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股东、关联方及公司承诺履行情况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061 证券简称:农产品 公告编号:2012-62
深圳市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关联方及公司承诺履行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有关通知要求,深圳市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公司的股东、关联方及公司承诺履行情况进行自查,现将公司股东、关联方及公司在承诺期限内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情况予以披露。
公司前次非公开发行对象深圳市远致投资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深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深圳市国资委”,)作为公司第一大股东、实际控制人在《200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中承诺:
1、深圳市国资委承诺并保证其本身,并将促使深圳市国资委全资或控股的子公司今后不会直接参与经营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同的业务。
2、深圳市国资委在以后的经营或投资项目的安排上将避免与公司主营业务发生同业竞争。
3、如因国家政策调整等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或国有股权划转的发生,致使同业竞争变成可能或不可避免时,在同等条件下,公司享有投资经营相关项目的优先选择权,或有权与深圳市国资委共同投资经营相关项目。
4、如深圳市国资委或深圳市国资委全资或控股的子公司拟出售或转让与公司业务类似的任何资产或权益,将给予公司优先购买权,并且购买条件不逊于深圳市国资委向任何第三方提供的条件。
5、如违反上述承诺,与公司主营业务进行同业竞争,将承担由此给公司造成的全部损失。
除非公司破产或者终止经营或者深圳市国资委不再是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外,本承诺的有效期为永久性的。
截至目前,公司第一大股东、实际控制人深圳市国资委未发生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况,该事项在严格履行中。
特此公告。
深圳市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二年十一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