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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景顺长城中小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2012年第2号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2012-11-06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A36版)

    5、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6、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8、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本报告期内未出现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者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况。

    (2)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未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3)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4)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的情况。

    第十二部分、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基金业绩数据截至2012年6月30日。

    1、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2、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份额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景顺长城中小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历史走势对比图

    (2011年3月22日至2012年6月30日)

    注:本基金的资产配置比例为:基金资产的60%-95%投资于股票等权益类资产(其中,权证投资比例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基金资产的5%-40%投资于债券和现金等固定收益类品种(其中,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本基金投资于中小盘股票的资产不低于基金股票资产的80%。本基金的建仓期为自2011年3月22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起6个月。建仓期结束时,本基金投资组合达到上述投资组合比例的要求。

    第十三部分、基金费用概览

    一、与基金运作有关的费用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4、《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和诉讼费;

    5、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6、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7、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8、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本基金终止清算时所发生费用,按实际支出额从基金财产总值中扣除。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1.5%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1.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2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5%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2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2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3-7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二、与基金销售有关的费用

    1、认购费

    (1)认购费率

    投资者认购需缴纳认购费用,认购费率以有效认购申请确认金额为基数采用比例费率。费率表如下:

    (2)计算公式

    本基金认购份额的计算如下:

    净认购金额 = 认购金额/(1+认购费率)

    认购费用 = 认购金额-净认购金额;

    认购份额 = (净认购金额+认购利息)/ 基金份额发售面值。

    基金认购份额计算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两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由此误差产生的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产生的收益归基金财产所有。

    2、申购费

    (1)申购费率

    投资者申购需缴纳申购费用,申购费率以申购金额为基数采用比例费率。费率表如下:

    (2)计算公式

    本基金申购份额的计算如下:

    净申购金额 =申购金额/(1+申购费率)

    申购费用=申购金额-净申购金额

    申购份额=净申购金额/申购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基金申购份额计算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两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由此误差产生的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产生的收益归基金财产所有。

    3、赎回费

    (1)赎回费率

    本基金的赎回费用在投资人赎回本基金份额时收取,扣除用于市场推广、注册登记费和其他手续费后的余额归基金财产。本基金赎回费的25%归入基金财产所有。

    本基金的赎回费率不高于0.5%,随持有期限的增加而递减。

    注:就赎回费而言,1年指365天,2年指730天。

    (2)计算公式

    本基金采用“份额赎回”方式,赎回价格以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本基金赎回金额的计算如下:

    赎回总金额=赎回份额×T日基金份额净值

    赎回费用=赎回总金额×赎回费率

    净赎回金额=赎回总金额-赎回费用

    赎回金额为按实际确认的有效赎回份额以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并扣除相应的费用,赎回金额计算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小数点后两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财产。

    4、基金转换费用

    (1)本基金的转换费用由赎回费和申购补差费组成,转出时收取赎回费,转入时收取申购补差费。其中赎回费的收取标准遵循本招募说明书的约定,申购补差费的收取标准为:申购补差费= MAX【转出净额在转入基金中对应的申购费用-转出净额在转出基金中对应的申购费用,0】。

    (2)计算公式

    ①基金转出时赎回费的计算:

    由股票基金转出时:

    转出总额=转出份额×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由货币基金转出时:

    转出总额=转出份额×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待结转收益(全额转出时)

    赎回费用=转出总额×转出基金赎回费率

    转出净额=转出总额-赎回费用

    ②基金转入时申购补差费的计算:

    净转入金额=转出净额-申购补差费

    其中,申购补差费= MAX【转出净额在转入基金中对应的申购费用-转出净额在转出基金中对应的申购费用,0】

    转入份额=净转入金额 / 转入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三、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验资费、会计师和律师费、信息披露费用等费用;

    4、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四、费用调整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可根据基金发展情况调整基金管理费率、基金托管费率、基金销售费率等相关费率。

    调高基金管理费率、基金托管费率或基金销售费率等费率,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调低基金管理费率、基金托管费率或基金销售费率等费率,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基金管理人必须于新的费率实施日前按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至少一种指定报刊和基金管理人网站上公告。

    五、基金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其纳税义务按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执行。

    第十四部分、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1、在“第三部分、基金管理人”,更新了基金管理人基本情况的相关信息;

    2、在“第四部分、基金托管人”,更新了托管人相关情况信息;

    3、在“第五部分、相关服务机构”,更新了代销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及经办注册会计师的相关信息;

    4、在“第八部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与转换”,更新了定期定额投资计划相关的信息;

    5、在“第九部分、基金的投资”,更新了基金的投资组合报告,数据截至2012年6月30日,更新了“投资决策流程”中涉及的相关部门的职责表述;

    6、更新了“第十部分、基金的业绩”,数据截至2012年6月30日;

    7、更新了“第二十一部分、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中“持有人交易资料的寄送服务” 的相关信息。

    8、在“第二十二部分、其它应披露事项”,更新了近期发布的与本基金有关的公告目录,目录更新至2012年9月22日。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二年十一月六日

    序号债券代码债券名称数量(张)公允价值(元)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110109411央行票据94500,00048,480,000.004.35

    序号名称金额(元)
    1存出保证金1,042,083.46
    2应收证券清算款65,844,000.00
    3应收股利561,168.00
    4应收利息973,372.37
    5应收申购款13,900.32
    6其他应收款-
    7待摊费用-
    8其他-
    9合计68,434,524.15

    阶段净值增长率①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①-③②-④
    2011年3月22日-2011年12月31日-20.40%1.03%-27.69%1.15%7.29%-0.12%
    2012年1月1日-2012年6月30日0.13%1.26%4.82%1.26%-4.69%0.00%
    2011年3月22日-2012年6月30日-20.30%1.12%-24.21%1.20%3.91%-0.08%

    认购金额(M)认购费率
    M<100万1.2%
    100万≤M<500万0.8%
    M≥500万按笔收取,1000元/笔

    申购金额(M)申购费率
    M<100万1.5%
    100万≤M<500万1.0%
    M≥500万按笔收取,1000元/笔

    持有期赎回费率
    1年以内0.5%
    1年以上(含)-2年0.25%
    2年以上(含)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