相同或相似的业务(以下称“竞争业务”)的公司和企业,并促使本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公司或下属企业不从事竞争业务;本人承诺,股份公司在从事竞争业务时始终享有优先权。同时,本人承诺不致因股份公司开展业务发展规划、募集资金运用、收购 兼并、合并、分立、对外投资、增资等活动而违反上述承诺。本人如违反上述承诺,应赔偿股份公司及股份公司其他股东因此遭受的一切经济损失。本承诺函一经作出,即不可撤销。
3、承诺期限:长期有效
4、履行情况:截至本公告日,顺灏投资及实际控制人王丹、张少怀不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形,承诺正在履行中。
三、本公司不进行高风险投资的承诺
1、承诺主体:上海绿新包装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或本公司”)
2、承诺内容:公司承诺,使用超募资金完成对福建泰兴特纸有限公司85%股权收购后的12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
3、承诺期限:2012年06月15日-2013年06月15日
4、履行情况:截至本公告日,承诺正在履行中。
特此公告
上海绿新包装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11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