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尚未履行完毕承诺情况的公告
关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尚未履行完毕承诺情况的公告
2012-11-0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简称:武钢股份 公司债简称:11武钢债 临2012-024
股票代码:600005 公司债代码:122128
武汉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尚未履行完毕承诺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对上市公司的股东及关联方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履行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的通知》要求,武汉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就本公司及控股股东武汉钢铁(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或“武钢集团”)承诺事项的履行情况公告如下:
| 承诺类型 | 承诺方 | 承诺内容 | 是否有履行期限 | 是否及时严格履行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 |
| 解决同业竞争 | 武汉钢铁(集团)公司 | 1998年武钢集团在武钢股份上市前所作出不竞争承诺:为避免同业竞争,集团公司在1998年3月3日签订的《重组协议》中承诺:当股份公司在任何已发行股份于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期间,如集团公司在股份公司的已发行股本中实益拥有不少于30%的股份(或根据有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或任何其它有关法律或规定集团公司被视为股份公司的控股股东),集团公司及非上市集团的任何其它成员将不会在中国境内或境外,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由其单独经营,通过合资经营或拥有另一公司或企业股份或其它权益)参与任何与(或可能与)股份公司及/或子公司之商业活动构成竞争之任何商业活动。 | 否 | 是 | — |
| 解决同业竞争 | 武汉钢铁(集团)公司 | 2003年武汉钢铁(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在武钢股份增发新股前所作出不竞争承诺:2003年11月16日,集团公司为避免潜在的同业竞争对武钢股份利益产生的损害,与武钢股份签署的《钢铁主业收购协议》中作出了相关不竞争承诺,重申其与武钢股份于1998年3月3日签署的《资产重组协议》中的不竞争承诺仍然有效。 | 否 | 是 | — |
| 解决同业竞争 | 武汉钢铁(集团)公司 | 2007年武汉钢铁(集团)公司在武钢股份发行分离交易可转债时所作出避免和消除同业竞争的承诺:武汉钢铁(集团)公司于2007年3月12日出具了《关于避免和消除未来可能对武汉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构成的同业竞争的承诺函》,承诺:武汉钢铁(集团)公司未来如实质性获得从事与武汉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同类业务的商业机会,且该等商业机会所形成的资产和业务与武汉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可能构成潜在同业竞争,武汉钢铁(集团)公司承诺:(1)在武汉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提出要求时,武汉钢铁(集团)公司将向武汉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出让该等商业机会或该等商业机会所形成的出资、股份或权益,在同等条件下给予武汉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优先受让的权利。(2)采取其他有效措施避免和消除同业竞争。 | 否 | 是 | — |
| 解决同业竞争 | 武汉钢铁(集团)公司 | 2010年武汉钢铁(集团)公司(以下简称“武钢集团”、“本公司”)在武钢股份配股时所作出的避免和消除同业竞争承诺:武钢集团于2010年12月23日出具了《承诺函》,承诺:本公司将尽最大努力逐步促使控制的其他钢铁主业相关业务达到上市条件,在相关业务达到上市条件且注入符合武钢股份中小股东利益,操作合法合规的前提下,本次配股完成后,本公司承诺将在5年内将成熟的其他钢铁主业相关业务通过适当方式注入武钢股份。 | 是 | 是 | — |
| 盈利预测及补偿 | 武汉钢铁(集团)公司 | 2010年8月19日,武汉钢铁(集团)公司(以下简称“武钢集团”)在武钢股份配股时出具了《武汉钢铁(集团)公司关于对武汉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补偿的承诺》,承诺:北京京都中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采用收益法对本次拟收购的与冶金渣利用相关的经营性资产和负债的价值进行了评估,预测其2011、2012、2013年的净利润分别为8,641.82万元、8,867.13万元和9,016.67万元。在未发生不可抗拒力(自然灾害、政府行为、社会异常事件等)情况下,若与冶金渣利用相关的经营性资产和负债在武钢股份实施收购完毕后3年内某一会计年度的净利润未能达到上述净利润预测数标准,差额部分将由武钢集团在武钢股份该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公告15日内以现金形式向武钢股份如数补足。 | 是 | 是 | — |
| 置入资产价值保证及补偿 | 武汉钢铁(集团)公司 | 2010年8月19日,武汉钢铁(集团)公司(以下简称“武钢集团”)在武钢股份配股时出具了《武汉钢铁(集团)公司关于对武汉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补偿的承诺》,承诺:本次收购完成后3年内,如武钢股份对本次拟收购的武钢集团持有的武汉钢铁集团鄂城钢铁有限责任公司77.6%的股权、武汉钢铁集团粉末冶金有限责任公司100%的股权、科研类实物资产计提大额减值准备,武钢集团将在武钢股份该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公告15日内以现金形式按所计提大额减值准备的金额向武钢股份如数补足。 | 是 | 是 | — |
| 其他 | 武汉钢铁(集团)公司 | 2010年武汉钢铁(集团)公司(以下简称“武钢集团”、“本公司”)在武钢股份配股时所作出的商标转让承诺:武钢集团于2010年10月14日出具了《武汉钢铁(集团)公司关于武汉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商标转让事项的承诺函》,承诺:在国际商标工作注册完成后,本公司将尽快完成商标转让工作。 | 否 | 是 | — |
| 其他 | 武汉钢铁(集团)公司 | 2010年武汉钢铁(集团)公司(以下简称“武钢集团”)在武钢股份配股时所作出的确保武钢股份在财务公司存款及结算资金安全承诺:武钢集团于2010年11月12日出具了《承诺函》,承诺:(1)依法加强管理,确保财务公司依法经营,保障武钢股份在财务公司存款及结算资金的安全;(2)如武钢股份在财务公司的存款及结算资金产生风险,武钢集团将保证武钢股份的资金安全,并代财务公司全额偿付。 | 否 | 是 | — |
| 其他 | 武汉钢铁(集团)公司 | 2010年武汉钢铁(集团)公司(以下简称“武钢集团”)在武钢股份配股时所作出的武钢股份总经理领取薪酬承诺:武钢集团于2010年12月18日出具了《承诺函》,承诺:自2011年1月1日起,武钢股份总经理将自武钢股份领取薪酬。 | 否 | 是 | — |
特此公告。
武汉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11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