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有限公司异议股东现金选择权实施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0985 证券简称:雷鸣科化 编号:临2012—044
安徽雷鸣科化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湖南西部民爆
股份有限公司异议股东现金选择权实施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徽雷鸣科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已于2012年10月26日分别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中国证券报B248版、上海证券报A12版、证券日报E22版刊登了《安徽雷鸣科化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湖南西部民爆股份有限公司异议股东现金选择权申报公告》(公告编号2012-038),并于2012年10月31日分别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中国证券报B103版、上海证券报A36版、证券日报E13版刊登了《安徽雷鸣科化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湖南西部民爆股份有限公司异议股东现金选择权实施第一次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2-042),本公司现就本次申报现金选择权相关事宜发布第二次提示性公告,本提示性公告仅对本次现金选择权申报的相关事宜进行说明,不构成对投资者申报行使现金选择权的建议。提示的具体内容如下:
重要提示
● 2012年10月25日,本公司股票收盘价为11.31元/股,现金选择权行权价格为12.96元/股。该价格系审议本次吸收合并事项的首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2012年1月30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的交易均价13.06元/股扣除自该定价基准日以来分红而做出调整的价格(2012年8月17日公司实施了201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
● 投资者欲了解本次吸收合并详情,应阅读本公司于2012年10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刊登的《安徽雷鸣科化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合并湖南西部民爆股份有限公司暨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修订稿)》(简称“吸收合并报告书”)全文或摘要。
● 申报主体:本公司异议股东现金选择权实施股权登记日为2012年10月30日,于该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异议股东均可按现金选择权申报公告的规定申报行使现金选择权,非异议股东申报无效。
● 申报时间:2012年10月31日至11月2日的9:30-11:30、13:00-15:00,期间公司股票停牌。
● 申报方式:本公司异议股东现金选择权的申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申报,本公司不提供现场申报方式。
● 申报代码:706021
申报简称:雷鸣现金
● 申报方向:申报卖出;“申报买入”为无效申报。
● 根据本次换股吸收合并方案,由第三方淮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向本公司异议股东提供现金选择权。
● 投资者应当核对持有的异议股份数量,申报的非异议股份数量将在申报结束后继续被冻结,直至现金选择权实施完毕后才解冻。
一、异议股东现金选择权申报基本情况
1、异议股东
异议股东为在本公司2012年6月20日召开的股东大会上对关于安徽雷鸣科化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合并湖南西部民爆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投出有效反对票,并持续保留股票至现金选择权申报日的本公司股东;非异议股东的申报无效。
股东大会投出有效反对票的异议股份合计数为10,156,741股。
2、申报时间:2012年10月31日至11月2日的9:30-11:30、13:00-15:00,期间公司股票停牌。
3、申报方式: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申报;本公司不提供现场申报方式。
4、申报代码:706021
5、申报简称:雷鸣现金
6、申报方向:申报卖出,“申报买入”为无效申报。申报有效期内,当天可以撤单,次日开始不得撤回。
7、收购价格:12.96元/股。
8、申报数量:
申报股份数量的上限是对本公司吸收合并方案投出的有效反对票数并剔除被司法冻结、设定质押或其他第三方权利、被司法强制扣划后的股份数量。
2012年6月20日股东大会后至收购请求权申报日期间发生股票卖出行为的,享有现金选择权的股份数量相应减少;异议股东卖出股票后又发生买进行为的,享有现金选择权的股份数量不增加。异议股份数量上限为该异议股东在股东大会时投出的有效反对持股数减去该期间该股东减少股份数量的余额,如该余额为负数,则异议股份数量上限为零。
同一股票账户在申报有效期内可多次申报,有效申报数量为各次申报卖出数量之和,但不超过申报数量上限。
9、现金选择权的提供方为淮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异议股东行使现金选择权,相当于以12.96元/股将异议股份出售给淮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二、现金选择权实施时间安排
| 时间 | 事项 |
| 2012年10月26日(周五) | 现金选择权实施方案公告日 |
| 2012年10月30日(周二) | 现金选择权实施股权登记日(现金选择权实施前最后一个交易日) |
| 2012年10月31日(周三) | 现金选择权实施第一次提示性公告刊登日 |
| 2012年10月31日―11月2日(周三―周五) | 接受现金选择权申报期间,期间本公司股票停牌。 |
| 2012年11月2日(周五) | 现金选择权实施第二次提示性公告刊登日 |
| 2012年11月5日 | 现金选择权申报数据整理日 |
| 2012年11月6日(周一) | 现金选择权实施结果公告日,同时公司股票复牌。 |
本公司将在现金选择权申报结束后,尽快公告现金选择权的申报结果。
三、注意事项
1、申报方向只能是申报卖出,申报买入无效;申报有效期内,当天可以撤单,次日开始不得撤回。
2、异议股东申报前应与质权人或司法机关协商解除质押或司法冻结;清算时仍存在质押或司法冻结的股份,其收购请求权申报属于无效申报。
3、对于同一账户中的异议股份,异议股东可全部或部分申报卖出。
4、股份保管:有效申报的股份将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予以临时保管。股份在临时保管期间,股东不得再行转让该部分股份。
5、费用:股东申报现金选择权及后续股份过户过程中,转受让双方各自按相关规定支付税费。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员:周锋 张友武
联系地址:安徽雷鸣科化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联系电话:0561-4948135、4948188
传真:0561-3091910
五、后续事宜
1、本次申报有效期满后,本公司将另行发布申报结果公告,请投资者关注资金到账日。
2、本公司股票将于刊登“现金选择权申报结果公告”当日恢复交易。
五、备查文件
1、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现金选择权提供方淮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营业执照及办理指定交易的股票账户。
特此公告。
安徽雷鸣科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11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