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251 证券简称:冠农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2-045
新疆冠农果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否决或修改议案的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增加议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的时间和地点
会议召开时间:2012年11月8日(星期四)上午12:00(北京时间)。
会议召开地点:新疆库尔勒市团结南路48号小区果蔬工业园一楼会议室。
(二)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及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 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人) | 3 |
|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 189,325,724 |
|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 52.29% |
(三)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刘德明先生主持。大会采用现场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四)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会议7人,其中独立董事姜方基、杨有陆因出差无法出席会议;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会议5人;公司董事会秘书、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席了会议。
二、经大会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 序号 | 议案内容 | 股数 (股) | 同意 比例(%) | 反对 股数(股) | 反对比例(%) | 弃权 股数(股) | 弃权比例(%) | 是否通过 |
| 1 | 《公司申请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 189,325,724 | 100 | 0 | 0.00 | 0 | 0.00 | 通过 |
上述议案内容详见2012年10月22日上海证券报30版、证券时报D38版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临2012-039号公告。
三、律师见证情况:
公司聘请的北京国枫凯文律师事务所崔白律师出席并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对公司提供的文件和有关事实进行了审查和验证,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以及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1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国枫凯文律师事务所《关于新疆冠农果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国枫凯文律股字【2012】0275号)
特此公告。
新疆冠农果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二年十一月八日


