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人股份公告澄清应收账款“疑点”
2012-11-07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陈旭
⊙记者 陈旭 ○编辑 孙放
对媒体质疑的应收账款“疑点”,雪人股份昨日午间发布澄清公告,称已收回大部分对沙特AL Kifah公司的应收账款,不存在坏账风险增高的情形;公司对压缩机项目开发费用予以资本化也符合相关规定。
近日,有媒体报道质疑,雪人股份与大客户沙特AL Kifah公司间的应收账款数额较大,而且比较混乱。公司半年报显示,截至今年上半年末,AL Kifah公司以1389万元排在应收账款第二,而公司上半年与AL Kifah公司实现的营业收入额为1223万元,且当期应收账款却为1278万元,已高过对该客户的营收。一旦该客户遭遇变故,则公司应收账款将面临很高的坏账风险。
对此,雪人股份澄清称,对AL Kifah公司的应收账款,公司已于今年9月30日前收回1073万元。公司上半年与AL Kifah公司实现的营业收入额与应收账款的差额系公司代垫的运保费。目前,公司对AL Kifah公司应收账款绝大部分账龄在1年以内,超过1年部分均已足额计提10%坏账准备,不存在坏账风险很高的情形。
此外,雪人股份另一个被质疑的问题是,公司三季报资产负债表中的“开发支出”一项为2239.62万元,而半年报该项为1239.97万元。质疑的媒体报道称,许多企业都选择在资本化上做文章达到调节企业利润的目的。如果剔除资本化,按企业15%的所得税计算,雪人股份前三季度净利润只剩下2925万元,比三季报中的净利润4828万元缩水近50%。
对此,雪人股份在公告中回应称,公司本年度正式启动的压缩机项目,相应的开发支出本年度开始发生,目前已取得开发的阶段性成果。故对压缩机项目开发费用予以资本化符合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