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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修正稿)》的修订说明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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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徽丰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二十一次(临时)董事会决议公告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修正稿)》的修订说明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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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修正稿)》的修订说明公告
    2012-11-0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133 股票简称:东湖高新 公告编号:临2012-59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修正稿)》的修订说明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12年5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等相关文件。

      2012年7月24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2012年第19次工作会议审核,本公司发股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宜获有条件通过。

      2012年9月24日,本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湖北省联合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2】1240号),核准本公司向湖北省联合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发行96,308,869股股份购买资产,核准本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41,882,955股新股募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配套资金。该批复自核准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对本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反馈及重组委会后反馈的要求,本公司对重组报告书进行了部分补充、修改与完善。重组报告书补充和修改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本次重组已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核准文件,已取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重组委有条件通过,重组报告书在本次交易的决策程序、重大事项提示等处增加了本次重组取得上述批准、核准或通过的说明。

      二、补充说明公司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失败的解决方式、募集资金的必要性、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内部控制制度。详见交易报告书“第一章 交易概述”之“七 募集资金用途”之“(一)本次配套募集资金的必要性分析”、“(二)本次配套资金的数额与上市公司现有生产经营规模、财务状况、技术水平和管理能力的匹配情况”、“(三)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将提高重组项目整合绩效”、“(四)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失败的补救措施”。

      三、补充说明公司未来的发展规划及战略定位及本次交易的必要性。详见交易报告书“第一章 交易概述”之“三 本次交易的必要性”之“(一)东湖高新的战略定位”、“(二)东湖高新的发展规划”、“(三)本次交易的必要性分析”。

      四、补充说明注入资产湖北路桥下属15家核心企业的历史沿革情况。详见交易报告书“第四章 交易标的基本情况”之“一 拟购买资产情况”之“(四)主要下属公司情况”。

      五、补充披露拟注入资产湖北湖桥的纳税合规情况。详见交易报告书“第四章 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之“二 拟购买资产主营业务发展情况”之“(十)纳税合规情况”。

      六、补充披露本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和方案。详见交易报告书“第二章 上市公司基本情况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和方案”之“六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和方案”。

      七、补充说明本次重组前后关联交易的发生原因和必要性、变化原因及影响、经常性或偶发性、重组完成后关联采购额占采购总额的比例及关联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等内容。详见交易报告书“第十一章 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之“二 关联交易”。

      八、结合本公司未来发展规划,补充说明本公司与进行新城镇化建设的联投集团3家控股子公司是否存在现实或潜在同业竞争。详见交易报告书“第十一章 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之“一 同业竞争”。

      九、补充说明评估报告中特别事项说明部分相关诉讼、资产瑕疵等事项的最新进展及对评估结果的影响。详见交易报告书“第四章 交易标的基本情况”之“三 拟购买资产的评估情况”之“(五)评估结果及增值原因分析”。

      十、补充说明并披露路桥集团与徐源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进展情况。详见交易报告书“重大事项提示”之“(六)司法判决执行风险”;“第十二章 本次交易涉及的审批及风险提示”之“七 司法判决执行风险”。

      十一、补充说明并披露已到期借款归还情况,已到预计完工日期的主要在建项目完工情况,即将到预计完工日期的主要在建项目的建设情况。详见交易报告书“第四章 交易标的基本情况”之“二 拟购买资产主营业务发展情况”之“(三)生产情况”。

      十二、补充说明湖北路桥高负债合理性,以及相关财务风险及应对措施。详见交易报告书“第四章 交易标的基本情况”之“一 拟购买资产基本情况”之“(五)主要资产权属情况、主要负债情况及对外担保情况”。

      十三、补充说明评估预测中未来各年净利润大幅增长的依据。详见交易报告书“第四章 交易标的基本情况”之“三 拟购买资产的评估情况”之“(五)评估结果及增值原因分析”。

      本报告书已经进行了上述修订,并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司提请投资者注意上述修改内容,在阅读和使

      用报告书时,应以本次披露的报告书内容为准。

      特此公告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二年十一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