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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软件产品增值税退税款及项目补助资金的公告
    2012-11-0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231 证券简称:奥维通信 公告编号:2012-035

      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软件产品增值税退税款及项目补助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1.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00号)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按17%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

      经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申请,国家有关税务部门审核批准,公司所属期为2012年1月至2012年6月的相关退税手续已经办理完毕,并于2012年10月30日收到软件产品增值税退税款2,461,201.28元。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该退税所得将计入公司2012年度的营业外收入,对公司2012年度损益产生积极影响。

      2.根据沈阳市东陵区(浑南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发的《关于下达2012年沈阳市东陵区(浑南新区)科学技术计划的通知》(沈东陵(浑南)政办发[2012]54号),公司申报的“数字多媒体广播发射机系统产业化”项目获得批准,并于2012年10月31日收到该项目的补助资金100万元。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在收到项目拨款后做相应的会计处理,最终会计处理以会计师审计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二年十一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