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408 证券简称:ST金谷源 公告编号:2012-28
金谷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时间:2012年11月5日上午9:30
2、召开地点:河北省邯郸市峰峰矿区彭东街9号本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4、召 集 人:公司董事会
5、主 持 人:董事张春生先生
6、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1人, 代表股份5418767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21.48%。
7、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大会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侯宪河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同意5418767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2、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郑钜夫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同意5418767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3、审议通过了《关于与江苏凯威化工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5418767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4、审议通过了《关于与联达南方集团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5418767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以上第一、二项议案采用累计投票方式选举,第三、四项议案不存在关联股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或授权他人代为行使表决权的情形。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赵力峰、张晓明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出席人员资格、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金谷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十一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