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控股股东履行承诺情况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628 证券简称:中国人寿 编号:临2012-045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履行承诺情况的公告
重要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监会北京监管局《关于对北京辖区上市公司的股东、关联方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履行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的通知》(京证公司发〔2012〕182号)要求,本公司对控股股东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情况说明如下:
本公司A股上市前(截至2006年11月30日),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重组设立公司时投入至公司的土地使用权中,权属变更手续尚未完成的土地共4宗、总面积为10,421.12平方米;投入至公司的房产中,权属变更手续尚未完成的房产共6处、建筑面积为8,639.76平方米。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承诺:自公司A股上市之日起一年内,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协助公司完成上述4宗土地和6处房产的权属变更手续,如届时未能完成,则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承担由于产权不完善可能给公司带来的损失。
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严格按照以上承诺履行。截至目前,除深圳分公司的2宗房产及相应土地因相关产权划分不清的历史原因暂未完成产权登记外,其余土地、房产权属变更手续均已办理完毕。公司深圳分公司持续正常使用上述未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房产及相应土地,未有任何其他方对公司使用上述房产及相应土地提出任何质疑或阻碍。
目前深圳分公司已与产权共有人及原产权人达成共识,同意通过法律诉讼途径进行各自物业比例的确权,并拟于近期提请法律诉讼。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将根据承诺承担完善产权的各项费用。
特此公告。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