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变更H股异议股东收购请求权提供方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332 证券简称:广州药业 编号:2012-057
广州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H股异议股东收购请求权提供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并对本公告内容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兹提述广州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或“广州药业”)日期分别为2012年3月27日、2012年6月18日、2012年8月24日及2012年10月16日的公告及本公司日期为2012年9月4日的通函(“该通函”),内容有关重大资产重组事项。除另有界定者外,本公告所用词汇与该通函所界定者具有相同含义。
兹提述本公司日期为2012年9月17日的公告(“该公告”),如该公告所述,本公司与广州白云山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白云山”)确认广州立白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广州立白”)将作为白云山股东的现金选择权提供方,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长城证券”)将作为本公司A股及H股异议股东的收购请求权的提供方。
经本公司、白云山及长城证券确认,广州药业H股异议股东收购请求权提供方变更为越秀证券控股有限公司(“越证控股”),长城证券将继续作为本公司A股异议股东收购请求权提供方,广州立白继续作为白云山股东现金选择权提供方。
越证控股是一家依据香港法律在香港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其主要业务是提供金融服务,其全资控股的越秀证券有限公司是一家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可从事第1类(证券交易)及第4类(就证券提供意见)受规管活动之持牌法团。越证控股是越秀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附属企业,而越秀集团有限公司是广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全资控股的国有独资企业。
据本公司董事所知悉,(1)越证控股不是本公司或广州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广药集团”)的关连人士,也不是与广药集团一致行动的人士,及于本公告日期,均无持有本公司的任何权益;(2)越证控股与广州立白及长城证券不是一致行动的人士;(3)越证控股有充足的财务资源向广州药业H股异议股东提供收购请求权。
特此公告。
广州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11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