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2126 证券简称:银轮股份 公告编号2012-047
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5,8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18.24%,上市流通日为2012年11月12日(星期一)。
一、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及股本变动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1]1654号)核准,本公司向社会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900万股。2011年11月11日,上述股份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的性质为有限售条件股份,锁定期为12个月。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前股份总数为13,000万股,非公开发行股票后,股份总数为15,900万股。2012年6月12日,公司实施2011年度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即以2011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15,900万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方案实施后总股本由15,900万股增加至31,800万股,本次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份由2,900万股增加至5,800万股。
二、 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1、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承诺:“本公司/本人将遵循《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以及本公司/本人与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之股份认购协议》的有关约定,自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结束之日起十二月内不转让所认购的新股。”
2、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严格履行了在非公开发行中的承诺。
3、本次申请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份持有人不存在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形,上市公司也不存在对其违规担保的情况。
三、 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日为2012年11月12日(星期一)。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5,8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18.24%。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为8名。
4、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股东全称 | 所持限售股份总数 (股) | 本次解除限售数量 (股) | 备注 |
1 | 西安长野投资管理有限合伙企业 | 13,000,000 | 13,000,000 | |
2 | 上海仁和智本银智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9,000,000 | 9,000,000 | |
3 | 丁茂叶 | 6,000,000 | 6,000,000 | |
4 | 博弘数君(天津)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6,000,000 | 6,000,000 | |
5 | 天津六禾碧云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6,000,000 | 6,000,000 | |
6 | 上海密列恩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6,000,000 | 6,000,000 | 其中质押2,800,000 |
7 | 天津凯石富利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6,000,000 | 6,000,000 | |
8 | 上海东风汽车进出口有限公司 | 6,000,000 | 6,000,000 | |
合计 | 58,000,000 | 58,000,000 |
股份持有人上海密列恩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持有的符合本次上市流通条件的限售股份2,800,000股份处于质押冻结状态。
四、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光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发表如下核查意见:公司限售股份持有人均严格履行了其在公司201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中做出的各项承诺。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不存在实质性障碍。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3、股本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4、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二年十一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