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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公 告
    2012-11-0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 002170 证券简称: 芭田股份 公告编号:12-53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公 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集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2、表决方式:采取现场书面记名投票方式

      3、会议召开时间:2012年11月6日上午14:30开始

      4、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园粤兴二道10号香港中文大学深圳研究生院四楼会议室

      5、主持人:黄培钊先生

      6、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共11人,代表股份270,646,38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473,085,200股的57.209%。其中: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共10人,代表股份270,638,086股,占本公司股份总数473,085,200股的57.207%;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8,300股,占公司总股本473,085,200股的0.002%。

      公司8名董事(独立董事兰艳泽请假)、3名监事亲自出席了会议,本公司3名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保荐代表人列席了会议。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采用书面记名投票方式进行了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提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表决结果:270,638,086股同意,0股反对,8,300股弃权。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

      2、逐项审议并获得与会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了《关于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1)关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发行规模

      表决结果:270,638,086股同意,0股反对,8,300股弃权。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

      (2)关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向公司股东配售安排

      表决结果:270,638,086股同意,0股反对,8,300股弃权。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

      (3)关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债券品种及期限

      表决结果:270,638,086股同意,0股反对,8,300股弃权。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

      (4)关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债券利率

      表决结果:270,638,086股同意,0股反对,8,300股弃权。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

      (5)关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用途

      表决结果:270,638,086股同意,0股反对,8,300股弃权。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

      (6)发行方式

      表决结果:270,638,086股同意,0股反对,8,300股弃权。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

      (7)关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决议的有效期

      表决结果:270,638,086股同意,0股反对,8,300股弃权。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

      (8)关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表决结果:270,638,086股同意,0股反对,8,300股弃权。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

      3、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270,638,086股同意,0股反对,8,300股弃权。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

      4、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时采取偿还保障措施的议案》。

      表决结果:270,638,086股同意,0股反对,8,300股弃权。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

      5、审议通过了《关于2012年三季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270,646,386股同意,0股反对,0股弃权。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中银(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到会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目录:

      1、与会董事签署的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银(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二年十一月七日

      证券代码:002170 证券简称:芭田股份 公告编号:12-54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相关主体承诺履行情况的

      公 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公司”或“公司”),根据深圳证监局的要求,对本公司及相关主体所作承诺的履行情况进行了自查,截止到目前所做承诺履行情况良好,未出现超过承诺履行期限未履行的情况,现将公司及相关主体在承诺期限尚未履行完毕的相关承诺情况公告如下:

      一、发起人自然人股东股份锁定承诺

      1、承诺事项:

      2007年7月5日,发起人自然人股东(黄培钊、黄林华、吴益辉、张志新、李速亮、蔡汝存、杨勇藩)承诺: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半年内不转让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2、承诺履行期限:长期有效

      3、承诺履行情况:上述承诺正在持续履行中,截止目前,承诺人严格履行承诺,未发生与承诺内容相悖的情况。

      二、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股份锁定承诺

      1、承诺事项:

      公司在任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在公司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且离职半年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票数量占本承诺人所持有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

      2、承诺履行期限:长期有效

      3、承诺履行情况:上述承诺正在持续履行中,截止目前,承诺人严格履行承诺,未发生与承诺内容相悖的情况。

      三、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股份锁定承诺

      1、承诺事项:发行对象均承诺其认购本次发行股份的锁定期为自本次发行新股上市之日起12个月。

      2、承诺履行期限:2012.7.19-2013.7.19

      3、承诺履行情况:上述承诺正在持续履行中,截止目前,承诺人严格履行承诺,未发生与承诺内容相悖的情况。

      特此公告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二年十一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