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上市公司协会发出
“积极回报投资者”倡议
“积极回报投资者”倡议
2012-11-07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张小明
⊙记者 张小明 ○编辑 叶苗
为规范公司治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山西省上市公司协会近日组织会员单位召开了关于“积极回报投资者”主题宣传活动的座谈会,并由省内上市公司中累计分红占融资比重较高的前十名会员公司共同发起《积极回报投资者倡议书》,倡议活动得到了省内各上市公司的积极响应。
倡议书提出,上市公司要十分注意投资者关系管理,关键是要沟通,要让投资者充分了解企业的情况,准确研判公司的风险和价值,这是对投资者应有的负责态度。上市公司和监管机构要转变观念,积极回报投资者,这是履行投资者受托责任的重要表现形式,也是资本市场发展的内在要求,同时也是树立公司形象的具体体现。回报投资者的形式多种多样,其中,现金分红作为投资者投资回报的重要形式,体现了上市公司对投资者高度尽责,有利于培育投资者对资本市场长期投资理念,增强资本市场活力和吸引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