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封面
  • 2:要闻
  • 3:财经新闻
  • 4:公司
  • 5:市场
  • 6:互动
  • 7:书评
  • 8:一周财经大观
  • 9:股市行情
  • 10:市场数据
  • 11:信息披露
  • 12:信息披露
  • 13:信息披露
  • 14:信息披露
  • 15:信息披露
  • 16:信息披露
  • 17:信息披露
  • 18:信息披露
  • 19:信息披露
  • 20:信息披露
  • 21:信息披露
  • 22:信息披露
  • 23:信息披露
  • 24:信息披露
  • 25:信息披露
  • 26:信息披露
  • 27:信息披露
  • 28:信息披露
  • 29:信息披露
  • 30:信息披露
  • 31:信息披露
  • 32:信息披露
  • 33:信息披露
  • 34:信息披露
  • 35:信息披露
  • 36:信息披露
  • 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市公司股东、关联方及上市公司承诺履行情况的公告
  • 河南天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 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及关联方承诺履行情况的公告
  •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市公司股东、
    关联方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履行情况的公告
  • 北京万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市公司股东、关联方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履行情况的公告
  • 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2012年11月3日   按日期查找
    24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 24版:信息披露
    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市公司股东、关联方及上市公司承诺履行情况的公告
    河南天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及关联方承诺履行情况的公告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市公司股东、
    关联方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履行情况的公告
    北京万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市公司股东、关联方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履行情况的公告
    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更多新闻请登陆中国证券网 > > >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400-820-0277) 。
     
    稿件搜索:
      本版导航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收藏 | 打印 | 推荐  
    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2-11-0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230 股票简称:沧州大化 编号:2012-21号

      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 本次会议无否决提案。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2年11月2日上午8:30在沧州大化集团公司办公楼第一会议室召开。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和股东代表共3人,代表股权145,337,679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56.04%。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武洪才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及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已于2012年10月18日通知全体股东。

      二、提案审议情况

      1、会议以145,337,679股赞成,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用201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会议决定聘请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相关费用授权经营班子依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

      2、会议以145,337,679股赞成,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修订情况如下:

      将原第二章“经营宗旨和范围”的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合成氨、尿素的生产、销售;硝酸、三聚氰胺、工业循环水、DNT产品、TDI产品及盐酸的生产及销售;化工、机械、电气、仪表技术及劳务服务。

      修改为:

      第二章“经营宗旨和范围”的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合成氨、尿素的生产、销售;硝酸、工业循环水、DNT产品、TDI产品及盐酸的生产及销售;化工、机械、电气、仪表技术及劳务服务;货物进出口。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三、律师见证情况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谭四军律师到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合法,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规范意见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监事签署的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2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