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凯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公司股东以及关联方承诺履行情况的公告
公司股东以及关联方承诺履行情况的公告
2012-11-0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918 证券简称:嘉凯城 公告编号:2012-027
嘉凯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公司股东以及关联方承诺履行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湖南省证监局《关于对辖区上市公司及其股东、关联方承诺履行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的通知》要求,嘉凯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对公司、公司股东以及关联方的承诺履行情况进行自查。现将有关承诺情况披露如下:
承诺主体:浙江省商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包括浙江国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浙江省天地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杭州源源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张民一、浙商糖酒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食品有限公司)、杭州钢铁集团公司
承诺事项:浙商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和杭钢集团与本公司签订了《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的补充协议》,协议约定:根据证监会颁布实施的《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本次用于认购本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的房地产业务资产中采用假设开发法进行评估作价的房地产资产,重组完成后三年内开发完成,且达到项目决算条件时实际盈利数总额小于《资产评估报告》中相应的利润预测数总额的,由浙商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和杭钢集团以现金或双方认可的其他形式向本公司进行等额补偿。
承诺时间:2008年7月26日
履行期限:2009年9月30日---2012年9月30日
履行情况:截至2012年9月30日,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时采取假设开发法为作价依据进行评估注入到本公司的房地产项目且达到项目决算条件的,其实际盈利数总额大于《资产评估报告》中相应的利润预测数总额。
特此公告。
嘉凯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十一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