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留存身份证件过期的客户账户
采取限制措施的公告
采取限制措施的公告
2012-11-07 来源:上海证券报
尊敬的投资者:
感谢您选择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进行证券投资交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等法规规定,金融机构在与客户的业务关系存续期间,应当采取持续的客户身份识别措施,客户先前提交的身份证件或者身份证明文件已过有效期的,客户没有在合理期限内更新且没有提出合理理由的,金融机构应中止为客户办理业务。我公司将按照相关法规要求对身份证件已过期且未按要求更新的自然人客户账户和机构客户账户进行限制。现就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如您是自然人投资者且开户时留存的身份证件已过期,或您是机构投资者且开户时留存的身份证明文件及相关证照已过期或逾期未年检,请您在公告之日起一个月内到我公司营业部办理更新手续。否则我公司将对您账户的转出资金等采取限制措施,直至您办理了留存身份证件的更新手续。
二、如果您在我公司留存的身份证件即将过有效期,请您及时到开户营业部办理留存身份证件的更新手续,否则我公司将于身份证件到期之日起三个月后对您账户的转出资金等采取限制措施,直至您到开户营业部办理了留存身份证件的更新手续。
三、如您无法在相关证件到期之日起三个月内完成更新手续,请您在此期间内以书面方式(信函或传真)将您无法办理更新的客观事由及预计办理完成的时点告知我公司营业部,我们将根据您的情况做相应延期。
四、客户更新留存身份证件相关事宜,可向我公司客户服务中心或营业部进行咨询,详情见我公司网站。我公司客服中心电话:0512-33396288 或4008601555,我公司网站:http://www.dwjq.com.cn
感谢您对我公司工作的大力支持和积极配合。对因此给您造成的不便,敬请谅解。
特此公告。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