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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海龙股份有限公司
    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提示性公告
    2012-11-0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677 证券简称:*ST海龙 公告编号:2012-141

      山东海龙股份有限公司

      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限售股份实际可上市流通数量为59,915,556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为6.93%;

    2、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期为2012年11月8日。

    一、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概述

    1、股权分置改革对价方案概述:

    公司全体非流通股股东通过向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流通股股东共计送出4528.7424万股公司股份作为非流通股股东所持非流通股份获得流通权的对价安排,即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 股流通股获送3.2股。

    2、通过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股东大会日期、届次:

    2006年1月16日,《山东海龙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审议通过《山东海龙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请参看巨潮资讯网2006年1月17日《山东海龙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表决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06-003)】。以2006年1月20日作为股权登记日实施,于2006年1月23日实施后首次复牌。

    3、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日期

    公司于2006年1月23日实施了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二、本次可上市流通限售股份持有人做出的各项承诺及履行情况

    序号限售股份持有人名称承诺及追加承诺内容承诺及追加承诺的履行情况
    1潍坊广澜投资有限公司A:公司全体非流通股股东通过向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流通股股东共计送出4528.7424万股公司股份作为非流通股股东所持非流通股份获得流通权的对价安排,即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 股流通股获送3.2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首个交易日,全体非流通股股东持有的非流通股份即获得上市流通权。B:自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在六十个月内不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股份。A:以2006年1月20日作为股权登记日实施,于2006年1月23日实施后首次复牌。B:2011年1月23日,潍坊广澜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有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追加承诺到期,潍坊广澜投资有限公司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履行了法定承诺义务。

    三、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期为2012年11月8日;

    2、本次可上市流通股份的总数为59,915,556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为6.93%;

    3、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情况如下:

    序号限售股份持有人名称持有限售股份数(股)本次可上市流通股数(股)本次可上市流通股数占限售股份总数的比例(%)本次可上市流通股数占无限售股份总数的比例(%)本次可上市流通股数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冻结的股份数量(股)
    1潍坊广澜投资有限公司59,915,55659,915,5561007.456.9359,915,556
     合 计59,915,55659,915,5561007.456.9359,915,556

    四、股本结构变化和股东持股变化情况

    1、本次解除限售前后的股本结构如下:

    股份类型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前本次变动数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后
     股数比例股数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59,991,4566.94% 75,9000.01%
    1、国家持股     
    2、国有法人持股     
    3、境内一般法人持股59,915,5566.93%59,915,556  
    4、境内自然人持股     
    5、境外法人持股     
    6、境外自然人持股     
    7、内部职工股     
    8、高管股份75,9000.01% 75,9000.01%
    9.机构投资者配售股份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合计     
    二、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803,986,49293.06% 863,902,04899.99%
    1.人民币普通股803,986,49293.06% 863,902,04899.99%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4.其他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合计     
    三、股份总数863,977,948100% 863,977,948100%

    五、股东持股变化情况及历次限售情况

    1、本次解除限售股东自公司股改实施后至今持股变化情况:

    序号限售股份持有人名称股改实施日持有股份情况本次解限前已解限股份情况本次解限前未解限股份情况股份数量变化沿革
    数量(股)占总股本比例(%)数量(股)占总股本比例(%)数量(股)占总股本

    比例(%)

    1潍坊广澜投资有限公司29,957,7787.2800.00%59,915,5566.93%注1
     合计29,957,7787.2800.00%59,915,5566.93% 

    注1:2008年03月20日,《山东海龙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2007年度利润分配和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请参看巨潮资讯网2008年3月21日《山东海龙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08-012)】,该方案要点为:以2007年总股本431,988,974股为基数,用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3股,每10股派现金股利人民币0.40元(含税),用资本公积每10股转增7股。潍坊广澜投资有限公司在股权分置改革实施日持有的有限售条件流通股29,957,778股,通过上述送﹑转股,现持有有限售条件流通股59,915,556股。

    2、股改实施后至今公司解除限售情况:


    序号

    刊登《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的日期该次解限涉及的股东数量该次解限的股份总数量(股)该次解限股份占当时总股本的比例(%)
    12007.1.24215,868,5133.86
    22007.1.31114,699,5343.57
    32007.3.13110,566,8492.57
    42009.4.282239,325,05027.70
    52009.5.27167,566,3027.82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根据国信证券的核查,截至本核查报告签署之日,山东海龙限售股份持有人均严格履行了其在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中做出的各项承诺。

    山东海龙本次部分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则的规定;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不存在实质性障碍;本保荐人同意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

    七、其他事项

    1、本次申请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份持有人是否存在对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

    □是 √否;

    若存在违规情况,应当说明违规的具体情况、改正计划和措施;

    2、本次申请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份持有人是否存在公司对该股东的违规担保情况

    □是 √否;

    若存在违规情况,应当说明违规的具体情况、改正计划和措施;

    3、本次申请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份持有人是否存在违规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是 √否;

    若存在违规行为,应当说明违规的具体情况、改正计划和措施;

    4、解除股份限售的持股1%以上的股东已提交知悉并严格遵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指导意见》和本所有关业务规则的承诺文件

    √是 □不适用;

    八、备查文件

    1、解除股份限售申请表

    2、保荐机构核查意见书

    山东海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二年十一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